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 俄亥俄州(第4/8页)

最终他注意到草丛里似乎有干掉的呕吐物,上面爬着蚂蚁。他坐在后座上,两脚一边一只,放在那摊呕吐物两侧。他又朝躺在草丛里的妹夫看了一眼。案件发生的时候,那个犯恶心的人就坐在这里,博德克对自己说。卡尔拿着枪站在外面,桑迪在前排,所以后排还有一个人。他又低头盯着那摊呕吐物看了一会儿。那人连开3枪之前,卡尔甚至一枪都没来得及开。在某个时间,也许就是枪击结束之后,有人受不了吐了出来。他回想起自己第一次帮塔特杀人的时候。那天晚上他也差一点犯了恶心。那么,他想,很有可能那人还不习惯杀人,但那个混蛋绝对知道怎么用枪。

博德克看着县警们穿过排水沟,开始缓慢地往玉米地移动,衬衫后背都被汗水打湿成了黑色。他听见一辆车开了过来,转了个弯,看见豪瑟往路上走,去见验尸官。“见鬼,姑娘,你他妈到这种地方来干什么?”他对桑迪说。他伸手越过驾驶座,匆忙地从挂着汽车钥匙的金属圈上解下其余几把钥匙,放进了自己的衬衫口袋。他听见身后传来了豪瑟和验尸官的声音。医生走近看见前排座位上的桑迪,停下了脚步。“上帝啊。”他说。

“我不觉得上帝和这件事情有什么关系,本尼,”博德克说着,看了一眼副手,“在我们把车弄走之前,让威利斯过来帮你取指纹。仔细检查一遍后座。”

“你觉得发生了什么?”验尸官问。他把自己的黑包放在汽车引擎盖上。

“在我看来,卡尔是被后座的人射杀的。然后桑迪设法用那把点22开了一枪,可她根本没有半点胜算,他妈的,那把破枪居然装的是空包弹。我觉得从子弹穿出她身体的位置判断,击中她的人当时应该是站着的,”他指着距离车后门几英尺远的地面,“也许就站在这里。”

“空包弹?”验尸官说。

博德克没理他:“你觉得他们死了多久了?”

验尸官单膝跪下,抬起卡尔的一只胳膊,稍微转动了一下,用手指按了按已经泛起蓝灰色尸斑的皮肤:“哦,昨天傍晚,我想是。反正在那前后吧。”

他们站着看着桑迪,静静地过了一会儿,随后博德克转向验尸官:“你得保证好好照料她,行吗?”

“一定。”本尼说。

“等你们工作结束之后,让韦伯斯特店里来人把她拉回去。告诉他们我会晚点过去商量后事安排。我先回办公室了。”

“另一个怎么处理?”博德克刚准备走开,本尼问道。

警长停住脚步,往地上啐了一口,看了一眼那个胖男人:“随你怎么办,本尼,反正只能把这家伙葬在贫民墓地里。不立墓碑、不写名字,什么都没有。”

50

“李,”调度员说,“接到一个汤普森警长的电话,从西弗吉尼亚州路易斯堡打来的。他想让你尽快回电。”他递给博德克一张纸,上面潦草地写着一个号码。

“威利斯,这是5还是6?”

调度员看了看那张纸:“都不是,是个9。”

博德克关上办公室的门,坐了下来,打开办公桌抽屉,拿出一块硬糖。看到死去的桑迪之后,他想到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来杯威士忌。他把糖塞进嘴里,拨了号码:“汤普森警长吗?我是俄亥俄州的李·博德克。”

“谢谢你给我回电,警长,”那人说话带着乡巴佬的拖音,“你们那儿怎么样啊?”

“我不想自吹自擂。”

“我给你打电话呢,其实也没什么大事,但昨天早上有人在我们这儿打死了一个人,是个牧师,嫌犯是个男孩子,好像以前在你们那儿住过。”

“是吗?他怎么杀的人?”

“那人坐在车里的时候被枪打中了头部。枪直对后脑勺打的。场面一塌糊涂,但至少他没受什么罪。”

“他用的是什么枪?”

“手枪,很有可能是鲁格,那种德国枪。据说那小子有一把。是他老爸从战场上带回来的。”

“是9毫米子弹,对吧?”

“没错。”

“你刚才说他叫什么来着?”

“我刚才没说,小伙子名叫阿尔文·拉塞尔。中名是尤金。据我所知他父母都死在你们那边。我记得他爸好像是自杀的。过去大概七八年间他都和他奶奶住在煤溪这里。”

博德克眉头一皱,凝视着墙上钉的海报和传单。拉塞尔。拉塞尔?他怎么好像知道这个名字?“他多大了?”他问汤普森。

“阿尔文18了。听着,他不是个坏孩子,我认识他很久了。而且我听说,那个牧师死得罪有应得。好像他和小姑娘乱搞来着。但杀人总是不对的,我想。”

“那个小伙子开车吗?”

“他有一辆蓝色的雪佛兰贝莱尔,1954年款。”

“他长什么样?”

“哦,中等身材,深色头发,长得很帅,”汤普森说,“阿尔文不太爱说话,但他也不好欺负。见鬼,也许根本就不是他干的,但我现在找不到他,而且我现在只有他一个怀疑对象。”

“把你手头的消息发给我,车牌号码之类的,有什么都发过来,我们会盯着他。他要是回去了你告诉我,好吧?”

“我会的。”

“还有一件事,”博德克说,“你有他的照片吗?”

“暂时没有。但我相信他奶奶有几张,但她现在不太愿意配合。等我拿到了,一定会给你一份。”

博德克一挂电话,突然全都想起来了,那截祈祷木,那些死去的动物,那个脸上糊满派汁的小男孩。阿尔文·尤金·拉塞尔。“我现在想起你来了,小子。”他走到墙上一面很大的美国地图旁边。他找到了约翰逊城和路易斯堡,手指一路往上指向西弗吉尼亚,再沿着35号公路在快乐角进入俄亥俄。他停在高速公路旁边的一个地方,那就是卡尔和桑迪遇害的地方。所以如果是这个拉塞尔小子干的,他们一定是在那里的什么地方遇见的。但桑迪告诉他自己要去弗吉尼亚海滩。他又研究了一阵子地图。没道理啊,他们怎么会在约翰逊城落脚呢。从那里回家也绕得太远了。还有,他们带着那些枪干吗?

他带着从环上解下来的钥匙,开车去了他们的公寓。一开门,他就被垃圾的腐臭味熏坏了。他抬起几扇窗户,查看了各个房间,但没找到什么不寻常的东西。我他妈到底在找什么?他想。他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掏出一卷从手套箱里偷拿的胶卷,在手里转来转去。坐了大概10分钟,他突然意识到了这个公寓不对劲的地方。他又在各个房间找了一遍,居然一张照片都找不到。为什么卡尔不把照片挂在墙上,或者至少散放着?那个狗娘养的摄影发烧友满脑子不都是照片吗。他又开始寻找,这一回非常认真,很快就发现了床底下的鞋盒,藏在一些备用的毯子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