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七 我知道你的故事

十二罗汉望向我的眼神起了奇妙的变化,其中有一个人,我见过他的照片,我知道他绝顶聪明又不快乐,睡得不好,笑得不多——平克·罗。

他慢吞吞地说:“看来,你真的是判官。”

我不置可否。即使到现在,我仍不算适应判官这个头衔,眼下听来,更像一个诅咒。

这位平克,他的睡眠状况不会比诸葛好多少,也有两个黑眼圈明晃晃地挂着,但他脸上找不到一丝颓废和疲倦,每一个毛孔都如同活火山正在喷发,能量无穷。

我说:“我知道你的故事。”平克皱起眉,我想,他的故事真值得他全身肌肉都为之紧绷呢。

我知道他在绝望时铤而走险的冲动,我知道先知挽救他时手指的温度,我知道他成年后娶过几个太太都是为了什么,我知道他生平唯一爱过的女子来自他生命中最畏惧的组织。

我能说出他最深、最肮脏的秘密以及全部的心魔。

因为诸葛事无巨细地告诉过我。

但他不是最完美的开刀对象。平克是从逆境中步步生根走到人生巅峰的,我能预感到,如果把他逼到角落,他的反扑势必凌厉非常,我不想冒这个险。

所以我转向玛丽萨:“你和第一个丈夫生下的孩子,终于找到你了吗?”

她的脸色霎时间苍白如雪。

被誉为完美女人典范的玛丽萨,曾经在迈阿密度过疯狂而荒唐的十七岁,在夜店的洗手间生下自己的第一个孩子并丢出窗口,那个孩子后来不知所踪。直到五年前,开始有人不断地给玛丽萨寄各种邮包——都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不过是小孩子的衣服、日常生活的视频光碟、照片、牙牙学语的录音。

但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比撒旦本人还可怕。

她知道那是自己丢弃的孩子。那个小女孩的眼睛、笑容、脖子上的胎记,甚至发怒时皱眉的表情,都跟她一模一样。

她所不知道的更多。那个孩子在哪里?谁找到了孩子和她之间的关系?那人做的这一切,是为了得到什么?

作为硅谷的精神领袖与行业偶像,完美是玛丽萨的通行证,也是她的墓志铭。

尽管她有通天的手眼,却不能在这件事上应用分毫。她不确认自己能不能承担起泄密的后果。

未知与对失去的焦虑,总是带来最深的恐惧,何况对那个孩子,她的确负罪至深。

女强人的盔甲在一瞬间就被击开缺口。她嘴唇微微颤抖,将求援的眼神转向身边的同伴,仿佛希望有人可以站起来对我叱喝,叫我闭嘴——在秘密与秘密之间的篱笆被轻易冲垮以前。

但无人回应她的请求,大家各自都紧张起来。

就连阿喀琉斯都有脚后跟可以射一射,何况各位凡夫俗子。(阿什么这谁啊,他妈的谁没有脚后跟啊,有什么好说的事啊!)唯独平克·罗似乎对女人有天生的护卫之心,或者只是自信爆棚,所以喜欢当出头鸟。他再度开口,主动吸引了我的注意力:“判官,你的意思是,你知道我们所有人的秘密吗?”

可能不算所有吧,毕竟我后来睡着了啊,没准有更劲爆的料我错过了呢。

但我了然他隐藏的意思——我也知道先知的秘密。

我比画了一个大刀向日本鬼子头上砍去的姿势,赤裸裸地说:“我对你们的秘密毫无兴趣,只是想告诉各位,你们真的应该答应我的要求而已。”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对涂根说:“请给我们时间商量一下。”

涂根那天送我回囚室,走的时候大半个脸都带着心碎的表情,就好像一个人艰苦训练了两年半跳伞技术,终于获准坐上飞机实战,然后在冲出机舱的一瞬间想起老子没带伞一样。

我在囚室中捧腹大笑了好久,然后哼着歌坐在电脑旁边,打开植物大战僵尸无尽版。

我的人生就像地刺王,生存下去的唯一重点是不要被僵尸王锤到第三次。

涂根这一走,又是好几天不见人,我日出锻炼,日落撸管,上午十一点,有半小时的时间在户外散步——拜奇武会所赐,我这种人畜无害的小混混享有本监狱最高级别重刑囚犯的待遇:全限制拘禁之余,就连散步也必须跟其他人的时间错开。

在Witty wolf被关了半年,除了涂根和警卫之外,我还没跟任何人说过一句话。有时候半夜醒来,我在床上坐着,眼巴巴等待着天亮后涂根来提审我。尽管那绝对不算什么愉快的经历,但至少能让我感觉自己不是孤单一人。

有的人可能会被这种隔离逼得发疯吧。但我说过,我有蟑螂一般的适应力,无论顺境逆境,都难不住我,即使我必须强作镇定,与此同时心怀世界即将毁灭而我无路可走的恐慌。有时候我望着四面雪白的墙想着小铃铛,她会每天二十四小时都充满期盼,哪怕洗澡时也要用安全套包着手机放在近旁。任何时候门铃一响,她都做好全身心投入老公怀抱的准备。那种期待就像持续高烧,慢慢煎熬她,吞噬她生活下去的能量。倘若我真的回不去,总有一天她会被消耗殆尽。

我从小到大都是个没心没肺的人。一切好事,我能安然享受却不以为然,一切坏事,我也逆来顺受而无所用心,唯独小铃铛是我感情上的命门。

有的人的爱情是沙碱地里唯一种活的一棵树,有人的爱情是大海里游着的唯一的一条鱼。我是后者。我的感情就是太平洋的海水,多到爆,连沙蠕虫都能和我相濡以沫,但小铃铛是我唯一的那条鱼。

她一定哭过好多次。而我不确定自己到底是希望她已经认定我死了,哭过一次就不再相信眼泪,还是始终坚持,始终等待,眼泪一次又一次地咽回去是为了留着共话巴山夜雨时。

我不确定自己会有什么样的下场。

我散步的地方是小黑门外的那个大草场,跟涂根第一次带我走过时相比,一切都没有变化——这个鬼地方连季节都像在坐牢。这天我慢跑了六七圈,感觉身体几乎恢复到了受伤前的状态,小护士还真不是瞎说的。想当年我去打群架,伤了脚踝都养了差不多三个月才好,现在这种恢复速度完全跟章鱼一样啊。

我跑得气喘吁吁,停下来拉伸身体,仰面看着蓝色天空中的金色太阳,感觉这一成不变的绝望好像斯芬克斯的终极谜语。(慢着,浑蛋,谁是杀千刀的斯芬克斯?)这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起初认为那是幻觉,但什么样的幻觉不但四维立体,还带着一阵阵销魂蚀骨的香?

我懒洋洋地回头看了看,然后就揉了揉眼睛,然后又揉了揉眼睛,准备揉第三回的时候,一个低沉而性感的声音轻轻说:“再揉的话,眼珠子会掉出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