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6章 店大欺客客大欺店(第2/2页)

你要是买断了,将来也跟邵爵士手下那帮扑街编剧一样,只是借我书里的人物形象、武功名字,剧情随便乱设定,那岂不是会殃及我小说、影视行业的利益,怎么可能无审查地买断?这不是钱的问题,而是买断后无法制衡你不尊重原著的问题。”

顾骜听了,忍不住暗暗想笑。

83年年初这个时间点找上门来,情况真的是很有趣。

82版《天龙八部》已出、83版《射雕》还没影,如今的节骨眼上,貌似查先生对邵爵士意见很大呢。

顾骜想了想,给了个折衷的意见:“我理解你的担心,但我也希望你注意我的立场。这样吧,对于‘不尊重原著’的问题,我们可以谈一个豁免条款——你开个价,依然把游戏界的改编权一次性卖断给我,包括一切电子游戏、电脑游戏,以及未来新式电子游戏载体设备上的改编权。小说、影视这些你自己留着。

从此以后,全世界想做你武侠游戏的,都必须找我转买改编权。但你依然有尊重原著审查权,如果发现丑化原著的作品,你可以叫停、整改,但不得再卖。

好好想想吧,只有游戏改编权卖断给我,我才会全心全意把武侠游戏市场的蛋糕做大。未来的年轻人,都是玩着游戏机长大的,他们没那么多时间去看书。影视和小说还是你自己的,说不定你会需要我的游戏反过来带动影视和小说的流量呢。”

如果顾骜今天是要全版权全部买断,对方肯定是不肯的,要不就是开个非常逆天的高价,故意不打算让顾骜接手。

但是,只是买断游戏,其他还留着,那就等于是让其他媒体生意将来蹭游戏的热度了。

一番讨价还价后,双方最终以一千万港币的价格成交。

这点钱,大致相当于邵氏如今拍两三部低成本武侠片的总开支了。

在查先生不知道未来电子游戏产业会做到多大的情况下,他觉得这个价格还是比较高的了,足以让他满意。

他唯一有个附带条件:如果顾骜想以一千万港币成功拿下,那么他两年之内必须推出一款跟金庸武侠题材有关的电子游戏,或者几款也行,总之要做到累计出货100万盘游戏卡带。

如果做不到,查先生有权按协议附录要求加钱。

此外,“丑化原著否决权”依然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