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血炎龙 9(第4/6页)



  什么玩意儿从树冠里噼里啪啦坠下来,砸在夺罕脸上,把他弄醒。他摸了把脸,把那东西拿到眼前细看,原来是颗小石砾。

  天只微亮,除了几声鸡鸣,北小苑里一派静谧,深秋的寒风在空荡荡的道路上回旋,扬起浮尘。

  树下的人还在不屈不挠朝上抛着石子儿,打得枯叶纷纷坠落。夺罕揉着眼张望,见离他不远的枝条上勾着一幅轻软雪白的鲛绡。抛石子的人准头太差,连鲛绡的边儿也挨不上,急得直捶树干,可那树径围足有成人合抱之粗,被捶了几拳,连震动也不大震动。夺罕低头朝下看,原来是个十岁上下的小姑娘,穿一身素洁布衣,眉眼秀朗,额角都是亮晶晶的汗。

  小姑娘看看四下无人,赶紧敛了裙裾,在树根下双膝跪地,念念有词道:“树娘娘,求您了,把这绡还我吧。”夺罕愕然。

  小姑娘还在自顾自说:“这是西陆人进贡的,刚够给淑容妃裁一条百裥裙的料,一幅也少不得。一会儿师父起来了,知道我没把它晾好,叫风卷走了,肯定要罚我。师父虽看不见,可她一摸就知道,用别的绡混充不来的……要是,要是您肯把它还我,我每天来给您浇水,还给您供最好吃的豆沙馒头……”一棵树要吃什么馒头?夺罕忍不住嗤地一笑,小姑娘惊恐地往上看,却只见浓荫随风摇摆。她又疑又惧,想了一会儿,颤声说:“还是……您喜欢肉馒头?”夺罕不敢笑出声,只得憋着,四面的叶子震得簌簌发响。他想,再这样下去可要露馅儿了,急忙将石子扣在食指弯里,拇指一弹,石子便打折了那条细枝。鲛绡随着断枝滑落下去,仿佛一片云雾轻曼飘舞,乘着风,又要往远处飞去。

  女孩起身追了几步,跳起来牵住了云雾的尾巴,把它扯进怀里紧抱着,像是怕再被风拽走了似的,欢天喜地一路跑开了。

  夺罕躺回树干上,想起来还是不禁要笑。忽然他又止住了笑,因为那小姑娘又啪嗒啪嗒地跑了回来,往树根淋了一碗水,搁下什么东西,两手合十匆匆一拜,头也不敢回,就飞快逃开,眼看着是拐进了绣师的院子。

  他屏息静听,而后悄悄顺着树干下滑,骑到离地最近的粗枝上,两腿缠住树枝倒挂下去,伸手捞起那东西,瞬间又无声隐回枝叶中。

  油纸包折得方正整齐,一根细细红线从中间扎紧,挽了个漂亮的连环结,里头的东西温热柔软,熨帖着手心。拆开油纸,是个饱实雪白的馒头,朵朵热气拂上脸庞。咬一口,满嘴都是肉香。

  从那以后,每天拂晓,夺罕都到北小苑去一趟。

  秋天很快就结束了,冬意渐重,女孩的衣裳也厚了,穿得像个小棉花包。有时她刚放下油纸包,那个盲眼的绣师就在院子里喊她的名字,她总是答应着“来了师父”,在树根浇下一碗清水,就飞奔回去。她叫柘榴,与那棵树同名。

  当柘榴以为四处无人的时候,她会对树娘娘说话。

  她父母早已在八年之乱中离世,盲绣师流落民间时,收留了她。绣师双目虽不能视,但走针如神,天享五年,她再次奉召入宫。织造坊从民间买了三十名五六岁的女孩,跟随绣师习艺,柘榴成了这些学徒的头领,每日要早起给她们做饭洗衣,小女孩们争着玩一只陀螺,也要打到柘榴面前来。

  她的烦恼无非就是这些絮絮的小事,夺罕总不能在她眼前钻出来走掉,只得躺在树上打盹,半梦半醒地听她唠叨。等她诉完了苦,回去干活,馒头也早冷了,可夺罕还是会三两口把它吃掉。

  第二年的夏天,柘榴的个子高了一寸,胸前有了雏鸟嫩嘴般的起伏。她是绣师技艺最出众的弟子,已可以顶替她体弱的师父做些活计,绣坊里的女孩们也开始懂事了,不再需要她照料起居。她的抱怨越来越少,来了也时常不说话,只是背倚着柘榴树,静静坐上片刻。

  海市也在长大。自出现在宫中的第一天起,她就是男装打扮,宫人从来不准近身伺候。柘榴已完全长成少女身段的时候,海市依然瘦直笔挺,像一支纤细的矛。每一个见到她的人都知道,眼前的少年是凤庭总管方诸的第二个养子,没有人见过她幼小年纪女装的模样,只怕她自己也忘了。

  夏天的午后常有骤雨,夺罕与方鉴明在廊下铺开紫蒲草席对弈,檐角雨水急落,汇成绵长白线帘幕,垂入霜平湖。海市喜欢穿着男孩儿的宽大素锦单衣,赖在棋枰旁读一本闲书,呵欠不断,终于伏在方鉴明膝头睡去,嘴里还叼着半支没吃完的桂花糖,男人总是轻轻替她把糖从唇间拿开。女孩指间的书页半开着,被湿凉的风簌簌翻动。

  不下雨的日子,夺罕会在校场上与海市练习,他将刀剑之术倾其所有地传授给她,却始终不让她接触分毫使毒的技艺。

  海市其实是怕血的,她扼死第一只兔子的时候是八岁,方鉴明不许她用刀,只准用双手。兔子白净肥硕,毛茸茸的,在女孩两手虎口之间扭动踢蹬,吱吱尖叫。海市的手在发抖,兔子使劲一挣,翻身就跑,撞翻了屋角一小篮鸽蛋,眼看就要窜出厨房。方鉴明没有理睬那兔子,仍在门外静静看着海市,手里握着一柄玉色缎面折扇,连眉梢都不曾动上一动。海市一咬牙,扑在方鉴明脚前,双手摁住兔子温热的身躯,抓紧举起,猛力往石板地上摔去。兔子立刻不动了,厨妇赶上来把它提走,晃晃悠悠,像是用毛皮包裹的一小袋肥肉。鸽蛋黄白横流的地上,留下铜锱大小的一汪血迹。

  厨妇用黄姜与小尖椒把兔子炖了,汤汁鲜浓,是晚膳的一道好菜。每当方鉴明的目光移到海市身上,她便伸出筷子去,夹起一块兔肉送进嘴里,努力咀嚼咽下。

  夜里,海市悄悄溜进夺罕的卧房,挤在他身边。夺罕醒了,掀开被子让她钻进来。

  “怎么了?”他低声问。

  “好像那兔子还在我肚子里扭来扭去,好像……好像它还活着一样。”女孩小小的两手冰冷如石,不知在凉水里洗了多久。

  第二次杀兔子时,她便学会一掌拍在兔子后脑,干净利落地让它断气。

  四年后,海市开始与他们一同在夜间出门,有时一年两三次,有时一月一两次。回到霁风馆时,夺罕的卧房里总是备有一缸清冽冷水,供他清洗血污,不论季节冷暖。他知道海市的房里也是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