卷 三 · 滦 阳 消 夏 录 三(第4/21页)

鳏(ɡuān):失去了妻子的男人。

乘垣:此处指移情别恋。典出《诗经·卫风·氓》:“乘彼垝垣,以望复关。”

罗敷:汉末至三国时期,对漂亮女子的称呼。出自《陌上桑》:“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

译文

束城的李某因为贩枣经常在邻县往来,偷偷把房东家的年轻媳妇拐了回来。等他到家,他妻子已经先一步跟人跑了。李某自惊自吓地说:“幸亏带了这个女人回来,不然就是光棍了。”人们算了一下,他妻子私奔的时候,正是这个女人跟李某走的第二天。这恰恰是对李某的报应,他却还不醒悟啊!后来这个女人不愿住在农家,又跟一个年轻人跑了,李某这才茫茫然感觉吃了亏。后来,这个女人原先的丈夫跟踪到束城,要告李某。李某坚决不承认,因为女人跑了,没留下证据。正吵闹着,听说村里有个术士能请乩仙,大家说:“何不问问乩仙?”乩仙写了首判诗:“鸳鸯梦好两欢娱,记否罗敷自有夫。今日相逢须一笑,分明依样画葫芦。”那个女人的丈夫一声不吭走了。因为是两县交界,有知道内情的人说:“这个女人起初也是她丈夫引诱来的。”

满媪,余弟乳母也。有女曰荔姐,嫁为近村民家妻。一日,闻母病,不及待婿同行,遽狼狈而来。时已入夜,缺月微明,顾见一人追之急。度是强暴,而旷野无可呼救。乃隐身古冢白杨下,纳簪珥怀中,解绦系颈,披发吐舌,瞪目直视以待。其人将近,反招之坐。及逼视,知为缢鬼,惊仆不起。荔姐竟狂奔得免。比入门,举家大骇,徐问得实,且怒且笑,方议向邻里追问。次日,喧传某家少年遇鬼中恶,其鬼今尚随之,已发狂谵语。后医药符箓皆无验,竟颠痫终身。此或由恐怖之馀,邪魅乘机而中之,未可知也。或一切幻象,由心而造,未可知也。或明神殛恶,阴夺其魄,亦未可知也。然均可为狂且戒

注释

绦(tāo):用丝线编织成的花边或扁平的带子,可以装饰衣物。

谵(zhān)语:病中说胡话。

狂且(jū):狂人。这里指轻薄少年。

译文

满媪,是我弟弟的奶妈。她有一个女儿,名叫荔姐,嫁到附近村民家。一天,荔姐听说母亲有病,来不及等丈夫一道走,就匆匆赶来探望。当时已经入夜,借着残月微明,只见一个人在后面急急追来。荔姐猜到是强横的暴徒,但在空旷的野地里,喊不到人可以相救。于是就闪身躲到古墓旁的白杨树下,把发簪和耳饰藏进怀里,解下丝带系在颈上,披散了头发,吐出舌头,直愣愣地瞪着眼睛等着。那人追得近了,荔姐反倒招呼他来坐。那人走到荔姐身旁一看,发现是个吊死鬼,吓得倒地不起。荔姐就趁机狂奔逃脱。一进门,全家大惊,慢慢地询问,得知实情,又怒又笑,正在商议要向邻里打听追查。第二天,人们纷纷传说某家少年遇鬼中了邪,那个鬼现在还跟着他,已经发狂胡言乱语。后来求医问药、画符驱鬼,都没有效验,竟终身得了癫痫病。这也许是受了惊吓之后,妖邪鬼魅趁机制住了他,就不得而知了。也许他所见到的一切幻象,都是他臆想出来的,也不得而知了。可能明察的神诛杀恶人,暗中夺去了他的魂魄,这也不得而知了。但这些都可以作为那些浮浪子弟的鉴戒。

制府唐公执玉,尝勘一杀人案,狱具矣。一夜秉烛独坐,忽微闻泣声,似渐近窗户。命小婢出视,噭然而仆。公自启帘,则一鬼浴血跪阶下。厉声叱之,稽颡曰:“杀我者某,县官乃误坐某。仇不雪,目不瞑也。”公曰:“知之矣。”鬼乃去。翌日,自提讯。众供死者衣履,与所见合。信益坚,竟如鬼言改坐某。问官申辩百端,终以为南山可移,此案不动。其幕友疑有他故,微叩公。始具言始末,亦无如之何。

一夕,幕友请见,曰:“鬼从何来?”曰:“自至阶下。”“鬼从何去?”曰:“欻然越墙去。”幕友曰:“凡鬼有形而无质,去当奄然而隐,不当越墙。”因即越墙处寻视,虽甃瓦不裂,而新雨之后,数重屋上皆隐隐有泥迹,直至外垣而下。指以示公曰:“此必囚贿捷盗所为也。”公沉思恍然,仍从原谳。讳其事,亦不复深求。

注释

制府:明清两代尊称总督为“制府”。

稽颡(sǎnɡ):古代一种跪拜礼。屈膝下拜,以额触地,表示极度的虔诚。

翌(yì)日:指第二天,明天。

欻(xū)然:忽然。

甃(zhòu):砌垒。

译文

制府唐执玉公审查一件杀人案,已经定案。这天夜里他独自点灯坐在屋里,忽然隐隐约约听到哭泣声,好像渐渐临近窗户。他叫小婢女出去看看,小婢女出去,惊叫了一声倒在地上。唐公掀开帘子,看见一个浑身是血的鬼跪在台阶下。唐公厉声呵斥它,鬼叩头道:“杀我的人是某甲,县官却误判是某乙。这个仇报不了,死也不能瞑目。”唐公说:“知道了。”鬼离去了。第二天,唐公亲自提审。证人们提供死者的衣服鞋子等物,与昨夜所见的相符。唐公更加相信了,竟然按鬼所说的改判某甲为凶手。原审案官百般申辩,唐公坚持认为南山可以移动,但这个案子不能改。师爷怀疑有别的原因,婉转地向唐公探询。他才说了见鬼之事,师爷也拿不出什么主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