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手嫩

反抓住他的手,于千百行人中仓惶抬头。

公子目光并未落在我身上,反而注视着脚下已经被踩得不像样子的风筝。

我真的努力了。

努力着想从他脸上辨认出跟姜初照哪怕一丁点儿的相似,可就是没有。

一丝一毫都没有。

这平平无奇的一张脸,我看了好多遍,但低下头去的时候这模样仿佛瞬间从脑海里蒸发了一般,什么记忆点都没有留下来。

不敢再去看,怕生出更大的失落,于是仓促又颓丧地抱拳,小声说了一句:“实在抱歉,我再买一个风筝赔给你。”

说完就绕开他,走向他身后五步开外的风筝摊子。但就是很不如意,我挤在人群里把待售的风筝翻了好几遍,卖风筝的都开始凶我了,我却始终没找到跟那个一模一样的年画风筝。

说不清是怎么回事,整个人都变得不好受,心里酸涩不已,之间还生出针扎一样的疼。恰遇又一阵朔风席地而来,寒风成刀刮过面颊,大部分风沙被围脖挡住了,但依旧有几粒不偏不倚地落进眼睛里。

心上眼上两下刺激,惹得我登时落泪,抬手想把沙子赶紧揉出来,但却越揉越觉得滚.胀,最后一着急,就这么没出息地站在摊位面前,哽着喉咙哭起来。

很瞧不起这样的自己。

尝试过赶紧调整过来,别让街上的人看笑话。但却失败了。

我今天出来的时候,心情明明超级好,现在却郁闷到了极致。甚至觉得毛氅丢失的那天,都比不上今天遇到的委屈。

该怎么形容这样的难过呢。

像是等待了一整个冬日的春天没有来,种下好久的花没有开,夏季全是枯竭干涸等不来暴雨浸润,抬头想看看星星却发现苍穹都是乌云。

就像此时此刻——抓住声音跟他一样的公子的手,却怅然发现,这不是姜初照。

他好像没走,站在风筝掉落的地方呆了一会儿,又从拥挤的人群里找到我,站在我面前,低头盯着我的眼睛看。手指缓缓抬起来,似乎想拉开我脸上包裹得严严实实的围脖,可应该很快意识到了不妥,所以手指就僵在半空,任寒风把它们吹得通红。

全方位勘查过整个长安城后,季向星曾嘱咐我:“长安城里有太多人啦,比京城还要嘈杂混杂,有时候我可能会被人群冲散顾不上你,这时候若是有陌生人靠近,你要提防着才行。”

按理说我应该离这个人远一些,但不知道为什么,却还是没有听季向星的话,不但没躲开,甚至抹去眼泪,强行控制住被沙子刺激得不断扑簌的眼睑,主动开口:“你那个样式的风筝好像卖光了,我……我赔你银子行吗?”

他并未接话,从袖袋里掏出干净的绢帕来,小声道:“过来。”

我怔住:“你干嘛?”

他声音更温柔了一些:“靠我近一些,我帮你把沙子吹出来。”

恍惚了片刻,因为他的声音跟姜初照太像,所以我纠结一番后还是听话地靠近了一些。那人修长的手指隔着绢帕拨开我的眼睑,然后低头贴近。

微热的气息低伏入眸,惹得我泪水又盛满了眼睛。

最后沙子真的出来了。只是不晓得是我流太多眼泪把沙子冲出来了,还是他吹得管用。抬头道谢,发现他依旧盯着我露在外面的眼睛看。

我有点害羞了,隔着兔毛捧住脸颊:“你看我做什么?”

他扬起下颌,望着天笑了会儿,但表情依旧平淡,甚至有些严正、有些不自然,只有唇角向上勾着,叫人能瞧出他的愉悦:“看到你想到自己的夫人了,你和她超级像呀。”

我心情有些复杂:“大哥,我这脸也没露出来啊,你怎么看出我同你夫人像的?”

这厮这才意识到不对,赶紧收住笑容摸了摸面皮,再低头看我时连声音都变得低沉了一些,音色已跟姜初照已大不同:“抱歉,在下方才高兴过头一时唐突。大概是思念夫人过度,我夫人她……她撇下我出去游玩,我已经找她许久了。”

我有些同情他:“那找到了吗?”

“嗯,我猜很快就会找到了。”他说。

很快找到就是没找到啊,但他一点儿都不低落,反而很欣喜、很雀跃地冲我笑了笑。

*

如此便结识了到长安城以来第一个朋友。

他捏着我的衣袖挡在我前头,带我挤出了熙熙攘攘的万宝街,恰好遇到果儿和季向星在街头找我,于是三人汇合,准备回家煮羊肉汤。

天可作证,我真的是同他随口客气了一句:“我们住在城南云庆坊,改日公子得闲的话,可以去家中做客。”

结果这有妇之夫就撸起袖子接过季向星手中的羊骨和羊肉,用低沉舒缓的音色不要脸地说了句:“在下刚刚失业,现在日日得闲,择日不如撞日,不如今天就去你家中做客。”

我略微迟疑了一下下,就听他豪爽道:“就当是你赔我风筝了。”

果儿是个看脸的人,若是一个模样好看的公子想去我们家中做客,她可能早就同意了,但看到这毫无特色的模样,她立刻警觉提防起来,掏出个二两的碎银子递给他,凶巴巴道:“这就当做是赔你风筝了,别再缠着我家公子。”

那厮并不生气,依旧盯着我,只是变了模样,委屈开口,字字句句敲打着我脆弱的良心:“我那风筝是唯一一个年画风格的,被踩坏后就再也买不到了。”

我实在心虚,沉默三秒后大手一挥做主了:“那来吧,不过是多一双筷子的事儿!”

像是怕我们把他丢下一样,他一溜烟儿就蹿进了我们的豪华马车,转身把我拉上去后,用赞叹的语气说:“这马车很是炫目,很有特点,一路走来我曾看到过好几次……”

越讲声音越小,嗓音里也渐渐浮出些遗憾和悔恨:“但从没想到过,这是你们的。如果早知道……”

早知道什么呢。

他并没有继续往下讲。

*

请神容易送神难。

很快,我就深刻意识到,邀请他来家中吃饭就是错误。

他拒绝了干羊肉沾孜然的吃法,往大碗的羊肉汤里加了少许醋和胡椒面儿,大口大口地吃下肚,然后腆着脸看我,扯开唇角:“这位姑娘,看你们后院还有一间厢房没人住,能否借在下暂住几天?”

那一阵子熟悉劲儿过去,我已然知道这根本不是姜初照,于是最后的忍耐也没有了,手一抖、差点把碗里的羊汤呼他脸上:“你自己没住的地方吗,为何要住我家里?”

他比那白小鱼还会演戏,一秒内变得凄凄惨惨几欲落泪,“实不相瞒,在下今日刚到长安城就不小心与老管家走散,钱财衣物都在他那里。现在外面的风吹得真响呀,姑娘若是赶我出去,明日就能见到一个冻干的在下,”像是掌握了技能,再次对我的良心发出攻击,“身上仅存的半吊钱买了风筝,却被踩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