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为己 Each Man Worships Himself

菲洛眯眼和大个粉佬对视,对方也瞪回来。他们就这样对视了很久——即便算不上一直瞪着,也相去不远。对视。粉佬个个又软又丑又白,但这家伙更特别。

这家伙奇丑无比。

她知道自己伤痕累累,日晒风吹让皮肤糙得像皮革,常年在荒野中躲藏更是雪上加霜;但那家伙白白的脸看起来像一面用烂的盾牌——满是砍痕、擦痕、刺痕还有凹坑。这样一张脸上还长着眼睛简直就是奇迹,但事实如此,它们还跟她对视。

菲洛认定他是个危险人物。

他不仅个儿大,而且强壮。非常强壮。体重可能是她的一倍,粗壮的脖子肌肉虬结。她感到他体内散发的力量,也不怀疑他能单手举起她,但她并不担心——他得先抓住她。高大强壮会让人变慢。

慢下来就危险不了。

她也不担心那些伤疤。那只能说明他经历过很多战斗,并不意味着他赢了。真正让她担心的是他的坐姿——一动不动,但并未放松,而是保持警惕,蓄势待发;还有他眼睛转动的方式——狡猾且谨慎地从她身上转到其他地方,再回到她身上。那双黑眼睛若有所思地注视着她、掂量着她。他手背的血管很粗,但手指修长灵活,指甲内沾了一线泥沙。他缺了一根手指,留下一截白色断桩。这些都让菲洛不舒服,都透出危险的味道。

她可不想赤手空拳和这种家伙打。

她把匕首交给桥上那个粉佬了。她当时几乎就要刺过去,但最后还是改了主意。他眼里的某些东西让她想起了脑袋被古尔库人挂上长矛前的阿尔夫——悲伤镇静,似乎能理解她。最终,她违心地交出兵器,让人带她来这里。

愚蠢!

她后悔死了,但必要情况下,她用什么都能打。大部分人意识不到武器随处可见。有可以投掷的东西,有可以将敌人掷在上面的东西,还有可以砸坏了使唤或直接拿来当棍子的东西。撕下的布料可以勒死人,泥土可以迷住眼睛。即便什么都没有,她还可以用牙咬开喉咙。于是她卷起双唇,向对方展示自己的牙齿,但他似乎毫不在意。他就坐在那儿,盯着她。安静,平和,丑陋,危险。

“该死的粉佬。”她自言自语地嘶声道。

相比之下,那瘦子几乎毫无危险。他留着女人一样的长发,看起来病恹恹的,笨手笨脚,神经兮兮,不断舔着嘴唇。他时而偷瞟菲洛一眼,等菲洛狠狠瞪向他又马上转开视线,吞口口水,喉结上下蠕动。这担惊受怕的家伙应该不是威胁,但菲洛在与大个儿对视的同时还是用眼角余光注意着他,不敢完全放松警惕。

生活教会她要以防万一。

还有那老头。她对粉佬是一个都不信任,但最不信任的是那秃顶老头。那老头的鼻子和双眼围绕着深深的、冷酷的皱纹。他的颧骨轮廓分明,他有一双粗壮的手,手背生着白毛。如果要杀这三人,菲洛一定先杀他,尽管大个子外表最危险。那老头有奴隶主的眼睛,他将她上上下下审视了个遍。那是冷酷地估量价值的眼神。

混蛋。

余威称那人为巴亚兹,两人似乎很熟。“那么,师弟,”秃顶粉佬用坎忒语说——师弟?无论如何,两人显然没有血缘关系,“伟大的古尔库帝国近况如何?”

余威叹口气:“奥斯曼夺取皇位才一年,但已粉碎了所有叛乱,整个宫廷都对他俯首帖耳。这位年轻皇帝变得比他父亲更可怕,他的士兵骄傲地称他为‘奥斯曼-乌-多沙’。现在他几乎统治着所有坎忒人,南海沿岸都唯他马首是瞻。”

“除了达戈斯卡。”

“是的,但他正盯着那里,他的军队在半岛上集结,他在达戈斯卡城内的间谍空前活跃。北方战事一触即发,要不了多久,奥斯曼就会觉得夺取城市的时机业已成熟。我觉得一旦开战,那座城市撑不了多久。”

“你确定?制海权可是在联合王国手里。”

余威皱皱眉:“我们看到了船,师兄,很多大船。古尔库人秘密建造出一支舰队,强大的舰队。建造工作一定多年前就开始了,上次战争时应该就在进行。恐怕联合王国的制海权维持不了几天。”

“舰队?我本来还希望多几年时间准备呢。”秃顶粉佬听起来很沮丧,“看来我的计划更紧迫了。”

菲洛听得很无聊。她是说干就干的人,总是一马当先,讨厌原地踏步——在一个地方待得太久会被古尔库人抓到。她也不喜欢被一堆奇怪的粉佬像怪物似的打量来打量去。两个老头说得没完没了,她愁眉不展、咬牙切齿地在屋里乱逛,甩甩胳膊,踢踢磨损的地板,掀起墙上的布,瞄瞄里面是啥,又用手指滑过家具边缘。

她舔舔嘴唇。

让每个人都很紧张。

她从坐在椅子上的大个丑粉佬身边走过,摆动的手几乎碰到他坑洼的皮肤。这是为了让他知道她根本不怕他,无论是他的体型、伤疤,还是别的什么。然后她又大摇大摆地走向留着长发、紧张兮兮的瘦子粉佬。看到她靠近,对方吞了吞口水。

“嘶嘶嘶嘶——”菲洛示威道。对方嘀咕了句什么,闪到一旁,把窗口让给菲洛。菲洛背对屋子向窗外看去。

就是要让这帮粉佬看到,她根本不怕他们。

窗外是花园。树、植物,修剪整齐的草皮。苍白肥胖的男男女女成群结队地在精心修剪的草地上晒太阳浪费时间,用食物淹没汗津津的脸,灌下一杯杯酒水。她怒视着他们。肥胖、丑陋、懒惰的粉佬,不知道真神的存在,只晓得吃喝玩乐。

“花园。”她哂笑道。

奥斯曼的宫殿里也有花园,她常常透过自己狭窄的窗子瞥见——那是她牢房的窗子。那早在他成为奥斯曼-乌-多沙之前,那时的他不过是老皇帝的小儿子,她也不过是他众多奴隶中的一个。他囚犯中的一个。菲洛探出身子,往窗外吐了口痰。

她恨花园。

她恨所有的城市。城市意味着奴役、恐惧和堕落。城市就是监狱,越早离开她就越开心——至少是不那么不开心。她从窗边转回身,不禁皱起眉头:满屋子的人都盯着她。

叫巴亚兹的家伙首先开口:“师弟,大发现啊。她真是鹤立鸡群,呃?你确定她是我要找的人?”

余威盯着她看了一会儿:“非常确定。”

“我就站在这儿呢。”她怒气冲冲,但秃顶粉佬好像当她不存在。

“她有痛觉吗?”

“只有一点点。来时她跟食尸徒交过手。”

“真的?”巴亚兹自顾自地轻笑几声,“她伤得重吗?”

“很重,但两天后就能走路,一周后痊愈,连条疤都没留下。这非同寻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