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之下(第2/4页)

我应该要表示出同情。“吃过的还是没吃过的?”我问。

“我一口都没动过。”

我没想到她会这么外露,不过话说回来,她好像始终都毫不含蓄,心直口快,开门见山,女子篮球队的队长,不对;是高中的体育老师,嘴里衔着哨子。一个老朋友。这可不是随便说说的。我的老朋友,穿安全裤,两腿细瘦,拿痛经开玩笑,她说起痛经的口气,就好像我们不应该有这种感觉似的。如同蹦床,身体扭曲着,不由自主受人摆布,大脑呼来喝去地发号施令。

“她想勾引你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我说着,面带微笑;这个念头让我不禁莞尔,她看上去就像只土拨鼠。听到这句话,他想要耸肩,可我却把他按住,一只手臂搂住他的脖子。“她得逞了吗?”

“等我们从酒吧出来,地铁已经关门了。”

我本来并没有当真,可坦白招认突然就这么发生了。我想装作没听见,却又继续追问。“你是说她在这里过夜了?”

“不然的话就只能长途跋涉回她自己家去了,”他说,“没错。”总会是这样的理由。合情合理得要命。

你以为你是什么,基督教青年会[2]吗?我很想这么说,却明知故问。“我猜你和她上床了。”我的声音很平静,我也很平静,我不会让这件事情打倒。

“是她的意思。我喝醉了。”他觉得这些都是正当理由。

“你为什么要告诉我?”倘若他没有对我说,而是我自己发觉的,我就会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我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就意识到了。

“你自己也会明白过来的,闹钟设到八点钟去了。”

“这话算什么意思啊?”我问他;我没法把这两句话联系起来。我浑身发冷,起身离开了那张床,后退着朝门口走去。

我坐在一家崭新的豪华汉堡店里;隔着桌子与我相对而坐的是一个正在吃芝士汉堡的男人。这些把人喂饱的地方是我打量他的唯一机会:余下的时间里,我都在眺望出租车窗外的一片朦胧,或是追寻不太熟悉的墙纸花纹。他的脸色看上去和福米加桌面[3]一样:米黄色的。其他的餐桌旁边是其他男人,嚼着芝士汉堡,被其他的女人注视着。我们都穿着大衣。店堂里的空气轻轻晃动,伴着摇滚乐的声音和受了潮的薯条味道。虽然现在是冬天,这个地方却让我想起一片沙滩,甚至还有皱巴巴的餐巾纸,满地乱丢的汽水瓶,外加芝士汉堡稍有些起沙的口感。

他把凉拌卷心菜推到一边。

“你应该把它吃掉,”我说。

“不要不要;蔬菜吃不下去,”他说。我身体里关着的那个营养学家提醒说,他很可能缺乏维生素A。我应该做一个健康检查员的,或者一个种植有机菜的农民。

“那我跟你换,”我说,“要是你把我的汉堡吃完,我就来吃你的卷心菜。”

他觉得这句话里有圈套,但还是打算冒险。交换完毕,我们各自细细检查自己拿到的那一半收获。玻璃窗外面,融化的雪水自夜空缓缓降落,我们在餐厅里,灯火通明,安全温暖,音乐透过呼吸渗入身体,仿佛氧气一般。

他吃掉了我的芝士汉堡,点了一根烟。我莫名其妙地觉得他很讨厌,却又想不出是为什么。我翻检脑中关于坏话的档案卡,选出一句:你做爱的时候就像牛仔在强奸一头绵羊。我一直在等一个合适的时机把这句话说出来,不过,也许不伤和气更加重要。

他可不是这么想的;吃饱喝足,他回过头来继续吵刚才的架。“你是想看看我能吃下多少垃圾,不是吗?”他说,“别像对三岁小孩那样对我。”

“有个好办法能让我不这样对你,”我回答。我的意思是,他应该别再像个小孩子一样无理取闹,可他并不上钩。实际上他可能连听都没听见:音乐比刚才更响了。

“我们走吧,”他说,我们站起身。走出大门的时候,我瞥了一眼餐厅的收银员:收银员们总是让我惶恐不已,我希望他们快快乐乐的,可他们从来都不是。眼前的这一个,全身像吸饱了水一样膨胀开来,被太过嘈杂的声响和太多油腻的薯条搞得松弛浮肿。她并非态度恶劣,只是漠不关心。要反击,我对她无声地说。

我们来到室外,举步而行,没有触碰彼此。我记不起他到底做些了什么,但他别想就这么算了。他穿了一件钉着黄铜纽扣的卡其色军用长大衣,那件衣服潇洒利落,现在却只让我想起自己对门房、公车司机和邮局职员的恐惧,都是些把制服用作挡箭牌的人。我左拐右绕地走着,逼着他蹚过一路上所有的水塘。如果我赢不了,我告诉他,你也休想。我那时候更理智一些,会保护自己。

“我从来不在八点起床。她得去上班。”他现在已经感觉到了,这次我不会像其他几次一样,和他一起一笑了之。“要是当时你在的话,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他说,想要赖到我头上。

我看得一清二楚,在这样正常的光线里,我知道他做了些什么,他的动作,甚至是他说出来的话,温暖的身体互相吸引,是人类的本能,我真想吐。还有,我想拿着我精挑细选的棕色纸袋,把它们全部丢进他那只从没洗过的马桶里,我甚至还——愚蠢到了极点——想过要帮他洗,可怜的家伙,从来没人教过他这件事情该怎么做。马桶本来就是它们该去的地方。这么说就会是这样的了,我熟门熟路地收拾他的脏袜子和香烟头,女人最大的乐趣,安安稳稳地怀孕八个月后你根本无路可退,只好哼哧哼哧地做着自然分娩的练习,而他的酒一旦喝到那神秘的一杯,就能在外面风流快活,来者不拒。和你是精神之爱,他说,和其他人只是身体之欢。见鬼去吧。他以为我当初喜欢上他的是什么,高尚情操吗?

“我出去买点东西,”我说。我在这里太过显眼突兀,就像把洞穴打到玻璃后面的沙鼠,多唐突啊,那时候我心想。“你希望我回来吗?”

这是忏悔的召唤,他一言不发地点点头。他是真的很难过,可我没时间想这些,我必须出去,外面有许多东西能将我包围,做我的保护色。我仔细地关好门,没有发出声响:我穿到商业街上,躲进购物的人潮中。

这是一个房间,有床,带镜子的梳妆台,床头柜上还有台灯和电话,花纹与地毯一致的长窗帘盖住了玻璃窗,而玻璃窗则遮掩了夜色,还有十层高楼之下的辉煌灯火和车水马龙,走廊通往浴室,里面有一个洗脸池,两个龙头,热水和冷水,房门紧闭。门外是另一条走廊和一排被关上的门,看上去大同小异。一切都准确无误,各归各位,只是边缘稍有些凹陷。我一直努力在床上睡觉,可是没有成功。我在地板上踱来踱去,地毯泛起一股室内清洁剂的味道,机场的味道。之前房间里还有一个托盘,装着牛排上切下的肉皮和吃剩的色拉碎屑,不过我早就把它放到走廊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