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卷 第 六 章 骨肉相残

玲玲不由暗喜,心道:“古错,看你平日猖厥得很,没料到会栽在你兄弟手下吧?只是古云如果念及旧情,不忍恨下毒手,却如何是好?”不由得皱眉沉思,暗想计策。

古云却是越打越心惊。他开始见古错招式笨拙生疏,以为不出几招,便可取胜,不料古错却能屡屡从扇下险险避开,总是稍差一丝便可得手,他哪知古错虽然数年未习此“销魂八式”,但自幼便是终日演练,在意识深处已是根深蒂固,方才又见古云与珑珑相斗,所以也能记起八九不离十,虽然不如古云熟络,但古云以任何一招攻来,他却是能很快辨清是何招,岂有闪避不开之理。

而且,古云几次猛攻之后,古错的“销魂八式”已是越来越神形兼备,很快与古云出招相去不远,那铁扇扇影也渐渐收敛,二人已是互有攻守了。

古云见久攻不下,对方反而越战越勇,不由又骇又怒,猛地大喝一声,右手突然由扇尾滑至扇头,无名指微微一张,铁扇一分为二,疾一抖手,铁扇一声沉响,顿时如怪蟒出洞,呼啸而出,急撩古错左肋,走至半招,翻腕一抖,那似鞭般的长扇竟以不可思议的角度反卷而回,疾点古错“四满”、“太乙”、“府舍”三大要穴。

古错见古云此招甫出,失是一愕,心想“销魂八式”中何曾有此一招?这么一错愕,那扇已迅疾递到,眼看就要为之所制,情急之下,古错的身躯奇异地的一闪,猝而斜斜向外倒去,同时右手弃了破蒲扇,闪电般连拍三掌,竟是凝集了全身功力拍出,一阵罡风狂刮而去,直取古云胸口,掌力吐出去后,方叫声“不妙”,却已收势不及,只听古云闷哼一声,人如纸灰飞了出去,砰然落地,古云还要弹身再起,却觉口中一甜,已是一口鲜血喷出,染红了胸前衣襟,脸色立刻苍白如纸!

古错本是未以全身功力相搏,只是以招式与古云游斗,没想到古云突出奇招,他猝不及防,一种本能驱使他自保,而运足真力一击,方才想起自己已得哭神农数十年功力,再加上“天蛟丹”相助。古云与自己的内力相比,真是如天壤之别,岂能经受得住?忙强力收势,若非如此而使掌风打了折扣,那古云就非只吐几口鲜血所能了事了。

古错见自己竟将二哥震伤,不由大为自责,忙起步上前,关切地道:“刚才本非有意……”

忽地一声冷笑,听得一人道:“我道笑天钺是个汉子,不想今日一见,大失所望,伤了人,便是伤了,又如何说是‘本非有意’。莫不是待到你有意伤人,人家更是躲无处躲,被你轻易拿下不成?”众人一看,却是那与古云同来的俏美人,在那儿冷嘲热讽。

☆潇湘书院扫描,独家连载,黑色快车OCR☆古云一听此言,忍不住又“哗”地吐出一大口鲜血,心中满是恨意,道:“是了,四弟伤了我还说成是无意的,无意中都能伤我,那有意之时,我岂非死无葬身之地?”于是不由用双目冷冷地看着古错,那目光让人见了顿生寒意。

古错心知二哥听玲玲如此一说,误会更深,一时决无可能原谅自己了。于是一狠心,暗道:“我在武林中人眼中本已是个刁钻古怪,阴毒已极的人物,如今多一条罪状,却又何防?”如此一想,便哈哈一笑道:“胜负已定,又何须逞口舌之利,若是有人心中不满,在下也一并接着。”

只见门口那个不停地用手帕擦手的人站起身来,走至古错身边,绕着古错走了一圈,脸露喜色,口中不断地道:“不错,值得!值得!”

旁人见此人手脚奇长,尤其那双手,垂下来已是过膝,躬着腰在古锗身边绕走,口中又莫名自语,其状倒颇似一个猩猩,不由笑出声来。

古错被他绕得眼花。忍不住道:“阁下莫非想在我身上找出一朵花来么?”

那人停下脚步,奇道:“你是如何知道的?”

古错吃了一惊,道:“你……你竟真的要在我身上找花?”心中道:“天下之大,真是无奇不有了。”

那人不住额首道:“不错,不错。我在看你这身上什么地方开朵红花最美,想不到你身架如此之好,倒叫我难以取舍了。”

古错道:“何谓红花?”

那人道:“鲜血岂非都是红的?”

古错的瞳孔慢慢收缩,收缩如一尖锐钉子,冷声道:“阁下自忖武功比那些想杀我的人高吗?如果不是,我劝阁下就别一试了,留得七斤之头颅多吃几年天饭。”

那人道:“我正是为了吃饭,才答应别人来杀你。其实我很懒,很不爱动手,这五年来,我只出了三次手,只是那几条人命我要价颇高才不至于没饭吃。三条人命,我要了四十万两银子。”

古错道:“什么人的命这么值钱?”

那人道:“当然是一分钱一分货,你说四(读书论坛http://210.29.4.4/book/club/)川唐门掌门人之弟唐无衣,浏阳铁手公孙阳,山西无尾蜂孙歌。这三人值不值这个价?”

古错脸色不变,心道:“果然来者不善。”

唐无衣,四川唐门掌门人唐无食之弟。擅长用毒,据说他的全身无一处不藏有暗器,可以随心所欲地把全身各个部位射出各类精巧暗器。甚至唐无衣吐出一口唾沫,也可毒杀一条大黄牛。五年前突然横死于衡山脚下,全身竟中了不下十种暗器。

孙阳,浏阳“四铁”之首,人称铁手,一双手已练如精铁铸成。剑砍中,可听见铮然有声,若用劲于手可生生插入石碑之中,四年前死于家中,双手已断,前腹大开,似是被人用手贯劲直捣而入。

孙歌,山西人氏,平日行踪飘渺不定,轻功出神入化,竟可生擒飞鸟,二年前暴死一妓院中,双足已断。

能杀死这三人的人,身手该是如何的惊世骇俗?更可怕的是三人所受致命之伤竟全不相同!

那人忽又一笑,道:“其实,阁下的命比他们值钱多了,你一人便值三十万,你也该知足了。”

古错果然笑了,一个人若知道自己的头竟值三十万两银子,多多少少总有点自豪的,难怪他会笑,只听得古错道:“阁下武功倒是让在下敬佩得很了。”

那人打了个哈哈,也不谦虚,道:“好说,好说,只是比他们快一点而已。不多,就快那么一点,所以我的东家都称我为快手。”

快那么一点,对高手决斗来说,岂非就是生与死的界限?稍迟一步,便是血溅满地!

快手又掏出他的手绢,很用心地慢慢擦拭着两只手心,他擦得很仔细,似乎是要把自己的手打擦下一层皮才甘心。

古错就那么静静地看着他。那快手终于擦完了,又把手绢叠好,放进怀中,才不好意思地对古错一笑,道:“让你久等了,我每次杀人之前,都要好好擦一遍手,将汗水或别的什么东西擦干净,我不希望杀人时我的兵器在手中打滑,或出什么别的故障,我喜欢万无一失,你不会介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