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名义卷(第4/21页)

清代道光年间,钱塘王迪,字惠庵,汇钞以上二本,合为三卷。以鲍氏钞本二卷为上卷及中卷,以残宋本《东山词》上卷为下卷。又以同调之词并归一处,删去重出的词八首,又从其他诸家选本中搜辑得四十首,编为《补遗》一卷。全书题名为《东山寓声乐府》,这是贺方回的词经残佚之馀的第一次整理结集。但王惠庵以为贺方回所有的词都是寓声乐府,又以为贺方回的词集原名就是《东山寓声乐府》,因此,他采用此书名而自以为“仍其旧名” 。

光绪年间,王半塘四印斋初刻贺方回词,采用了《汲古阁未刻词》中的《东山词》(这就是残宋本《东山词》上卷),又将自己辑录所得二十馀首增入。又以为《东山词》这个书名是毛氏所妄改,因此也改题为《东山寓声乐府》,“以从其旧” 。此外,王半塘又不说明此书仅为宋本之上卷,于是,这个四印斋刻本出来以后,一般人都不知道有一个残宋本《东山词》上卷。过了几年,王半塘才见到皕宋楼所藏王惠庵编辑本,于是从王惠庵本中钞补百馀首,编为《补钞》一卷,续刻传世。这样一来,非但残宋本和鲍氏旧钞本这两个古本贺方回词的面目不可复见,连王惠庵的编辑本也未获保存。《四印斋所刻词》中,贺方回词的版本最为可议,这是王半塘自己也感到不愉快的。

以后,朱古微辑刻《彊村丛书》,关于贺方回的词,采用了残宋本和鲍氏钞本,都保存它们的原来面目。卷末附以吴伯宛重辑的《补遗》一卷,又不用“东山寓声乐府” 为书名。这样处理,最为谨慎,可见朱古微知道贺方回的词并不都是寓声乐府,而“寓声乐府” 也并不是词的别名。

南宋词人张辑,字宗瑞,有词集二卷,名《东泽绮语债》。黄花庵云:“其词皆以篇末之语而立新名。” 这部词集现在还有,用每首词的末三字为新的词调名,而在其下注明“寓×××” 。这里作者明白地用了“寓” 字,可知也是寓声乐府。作者之意,以为他所创的新调,寓声于旧调,所以是向旧调借的债,故自题其词集为“绮语债” 。《彊村丛书》所刻本,删去“债” 字,仅称为《东泽绮语》,大约朱古微没有注意到这个“债” 字的含义。

(六)琴趣外篇

陶渊明有一张没有弦的琴,作为自己的文房玩物。人家问他:“无弦之琴,有何用处?” 诗人答道:“但识琴中趣,何劳弦上音。” 这是“琴趣” 二字的来历,可知琴趣不在于音声。后人以“琴趣” 为词的别名,可谓一误再误。以琴曲为琴趣,这是一误;把词比之为琴曲,因而以琴趣为词的别名,这是再误。宋人词集有名为“琴趣外篇” 的,现在还有六家:欧阳修、黄庭坚、秦观、晁补之、晁端礼、赵彦端。此外,叶梦得的词集亦名为“琴趣外篇” ,可是这个集子后来已失传了。所有的“琴趣外篇” ,都不是作者自己选定的书名,而是南宋时出版商汇刻诸名家词集时,为了编成一套丛书,便一本一本的题为某氏“琴趣外篇” 。于是,“琴趣外篇” 就成为词的别名了。

名义琴曲本是古乐、雅乐,在音乐中占有很高的地位。庾信《昭君辞》云:“方调琴上曲,变入胡笳声。” 可知以琴曲来奏胡笳曲,非变不可。李治《敬斋古今黈》云:“诸乐有拍,惟琴无拍,只有节奏,节奏虽似拍而非拍也。前贤论今琴曲已是郑卫,若又作拍,则淫哇之声,有甚于郑卫者矣。故琴家谓迟亦不妨,疾亦不妨,所最忌者,惟其作拍。” 这一段话,很有意思。琴是上古的乐器,所奏的乐曲,当然很原始,其时还没有节拍,或者说,还没有节拍的概念。音乐讲究节拍,大约起于周代的云韶乐,到了汉代,乐府歌辞都有“曲折” ,曲折也包含节拍在内。从此以后,人们已不知道古乐、雅乐中的琴曲原先是一种没有节拍的音乐。唐人以胡笳十八拍变入琴曲,那就是李治所谓“甚于郑卫” 的淫哇” 了。

