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因弗内斯,1945 第一章 新的开始(第4/6页)

没多久,弗兰克向牧师致意告别,我们便陪着贝尔德太太一起回去。我不太想提到门阶上的鸡血,但弗兰克可受不了这么沉默,热切地向贝尔德太太问起这个习俗的背景。

“我想这应该是很古老的习俗吧?”弗兰克边用手杖拂过路边的杂草边问道。

路边的藜草和五指草已经开花,我看到金雀花饱满的花苞,再过几个礼拜它们就会绽放了。

“噢,对啊。兰德尔先生,这习俗比任何人所知的都要老,甚至可以回溯到巨人时代。”贝尔德太太像鸭子一样摇摇摆摆、步履轻快地走着。

“巨人?”我脱口问道。

“是啊,就是菲昂和他的勇士团。”

“盖尔人的民间传说,英雄,你知道的。这传说也许源自挪威,从这一带开始,沿着海岸到西边的地区,有许多习俗都受挪威影响,有些地名都还是挪威语,根本不是盖尔语。”弗兰克兴味盎然地说。

我翻了翻白眼,感觉他又要滔滔不绝了,不过贝尔德太太倒是亲切地微笑着鼓励他,说他讲得完全正确。她说自己曾到过北方,见过“兄弟岩”,那也来自挪威,不是吗?

“公元前五百年到一三〇〇年的这段时间,挪威人从北方航行至此有数百回之多。你知道,就是那些维京人,而且他们把自己的神话传说也带了过来。那里真是神话的国度,而这些东西似乎就在这里扎了根。”弗兰克眼神迷蒙地望向地平线的远方,仿佛在风起云涌间看到了龙形船。

这我相信。黄昏的暮光洒下,暴风雨将临。云层背后的骇人亮光透了出来,建筑物笼罩在这样的光线中,甚至这条路上全新的房子都古老、阴森得一如矗立在百英尺之外历经日晒雨淋的皮克特族巨石。这块巨石守卫着它标示出来的这个十字路口已有千年之久。

今晚似乎适合紧紧关好门窗,待在屋子里。弗兰克没有舒服地待在贝尔德太太的客厅欣赏珀斯港的幻灯片,他选择依约前去和班布里奇先生喝雪莉酒。班布里奇先生是对当地史料很感兴趣的律师。我还记得前次和他碰面的经验,因此决定留在家里和珀斯港做伴。

“尽可能在暴风雨开始前赶回来,还有,代我向班布里奇先生致意。”我吻了弗兰克,向他道别。

“嗯,当然,当然。”弗兰克小心翼翼地避开我的眼神。他耸起肩,穿上大衣,抓起门边架上的伞离开了。

我随后关上门,但没闩上,这样他回来时便可直接进门。我走回起居室,心中暗想弗兰克毫无疑问会假装自己没有妻子,而班布里奇先生会乐得跟他合演这场戏。不过,这我就不能怪他了。

我们昨天下午登门拜访班布里奇先生,起初一切都很顺利。我表现得娴静有礼,聪明又谦逊,而且打扮朴素,梳洗整齐——完全就是完美的教授夫人该有的形象,直到茶送上来的那一刻。

我翻过右手掌,可怜兮兮地细细看着横过四根手指根部的大水疱,但这毕竟不是我的错,谁叫班布里奇先生这位鳏夫选了便宜的锡茶壶来泡茶,而不是适当的陶壶。但那也不是律师先生的错,他试着表现出彬彬有礼的样子,央求我倒茶。更不是壶把的错,这壶把上的布已经磨得见底,让我在执起茶壶时直接碰到滚烫的壶把。

不,我决定了。放掉茶壶完全是正常反应,而让茶壶掉在班布里奇先生的大腿上则不过是意外。我总得找个地方放掉茶壶吧。我大叫着“真他妈的该死”,这句话盖过了班布里奇先生心里的呐喊,也让弗兰克的视线越过司康饼瞪着我。

当班布里奇先生从惊吓中回过神之后,表现得很有风度,关心起我的手是不是被烫着了。弗兰克解释说我用语粗俗是因为我这两年来都在战地医院工作,他也不予理会。“恐怕我妻子从美国人那儿学了一些,呃,生动的表达方式。”弗兰克面带紧张的笑容说道。

“真的,当我取出他们身上的炮弹碎片时,他们说的话都会很‘生动’。”我用吸满水的餐巾包住手指,咬着牙。

班布里奇先生婉转地试着想把话题拉回到无害的历史上,他说他一直对各时代认定的各式粗话甚感兴趣,例如“Gorblimey”是“Godblindme”这句誓言在近代的讹用3。

“是啊,当然了。”弗兰克对于能改变话题满心感激,“不必加糖,克莱尔,谢谢你。那么‘Gadzooks’呢?‘Gad’这个部分很明显,可是‘zook’……”4

“这个嘛,你知道……我有时会想,这个字可能是一个古苏格兰字的讹用,就是‘yeuk’,‘痒’的意思。这有点道理,对吧?”律师先生插话道。

弗兰克点点头,让他额前那撮与他学者形象不相符的头发垂了下来,他自然地将头发拨了回去:“这些粗话的演变真是有意思。”

“是啊,而且还在不断推陈出新。”我说着,小心翼翼地用夹子夹起一小块方糖。

“噢!您在您的那个,呃……战地经验里,可曾听过什么样有趣的用语变化?”班布里奇先生有礼地问道。

“噢!有的。我最喜欢的一句话是跟一个美国佬学来的,这人叫威廉森,我想是从纽约来的。每次我帮他换病服,他都会说这句话。”

“哪句话?”

我动作利落地把一块方糖放进弗兰克的咖啡中。

“罗斯福去死。”

***

在和贝尔德太太共处一段平静又不失愉快的时间之后,我回到楼上,趁弗兰克回来之前梳洗一下。我知道他雪莉酒的酒量只有两杯,应该没多久就会回来。

屋子外头起风了,卧室里的空气似乎布满静电,我拿起梳子梳过头发,头发却因此纠结,还以令人恼火的角度乱翘。我晚上都会梳几百下头发,但决定今天就免了。在这样的天气里,我只想勉强去刷个牙。我的脸颊上紧紧黏着几撮头发,我试着弄顺拨回时,这些发束还是死命黏着。

大水壶里没有水,弗兰克为了和班布里奇先生碰面而梳洗时把水全用光了。我也不想自找麻烦再去厕所装水,于是拿起“蓝色时刻”,大方地倒了一些在掌心,在香气挥发之前迅速搓磨几下,赶紧用来顺一顺头发。我在发梳上也倒了一点,用梳子把蜷曲的发束梳回耳后。

“这样可好多了。”我心想,同时对着斑驳的镜子左右摆头,看看成果。润泽的水汽驱散了我发梢的静电,发浪现在浓密闪亮地滑过我的脸庞,而且酒精挥散之后也留下了一丝愉悦的香气。我想弗兰克会喜欢,“蓝色时刻”是他最喜欢的味道。

这时,近在咫尺的地方突然亮起一道闪光,紧接着雷声轰隆,所有的灯光霎时熄灭了。我低声暗骂几句,开始摸黑把手伸到抽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