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Ⅳ

我的安全感持续了大概整整三分钟。我赶在卡美拉之前走到门口,猛地打开门。

他跌跌撞撞地闯进来,立刻关上门,还插上了门闩。那双浅色眼睛下面有些皱纹,身上穿的不是扑克牌上那身鲜艳的紧身上衣和长筒袜。另外,他看上去早该刮刮胡子了。这会儿他穿着一套棕色羊毛西装,脚蹬一双深色山羊皮皮鞋,一只胳膊上还搭着件呢子外套。但他确实就是兰登——扑克牌上的兰登——只不过那张带笑的嘴看起来很疲倦,指甲下面还藏着污垢。

“科温!”他说着拥抱了我。

我捏了捏他的肩膀:“你看上去需要喝一杯。”

“没错,没错,没错……”他连声赞同,于是我领着他往书房走去。

大约三分钟之后,他一手拿酒,一手拿烟,坐了下来。接着,他对我说:“他们在追我。很快就到。”

弗萝拉轻轻叫了一声,我们俩谁都没理会。

“谁?”我问。

“影子里的人,”他说,“我不知道他们是谁,也不知道是谁派他们来的。总共四个或者五个,甚至可能是六个。我上了飞机,他们也跟了上去。他们是在丹佛附近出现的。我移动了飞机几次,想甩掉他们,但没起作用——再说我也不愿意偏离太远。我在曼哈顿甩掉了他们,可他们会找上门来的,这只是个时间问题。”

“你一点儿也不知道是谁指使的?”

他迟疑了一下。

“嗯,我猜应该是家里人干的,没错。也许是布雷斯,也许是朱利安,也许是凯恩。甚至也可能是你,可能是你为了引我上这儿来使的诡计。不过我希望不是。不是你,对吧?”

“恐怕不是。”我说,“依你看,他们有多难对付?”

他耸了耸肩:“如果只有两三个,我会自己搞个埋伏,把他们解决掉。可他们人太多了。”

他长得瘦瘦小小,身高大概五英尺六英寸,体重一百三十五磅左右。可听他的意思,他好像说自己能单枪匹马对付两三个彪形大汉,而且他似乎是当真的。我突然对自己的体力感到有些好奇。毕竟,我们不是兄弟吗?我感觉自己身体相当强壮。我还知道自己不怕跟任何人来场一对一的公平较量。我到底有多强?

突然间,我意识到答案很快就能揭晓了。

大门上响起敲门声。

“我们该怎么办?”弗萝拉问。

兰登大笑着解下领带,把它和桌上自己的外套扔在一起。他脱下西装上衣,四下看了看,眼睛落在那把马刀上。下一秒钟,他已经穿过房间,把它拿到手里。我摸了摸衣兜里的点三二,用手指拨开保险。

“上吗?”兰登问。“他们很可能会找到方法,闯进屋里。”他说,“你上次参加战斗是什么时候,姐姐?”

“很久以前。”她答道。

“那你最好现在就开始回忆战斗动作,而且要快。”他对她说,“时间不多了。告诉你,有人训练过他们。不过我们有三个人,他们最多比我们多一倍。有什么好担心的?”

“我们还不知道他们到底是什么东西呢。”她说。

又是一阵敲门声。

“有什么关系?”

“没有。”我说,“要我去开门让他们进来吗?”

他们的脸色都稍稍有些发白。

“也许我们该等等……”

“也许我可以打电话叫警察。”我说。

他们俩都大笑起来,几乎有些歇斯底里。“或者艾里克。”我边说边突然转向弗萝拉。但她摇了摇头。

“没时间了。没错,我们确实可以用牌联系他,可等他回应的时候就太晚了。没准儿他根本不会回应。”

“再说,这还可能是他主使的,呃?”兰登说。

“我很怀疑。”弗萝拉回答道,“这不是他的风格。”

“没错。”我说。完全是顺口一句瞎话,只要让他们以为我知道内情就行。

敲门声又响了起来,这次的声音比刚才大多了。

“卡美拉呢?”我突然想起了女佣。

弗萝拉摇摇头。

“我看她不可能去应门。”

“你们不出去的话,怎么知道要对付的是什么人?”兰登一边喊,一边猛地冲出了房间。

我紧跟着他跑过走廊,来到门厅。卡美拉正准备打开大门,我们刚好来得及阻止她。

我们让她回自己的房间去,还告诉她要锁上房门。兰登评论道:“他们居然能让她去开门,这体现了对手的实力。我们这是在哪儿,科温?”

我耸了耸肩。

“我要是知道,早就告诉你了。至少目前我们是同一阵线的。往后退!”

我打开门。

站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想把我推到一边,我伸手挡住了他。

我发现他们一共六个。

“你们要干吗?”我问。

可他们一个字也没说,我看见了枪。

我一脚踢倒他,“砰”的一声关上门,插上门闩。

“好吧,他们的确在那儿。”我说,“但我怎么知道这不是你的什么诡计呢?”

“我拿不出任何证据,”他说,“可我倒希望他们是我的人。这些家伙看上去挺凶。”

我只能表示同意。门廊上的那些家伙个个身强力壮,帽子拉到眼睛上方,面孔被帽檐投下的阴影盖得严严实实。

“真希望知道我们这是在哪儿。”兰登说。

有种震动,让我中耳附近的毛全竖了起来。我立刻意识到这是弗萝拉吹响了她的口哨。

从我右手边远远地传来窗玻璃被砸碎的声音,紧接着,我听到左边什么地方出现了低沉的咆哮和几声狗吠。

“她把狗叫来了,”我说,“六只凶猛、残忍的畜生。换个时候,她说不定会用来对付咱们呢。”

兰登点点头,我们俩一起朝窗户碎掉的方向跑去。

等我们跑到起居室,发现有两个人已经进到屋里,都拿着枪。

我一枪放倒第一个,旋即扑倒在地,朝第二个开火。兰登挥舞马刀,从我身上一跃而过。第二个家伙的脑袋和肩膀分了家。

这时,又有两个从窗户跳进屋里。我连开几枪,用光了子弹;耳边,弗萝拉的猎犬发出的咆哮声和对方的枪声夹杂在一起。

地上躺着三个人和同样数量的狗。不错,看样子我们已经干掉了一半入侵者。剩下的还在从窗户往屋里钻,我又干掉了一个,所用的方法让我自己大吃一惊。

几乎不假思索,我抓起一把又大又沉的沙发椅,朝屋子另一头扔了过去。它砸中了大约三十英尺之外那家伙的后背。

我朝剩下的两个冲去,不过还没跑到屋子那头,兰登已经用马刀刺倒了其中一个,他把这家伙留给狗对付,自己转向另一个。

没等他动手,那家伙已经被狗扑倒在地。在我们解决他之前,他又杀死了一条狗。不过今后他再也没法杀死任何东西了,兰登掐死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