在人们心目中,琴曲是那样高雅、古朴,不同凡响,而词本是民间俗曲,它们是怎样联系到一起的呢?原来,宋人为了提高词的地位,最初称之为“雅词” ,后来更尊之为琴操。这可以说是对词曲的莫大推崇。然而这个比拟却是不伦不类的,因为词的曲子与琴曲是完全不同的,对这一点,宋人也并不是不知道,苏东坡有一首《醉翁操》,自序云:

琅琊幽谷,山川奇丽,泉鸣空涧,若中音会。醉翁喜之,把酒临听,辄欣然忘归。既去十馀年,而好奇之士沈遵闻之,往游,以琴写其声,曰《醉翁操》,节奏疏宕,而音指华畅,知琴者以为绝伦。然有其声而无其辞,翁虽为作歌,而与琴声不合。又依楚词作《醉翁引》,好事者亦倚其辞以制曲,虽粗合韵度,而琴声为词所绳约,非天成也。后三十馀年,翁既捐馆舍,遵亦没久矣,有庐山玉涧道人崔闲,特妙于琴,恨此曲之无词,乃谱其声,而请东坡居士以补之云。

东坡这一段话,也说明了琴曲节奏疏宕,不与词同。醉翁用楚辞体作《醉翁引》,有人为他作曲,在演奏时,曲子虽然有了节奏,而琴声已失去其古音之自然。由此可见,苏东坡也知道词与琴曲是完全不同的。东坡的这一首《醉翁操》,本来不收在东坡词集中,因为它是琴操而不是词。南宋时,辛稼轩模仿东坡,也作了一首,编入了他的词集,于是后人在编东坡词集时,也把《醉翁操》编了进去。从此,琴曲《醉翁操》成了词调名。

《侯鲭录》记一段词话云:

东坡云:“琴曲有瑶池燕,其词不协,而声亦怨咽。” 变其词作闺怨,寄陈季常云:“此曲奇妙,勿妄与人。”

这段话是引用了苏东坡瑶池燕词的自序,其词即“飞花成阵春心困” 一首。由此也可知为琴曲而作的歌词,不协于词的音律,如果要以琴曲谱词,就非变不可。苏东坡这一段话,正可与庾信的“变入胡笳声” 对证。

以上二件事,都可以证明琴曲不能移用于词曲。因此,我说,以“琴趣” 为琴曲的代用词,此是一误;以“琴趣” 为词的别名,此是再误。

不过,宋代人还没有把“琴趣” 直接用作词的别名,他们用的是“琴趣外篇” 。所谓“外篇” ,也就是意味着,词的地位虽然提高了,但只能算是琴曲的支流,还不等于真正的琴曲,只是“外篇” 而已。这样标名是可以的,只犯了一误,而没有再误。可是,毛子晋跋晁补之《琴趣外篇》云:“《琴趣外篇》六卷,宋左朝奉、秘书省著作郎、充秘阁校理、国史编修官,济北晁补之无咎长短句也。其所为诗文凡七十卷,自名《鸡肋集》,惟诗馀不入集中,故云外篇。昔年见吴门钞本,混入赵文宝诸词,亦名《琴趣外篇》,盖书贾射利,眩人耳目,最为可恨。” 毛子晋这样解释,完全是夹缠。诗文不编入正集,而另行编为外集,作为附录,这是常有的事,但像晁补之这样,就应当称为《鸡肋集外篇》,而不是“琴趣” 的“外篇” 。又何以六家词集都标名《琴趣外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