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第2/4页)

“也许《时报》有写……”她四下张望。

“别浪费力气了,”乔说,“《时报》上只写了‘女子命丧精品店’。”

“查查看那一份。”她说。

乔把报纸放到一旁,垂下脚,用手肘支着膝盖向她靠过去,运动衫上的安迪对她微微笑着。“罗斯玛丽,”他说,“朱迪已经死了,身边有多少汤匙并不代表任何意义,这些变态家伙就是迷信,坚持某些做法。亲爱的,求求你别钻牛角尖了,对你没有好处。”

“请你查一下好吗?”她说,“我不想碰那种垃圾。”

乔叹口气,拿起另一份报纸,“我觉得标题还挺好记的。”他打开报纸。

“才怪。”她等着。

“我的妈呀,”乔说,“他们甚至摆了阵形,爱德华七世型的汤匙和叉子各十一根。”

“十一根。”她定定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走向桌子。

乔望着她。

罗斯玛丽将OUTSLAREMS打乱,试拼了一会儿——然后望着窗外,拿起一片字板,轻轻敲着另一只手的大拇指指甲。“你知道她的中间名叫什么吗?”她问。

“朱迪的中间名吗?”乔说。

罗斯玛丽转身点点头。

“我连她有没有中间名都不清楚,”他说,“还有,能不能麻烦你告诉我,那跟任何事有关联吗?”

她说:“那边抽屉里有本电话簿,也许有中间名的简写,重点就在那里。喀拉雅达——K,H,A,R,Y,A,T。西尾大道。”

“朱迪的中间名简写很重要?”乔看着罗斯玛丽说。

罗斯玛丽点头说:“非常重要。”

乔叹口气,打开两脚间的抽屉,拿出一本厚厚的酒红色曼哈顿电话簿,“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自己像华生医生?”他问。

罗斯玛丽等着。

乔翻开K开头的部分,罗斯玛丽盯着他,一边用大拇指搓揉字牌。

“只有这一个。”他扶着眼镜说,“Kharyat,J.S.。”

她从玫瑰花顶上伸过手,手指一放,乔顺势接住字牌。他看看牌子,再看看罗斯玛丽。“你是怎么办到的?”他问。

“我会通灵,”她说,“可以看见影像。”

罗斯玛丽转身越过房间,看着摆在电视上方画架里的陶板安迪——彼此相觑。

她扭身说:“十一根汤匙。”

乔看着她,手里握着一截白色甜甜圈,嘴巴都塞满了。

“十一根叉子,七把牛排刀。”她抽口气,“一把冰锥。那究竟是什么?”

乔吞下食物说:“究竟是什么?”

“在蒂芙尼的店里。”她说。

“在别处的话,会表示别的意思吗?”他问。

“也许吧。”罗斯玛丽答道,“若在别处,有可能会是不锈钢或铝器,在蒂芙尼则是银器。”她用两手爬梳着,然后揪住头发。“三十件。”她用眼圈发黑的眸子瞪着他,“三十件银器。”

他张开嘴,饼屑纷落。

罗斯玛丽向乔走近说:“三十件银器,插在、放在尸体上——在朱迪斯·S·喀拉雅达的尸体上。”

乔对她眨眨眼,放下手里的甜甜圈。

罗斯玛丽欺身向前,“Judith S.Kharyat。”她探过玫瑰上方,迅速念道:“Judithesskharyat。”

“是Judas Iscariot,‘叛徒犹大’吗?”乔问。

她点点头。

两人四目相视。

“我有预感,那不是朱迪的本名。”罗斯玛丽站直身,闭上眼,用手抚着额头,转身开始缓缓绕步……

乔看着她问:“你真的可以看到影像吗?”

“有时候可以。”她抚额闭眼地踱着步子。

乔看着她,反手堵住自己的嘴。

罗斯玛丽停下来面对他,吸口气说:“她需要一个听起来像印度人的名字,我觉得瓦萨学院很不像印度人会读的学校,朱迪是聪明人,上帝保佑她,她喜欢……曾经喜欢文字游戏和猜谜。”她站了一会儿,眨着眼,抿紧唇,双手紧握。“她故意接近安迪,企图挖安迪和GC的疮疤,然后将丑闻公诸于世,或指说安迪是个欺世的骗子。我们都知道安迪长得像谁,所以她便自称是叛徒犹大,她一定知道事情会闹得沸沸扬扬,人尽皆知,果真也是如此。朱迪应该原本不打算在这里待超过一个月吧,不过安迪发挥了他的魔力……”她清清喉咙,“后来她爱上安迪,无法从角色中脱身,她说安迪害她‘脱轨’,我当时早该把事情串起来的。”

“把什么事串起来?”乔望着她问。

“我敢跟你打赌,”她弯身选了一块甜甜圈,“她的真实身份是爱丽丝·罗森巴姆,这样解释就说得通了。验尸人员现在应该已经知道了。”

“你到底在说什么?”乔问,“谁是爱丽丝·罗森巴姆?我从没听过这个名字!”

“你几年前也许听过,但忘记了。”罗斯玛丽扶住自己的手肘,啃着甜甜圈,“我两个星期前看PBS的纪录片时听到这个名字,我有个哥哥,高中时曾跟一个叫爱丽丝·罗森巴姆的女孩约会,为此还跟我爸吵架,所以我才会注意到这个名字。PBS里的爱丽丝·罗森巴姆是安·兰德团队的女团员,也就是站在他们劫持的火车电动门旁的那个女人。我猜火车对她来说很重要,所以才会用‘脱轨’这种说法。”

乔问:“朱迪就是那个PA分子?”

罗斯玛丽点点头,“我确定,一定是这样。”她又吃了些甜甜圈。“朱迪不会是真名,”她说,“而且不会有其他女人非冒用印度假名不可。”

“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不明白。”乔站起来说,“为什么她非变成印度人不可?为什么?何不戴个假发、眼镜,用爱丽丝·史密斯或琼斯之类的名字就好?”

罗斯玛丽拿指尖敲着自己的额心说:“因为她有刺青,他们的额头上都有刺青!她能怎么办,贴一个月的创口贴吗?还是用遮瑕膏?她需要用红点来遮掩美元符号的刺青。”

乔张嘴瞪着她。

罗斯玛丽吃掉甜甜圈,拍掉嘴巴手指上的糖粉,然后舔一舔。

乔抚着额前摇头说:“妈呀,我实在搞糊涂了。所以……”他垂手望着她,“无论是谁赏她那三十件银器,意在表明她的身份,指她是背叛安迪的犹大[9]?”

罗斯玛丽转开身。

“怎么会这样?”乔问,“就像你说的,她爱安迪呀。当然,你可以看出他们上星期有点小争执或什么的,但他不可能——根本连想都无法想象——他一直都跟我们在一起!”

罗斯玛丽扭身用眼眶发黑的眼睛凝视他说:“但其他人并没有。”电铃响了,是安迪在按铃。

二人继续相互对看了片刻后,罗斯玛丽吐口气离开,在接近前厅时放缓步子——安迪再度按铃——罗斯玛丽越是接近门口,脚步越慢。她停立片刻,乔从茶几后绕出来望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