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6(第2/3页)

在机场的欢送会给了他们灵感。于是,大家开始策划各种派对。问题是要有足够的钱,找到合适的日子。他们有各种各样的想法:装扮成你最喜欢的人物;装扮成你最喜欢的小说角色;装扮成你最喜欢的作家,并且要演出他的特点。

环境可能很差,点心可能很少,但派对非常有趣。他们发明了新游戏:三四人一组,以不同作者的风格,表演出一个故事情节。瓦尔、格蕾特和布拉德分别要以亨利·詹姆斯、田纳西·威廉斯和陀斯妥耶夫斯基的风格表现出一个丈夫发现妻子是异教徒时的情景。瓦尔扮演丈夫角色,因为她个子最高。伊索、凯拉和杜克则要以菲尔丁、斯科特·菲茨杰拉德和诺曼·梅勒的风格表演同样的主题,但杜克不愿意,于是克拉丽莎取代了他的位置。他们常聚在伊索家里,因为她家有很多唱片。他们全体单膝跪地,伴随着阿尔·乔尔森的音乐一起唱《斯旺尼河》,或跟着朱迪·嘉兰一起唱《离开的男人》。他们还会两人一组,伴着三四十年代的音乐,像弗雷德·阿斯泰尔和金吉·罗杰斯一样跳舞,伊索在沙发垫上就跳了起来,她踩在上面,把沙发推倒,然后跳下来,脚尖着地,旋转着跳开。他们带来了手杖、大礼帽和其他从垃圾堆或阁楼里找来的奇怪装备。本和塔德表演了《等待戈多》中的一幕场景;格蕾特和艾弗里分别以法国、意大利、英国和美国电影的风格表演了一幕爱情剧场景。他们排成一列,一起跳踢踏舞,或者假装成“火箭女郎舞蹈团”。他们在房间里踱来踱去,一行一行地作诗,还为莫须有的色情小说或列入写作计划的侦探小说构思情节。

参加派对的人随时都在变动,但派对的中心始终是伊索、克拉丽莎、凯拉、米拉和本、瓦尔和塔德。杜克在家的时候也会来,但他不是很乐意参加这种活动;哈利从不参加,但有时他会在深夜来接凯拉。格蕾特和艾弗里恋爱了,他们经常过来,带着由衷的喜悦扮演角色、玩游戏——尤其是格蕾特,她的表演很精彩。可是,要说谁是每场派对的中心人物,这个人非伊索莫属。这种创造性的想法源自她,而且她还支配着这群参加派对的人。在这个夏天里,她的皮肤晒黑了,她的秀发在阳光下闪闪发亮。她又高又瘦,肤色黝黑,就像一首歌里唱的,她那浅绿色的眼睛,镶嵌在圆润的棕色面庞中,她长发飞舞,美得那么张扬。她像视察工作一样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每个人都停下来看她,她仿佛一块磁铁一般。

伊索总能看到别人的优点,这并非假装,而是来源于她对自己和生活的感受。她也曾焦虑,也曾害怕,可还是决定冒险,于是变成了现在的样子: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有一群朋友围绕在身边。她脸上洋溢着满足的表情,她相信各种可能。那个圈子里的每个人都喜欢她。当她走进来时,每个人的脸庞都被点亮——就连哈利也是。这并不是因为她多么漂亮,举止多么迷人,而是因为她无法定义,才如此令人着迷。大家都觉得自己永远不可能真正了解她,不可能完全束缚住她。

就连了解她的米拉也有这种感觉。她和伊索曾在很多个晚上一起聊天,伊索试着把一些她对生活的感受传递给米拉。

“我也不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与众不同的——也许一直都是吧。可我其实并不知道自己是不同的。怎么解释呢?就像有些小孩是棕色眼睛,有些是蓝色眼睛。你可能会发现,你是邻里一带唯一长着绿色眼睛的孩子,可那并没有什么了不起。你不觉得那是不同。就像有的小孩跑得快,有的小孩东西扔得远,还有的小孩滑冰滑得好,这些东西使他们变得特别,但并不是不同。重要的不是不同,而是那些不同之处被赋予的意义。我知道自己对女孩的感觉,很早就知道了,但我那时以为大家的人生都应该是一样的。我假定自己会结婚生子,就像我的母亲和姑妈一样。

“可是,一路走来,我发现自己对女孩的感觉与其他人不同。我发现,我的感觉,我的不同,有一种称呼,那是一种不太好听的称呼,我成了败坏道德的、堕落的、恶心的人,那让我大吃一惊。于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开始变得保守,认真审视自己,并且注意自己的穿着和行为,避免引起别人的注意,希望我那可鄙的倾向不要表现出来。可它还是表现出来了,被那些喜欢我的女人看出来了。你想不到在大学里有多少那样的人想和我交朋友。我被吓到了,于是残忍地拒绝了她们。我不想做我自己。

“我以为自己能够摆脱它。于是我开始答应和别人约会,在车里接吻,并放任别人来引诱我——现在想起来,当时的我实在太冷酷,太处心积虑了。最后,我订婚了。我的父母很高兴,他们一定感觉出我有些地方不对劲了。我和一个非常帅的男人订婚了,他是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法学生。他是个很绅士的人,虽然有点儿乏味无趣,但他有一艘船,并且船开得不错。我们每个周末都会去船上,那就足以弥补一切了。我以为自己可以和他结婚。我不知道自己当时在想什么——我想,那样的婚姻生活,肯定有很多个周末都会在船上度过吧。我讨厌上床,可我不让自己去想这些。他也不逼我,大多时候我都离他远远的。我让步的时候,也是因为醉得不省人事。

“一天晚上,已经很晚了,他出乎意料地来到我的住处。当时我正在复习,因为第二天我有一个经济学考试,你也猜得到,不是我擅长的课程。”她笑着说。伊索是出了名得不细心。“他当时醉醺醺的——我猜他之前是和一群大男人一起出去了,可能他们一直在谈论‘上床’之类的话题吧。我不想上床,惹他生气了,如他所说,他是来行使权利的。如果是在其他时候,或许我会让步,只为了让他闭嘴,能让他赶紧离开。可是那一晚,我不想让步。我已经出离愤怒了。我要考试,我得复习,那不是得不得A的问题,而是会不会挂科的问题。可他却毫不在意。他看起来邋遢极了,全身散发着难闻的酒和呕吐物的味道。他把我推倒在房间里,还打了我一巴掌。我也扇了回去,试着推开他,可他整个人压在我身上,我没法动弹。最后,他强奸了我。就是这样,虽然法律也不支持这种行为,可强奸是丈夫和男朋友的权利。

“完事之后,他睡了过去。我继续回去复习,却没法集中注意力。我非常愤怒,脑子里全是血腥的画面,无法思考。第二天早上,我去考试了。回来后,他正坐在我的餐桌旁喝咖啡。我就那样看着他,可他似乎没发现什么不对,还摇头晃脑地说笑着。他说自己被‘扇’的时候,好像他是做了什么有趣的事儿似的。我问他记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他摆出一副小男孩做错事般的表情说,他知道他推了我。‘推’了我。然后,他又笑了,还自以为幽默地说:‘你的内裤可不是全镇最性感的哟。’一切都再明白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