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乾神之歌 第二章 乾神之歌

1

事情其实很简单:罗兰疼痛之极的臀部背叛了他。他双膝跪在地上,撕心裂肺地痛喊一声,其间还夹杂着愤怒和失望。接着,阳光被杰克纵身跃出的身影晃了一下,那动作一气呵成。奥伊在货车里疯了一样狂叫起来:“阿克—阿克!阿克—阿克!”

“杰克,不要!”罗兰也大声喊道。他已彻底看清了事实。眼看着蓝色汽车——那车子既不算小轿车,又不算大卡车,只能说介乎其中——叫嚣着刺耳的音乐马上就要冲上他们时,男孩一把环抱住作家的腰。千钧一发之际,杰克用自己的身体掩护着金,将他推向左边,因而,小货车撞上的便是杰克。枪侠仍然跪在地上,擦破的手掌深深插进尘土里,身后传来开车女人的一声尖叫。

“杰克,不要!”罗兰又怒吼了一声,但已经太迟了。在他看来和亲生儿子无异的男孩杰克消失在蓝色汽车之下。枪侠看到一只小手升了出来——他绝不会忘却此情此景——转瞬又不见了。金呢,先是被杰克推向了一边,又被已经撞上杰克的带篷小货车的惯性再撞了一下,翻身滚向路旁的树丛,距离事发地点足有十英尺远。他的身子右倾着,脑袋狠狠撞在了一块石头上,连棒球帽都磕飞了。随后他翻了个身,似乎想站起来。也可能什么都没打算做;不过是被震得眼冒金星。

那个司机抓着东摇西摆的方向盘,车子擦着罗兰的左侧而过,差了几寸没有撞到他,只有扬起的尘土蒙上罗兰的脸庞。这时候,车已经减速了,司机也许这才踩中了刹车,但一切都太迟了。伴随着尖利的刹车声,货车明显减慢了速度,但造成的破坏却还未结束。就在它完全停止之前,又撞了金一下,这一次当他倒地时,罗兰听见了骨头碎裂的脆响。紧接着,作家痛得大叫起来。而现在罗兰确定地知道自己臀部的疼痛是从何而来了,不是吗?那根本就不是灼拧痛。

他撑着地站起来,从神经末梢传来的感受分明在告诉他:疼痛消失殆尽、荡然无存。他望着蓝色小车左前车轮下斯蒂芬·金古怪曲折的身体,不曾意识到自己心中不假思索的残忍:好!好呀!要是有人必须死在这里,那就是你吧!带着乾神的肚脐眼下地狱吧,反正那故事也出自地狱,就带着黑暗塔下地狱吧,你去死吧,别让我的孩子替你死!

貉獭从罗兰身边飞快跑过,直奔小货车喷着淡蓝色尾气的后轮,就在那下面,杰克仰面躺着,尾气直直地喷向他圆睁的双眼。奥伊丝毫没有犹豫,它咬着杰克肩上装欧丽莎的背包带,将男孩拖离车轮,它一寸一寸地挪,短小粗壮的后腿使劲刨着沙土,想使上浑身的劲儿。鲜血从杰克的双耳、嘴边流淌出来。短靴的鞋跟在尘土和棕色的碎松针上划出两条平行的印痕。

罗兰蹒跚地走向杰克,在他身边跪倒。他首先想到的是:杰克总归会好起来的。男孩的四肢伸得笔直,横过鼻梁和光滑脸颊的只是油尘污渍,罗兰起先还以为是血,但感谢众神,不是血。但确实有血,从耳道里缓缓流出来,是的,还有嘴角也淌着血,但说不定只是因为脸颊上的擦伤而流下来的,或是——

“过去看看作家。”杰克说。说得那么平静,丝毫没有痛楚似的。仿佛刚才他们一直围着小营火团团坐,跋涉了一天,现在就等着吃食,埃蒂喜欢这么说……要不然,他碰巧有了更别致的幽默灵感(他总是这样的),就会说,“打牙祭的”。

“作家可以等。”罗兰简慢地说,他想:我已然领受了一份奇迹。就当那个混蛋开着卡车冲来时,由这男孩尚存一息的柔弱身躯、以及他身下这片松软的土地所共同创造了奇迹。

“不,”杰克却说,“他等不了。”他动了一下,努力想撑坐起来,衬衫在前胸撑得鼓鼓的,罗兰清楚地看到男孩胸腔处一道可怕的凹痕。更多的鲜血从杰克的嘴边涌出,他刚想说话,却咳嗽起来。罗兰的心一阵绞痛,在那一刹那,他几乎怀疑自己胸腔里的心怎么还能继续跳动。

奥伊悲哀地呜咽一声,半嚎着吠出杰克的名字,令罗兰的手臂上泛起了鸡皮疙瘩。

“别说话。”罗兰说,“可能里面有骨折。一根肋骨,也许两根。”

杰克的头倾向了一边。他吐出一大口血——血丝滑落在他苍白的脸颊——并紧紧握住了罗兰的手腕。他这一握是强有力的;声音也同样,每一个吐字都清晰无比。

“一切都折了。这就是死亡——我知道,因为以前我死过。”而接下去他说的话,恰好是他们离开“卡拉之笑”时徘徊在罗兰脑海中的古谚:“听卡所言,随之而行。我们来就是为了救他,去看看!”

男孩言语和眼神中的命令意味不容反驳。事情已经结束了,现在,十九之卡的戏份到头了。也许,除了金还要继续下去。那个他们远道而来拯救的男人。他们的命运有多少出自金那飞舞不停、染着烟渍的双手?全部?部分?还是,这一次?

不管答案是什么,罗兰都该亲手杀了他,他现在就卡在撞上他的车轮下面,罗兰才不管他是不是开车人;如果他一直都在完成卡指令他去做的事情,就绝不至于落到今天这番下场,而杰克的前胸也绝不至于露出那般可怖的凹伤。这都太过分了,况且,自埃蒂被偷袭致死之后,眼前的这一切似乎也来得太快了。

而且——

“别动。”他说着站起来,“奥伊,别让他动。”

“我不会瞎动的。”吐字依然清晰得无可挑剔。但现在,罗兰眼见着鲜血渗出来,杰克的衬衫和牛仔裤腰都被染成了深红色,鲜血就似玫瑰般盛放。很久以前他死过,又复活了。但不是在这个世界。在这边的这个世界,死亡将永存。

罗兰转身走向作家。

2

布赖恩·史密斯刚想从方向盘后面转身下车,伊伦·苔瑟宝慕便重重地将他推了回去。他的两条狗叫个不停,也许是闻到了血的味道,或是奥伊的味道,或是全都闯到了,它们在他身后暴躁地跳上跳下。现在,收音机里正在播送新曲,是一首糟糕透顶的金属摇滚。她觉得自己的头都快炸裂了,但不是因为刚刚发生的事故,而只是被这种能杀人的音乐搅得头痛。她一眼看到那个男人的手枪还在地上,便蹲下去捡起来。她甚至还有一丝闪念能开开小差,惊讶于这东西竟然这么重。但不管怎么说,她举起枪来对准这个男人,再探身凑进车,一把关掉了收音机。嘈杂的电吉他声一旦消失,她就清楚地听到了鸟鸣、两只小狗的狂吠、以及另一只……随便它是什么吧……它的哀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