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迷雾帝国的光之回忆

灰鹰谭光磊

2007年12月10日,将会是一个奇幻小说迷永远记得的日子,因为在这一天,罗伯特·乔丹的出版社Tor正式宣布,《时光之轮》系列的最终篇《光之回忆》,将由布兰登·桑德森接手完成。这个全球畅销三千万册,重新定义现代奇幻面貌的传奇大系,总算不致因为作者病逝而无法画下句点。

前一年的四月,乔丹在公开信中表示感染罕见绝症,同时强调与病魔奋战到底的决心。全球读者乍闻消息,难免感到扼腕,可是在叹息之余,见到乔丹惊人的意志力,不禁要相信这位奇幻文学的巨人,肯定会和他笔下的真龙转生一样,就算移山倒海也要和病魔拼个你死我活。若有谁能够战胜绝症,非他莫属。

就在大家都信心满满,认为他康复只是迟早的事,然后他就会以凯旋英雄之姿写下“时光之轮”完结篇的时候,乔丹的病情急剧恶化,在2007年9月16日离开人世,年仅五十八岁。这则噩耗不仅震惊奇幻界,更使得读者期待多年的“时光之轮”结局随之成谜。

其实我并不担心“时光之轮”就此断头,也相信《光之回忆》终会问世,问题只在由谁接手。这绝对不只是商业利益的考虑,而是攸关作者艺术成就的完满和意念的传承。就出版社立场,则无论如何也要给读者一个交代,他们之中很多人从一九九〇年《世界之眼》推出时就成了书迷,陪伴这个系列走过十七个年头。在前几部作品步调缓慢、拖戏连连的时候,他们不离不弃,反而用行动来证明自己的忠诚,也使得《时光之轮》从第八集开始,全部登上《纽约时报》排行榜冠军。放眼当代奇幻文坛,没有任何一个作家能有如此辉煌的销售成绩。

更何况,乔丹早就有了清楚的结局构思,也留下大量笔记和手稿,甚至在病中仍用录音的方式记录想法。他曾经“放话”表示,即使《光之回忆》写出来长达一千五百页,也定要“毕其功于一本”结束系列。除此之外,他还有三部前传的计划。要找人写完《光之回忆》,绝对不缺材料,难点在于如何驾驭这空前庞大的世界和繁复至极的剧情线。

由后人代笔的情形在国外屡见不鲜,例如2006年过世的英国动作派奇幻大师大卫·盖梅尔(David Gemmell)壮志未酬,留下重写特洛伊史诗的三部曲完结篇《诸王陨落》,最后便由妻子史黛拉接续完成,出版时夫妻同时挂名。另一种可能是找人幕后捉刀,写手不具名,书仍然挂作者本名出版,例如《谍影重重》系列作者鲁德鲁姆的诸多遗作。

几经长考,乔丹的遗孀海丽叶挑中了布兰登·桑德森——《诸神之城:伊岚翠》的作者。消息一出,很多人直接反应:“为什么是他?”毕竟桑德森才出道两年多,还是个三十来岁的小伙子,论资历、讲名气,怎么也轮不到他接手《时光之轮》这部堪称现代奇幻扛鼎之作的史诗。

可是仔细想想,好像又不那么意外:桑德森可说是这几年来蹿起最快的奇幻新秀,他的世界建构和魔法系统创意惊人,文字流畅,人物精彩,颇受读者和评论家肯定。《诸神之城》卖出十五国版权,让他连续两年入围科奇幻最高荣誉——坎伯奖最佳新人。桑德森有一支罕见的快笔,更是新时代奇幻作家擅用网络的最佳范例:他同时写成人和青少年系列,还有余力在网络上免费连载新作。他的网志在多重平台联播,网站上还有每一部作品的超详细章节注解,有如DVD的导演讲评,大幅提高网站的附加价值。

撇开世俗条件不谈,我认为桑德森雀屏中选的真正意义,在于奇幻写作者的世代交替与薪火相传。长江后浪推前浪,海丽叶这个决定,等于钦点桑德森为乔丹接班人,其中的分量不言而喻。由桑德森来补完《光之回忆》,不论结果好坏,已经是对他的能力(和潜力)最大的肯定,更是从一线奇幻新人直接跃升一线畅销作家的票房保证。

倘若我们再细究个中原由,更会惊叹命运的奇妙。《世界之眼》出版那年,桑德森只有十五岁。他们的初次相遇,是在一家漫画店的新书架上。这本厚达八百页的小说,把桑德森吓得退避三舍,但他也对华丽的封面印象深刻。后来他还是把书买了回家,从此成了《时光之轮》书迷。每有新作问世,他总会立刻掏钱买精装版,“已经成了一种仪式”。

多年以后,桑德森在世界奇幻大会(World Fantasy Convention)上与高头大马,头戴宽檐帽,拄着拐杖走路的乔丹擦身而过。虽只是匆匆一瞥,却觉得此人有些眼熟,问起身旁的同好。“他噢?就是詹姆斯·奥利佛·瑞格尼二世啊!”眼看桑德森毫无头绪,他们才说:“他就是罗伯特·乔丹(瑞格尼是乔丹的本名)。”

在那次大会上,桑德森结识了Tor出版社的编辑莫许·费德(Moshe Feder),并给了他《诸神之城》的书稿。费德把稿子带回家,一搁就是半年。等他终于看了稿子而且惊为天人,急忙想要联络这位年轻新秀,桑德森早已搬家。费德花了好一番工夫才寻得他的下落,马上就开出条件,想签下《诸神之城》。

桑德森的经纪人乔舒亚·毕姆斯(Joshua Bilmes)建议他不要立刻同意,应该用这份报价做“诱饵”,看其他出版社会否提出更高的条件。可是桑德森一心只想成为Tor旗下作家,因为那是乔丹的出版社。对他来说,那就是奇幻文学的最高殿堂。如今桑德森已非十五年前漫画店里的小毛头,而是即将踏上职业创作之路的奇幻新兵,但乔丹的巨人身影依旧巍然矗立,他也仍然记得最初见到《世界之眼》的震撼与悸动,于是他接受了费德的条件。

一路写来,桑德森屡屡企图“逆写”《时光之轮》。他认为乔丹已经把奇幻冒险的典型发挥到极致,自己必须另辟蹊径,而最好的方法就是解构和颠覆。乔丹的角色走遍千山万水,于是他把故事舞台限制在单一城市。乔丹写农夫变成国王,于是他笔下的王子一夕落魄,连平民都不如。乔丹写光明与黑暗的终极对决和最后胜利,他则想象“假如邪恶势力赢得最终胜利,世界会变成怎样”?

这个命题,连同桑德森对诈欺故事的浓厚兴趣,构成了《迷雾之子》三部曲的最初灵感,这也是他自《诸神之城》初试啼声之后,格局更广、野心更大的成熟之作。因缘巧合,我读完的第一本桑德森作品,就是本系列第一集《最后帝国》。我利用周末一口气读完全书,心中充盈着喜悦与满足,甚至一度感动得红了眼眶。

我认为桑德森在此克服了史诗奇幻三项先天的劣势:进入困难、节奏缓慢,以及无法独立阅读。“进入困难”指的是一翻开书就迎面而来的各种自创名词和背景设定,往往考验读者的耐心和对奇幻类型的接受度。换句话说,对“非重度类型读者”极不友善。“节奏缓慢”不需多加解释,看一本八百页的史诗奇幻,肯定比一本三百页的惊悚小说慢得多,偏偏那多出来的篇幅可能全都是巨细靡遗的场景或背景叙述。“无法独立阅读”更是造成进入障碍的致命伤。推理小说由于案件各自独立,每一本都可以视为完整个体,史诗奇幻则完全不行。一个三百页完结的侦探故事,可能一个周末下午就可以读完;但一个两千四百页(每本八百页的三部曲)的大长篇,却得旷日费时,还常常要查名词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