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菲拉格慕

双面人

“你能看见我吗?”

“我又不瞎,怎么会看不见?”

他点点头,郑重其事地告诉我:“我看不见我自己。”

那是在一间装修豪华、抬头就能看见碧海蓝天的办公室。他站在镜子前,身体轻轻地抖着,慢慢合上眼睛,对我说:“闭着眼,我就看不见我自己。”

如果我表哥在场,他一定会就此发表一番高见,比如主体论、感官物质什么的,说不定还要用拉丁语背诵某某人的希腊名言:人不可能认识自己。让人直想打得他去找牙医,但在我,我当时只有一个感觉:他疯了。

那天从教堂出来,他把几个小伙子打发走,开车带着我到处转,经过一处建筑工地,他对我说:“我原来就住在这里。”经过一片工业区,他说:“十年前,这里是一片坟地,你说那些鬼现在都去哪里了?”我忍不住抖了一下。他越开越快,呼啸着闯了一路红灯,直开到无路之处。那时天已经快黑了,夕阳斜照,蚊蝇飞舞,两个赤裸上身的农民在庄稼丛中抬起头,静静地看着我们。他呆了一会儿,忽然问我:“你看见那个穿红衣服的女人没有?就在那两个农民中间,你看,她还对我笑呢。”我浑身发冷,说你看花眼了吧,哪有什么女人?他不理我,手颤颤地指着窗外:“她过来了,你看,就站在你旁边,你看哪,她在那儿拍车窗呢,你说她是不是想进来?”

我足足寒战了十几分钟,他低下头,在方向盘上趴了一会儿,低声问我:“咱们认识好几年了吧?”

“对,四年三个月零二十六天,”我说,“我这辈子啊,最大的幸运就是……”

他看着我,表情似哭似笑,忽然打开车门走了出去,对我说:“我最近练成了一种法术,你信不信我能让你动不了?”

我点点头又摇摇头,说大哥咱们回去吧,天都黑了。

他喃喃念叨了几句什么,像个孩子一样笑起来,说:“怎么样,你现在是不是动不了了?”

我悄悄地踢了踢腿,然后眼睛不眨地回答:“没错,我现在一动都不能动,大哥,你的法术真灵,咱们回去吧。”

坐在他对面,我总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他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一个是清醒的,一个是混乱的,清醒的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明白,混乱的却连自己是谁都搞不清楚。

或许这就是生活吧,每个人都有两个灵魂,一个在问,一个在答;一个在睡,一个在醒,可现在说话的这厮究竟是谁?他看到的那一切,究竟是真实还是幻影?他喋喋不休,自言自语,又有什么意义?

抱着自己睡在夜里

醒后怀抱空空

这是我表哥的诗,名字叫做《灵魂》。十年前有九十九行,现在只剩一句。

撕碎的五千多万

因为股票的事,我已经成了一个重要人物。走在公司的办公大厅,我随时都能感觉到那些眼神,它是热的,带着巨大的能量,足以维持整个城市的运转。听听这些话吧:“经理好!”“您今天真精神。”“经理,你好像越来越帅了哦!”连一向冷艳的老板小秘都会主动找我搭讪:“你什么时候请我吃饭啊?我可替你说了不少好话,老板最近老夸你!”

我笑醒了,躺在床上喃喃自语:“只差一步。”我女朋友嘟嘟囔囔地梦呓:“什么布?”我抱抱她,笑嘻嘻地说:“只要迈出这一步,我就可以活得像个人了。”

这话是有来历的,我表哥前些日子买了一双五千多的鞋,专门跑到我家里来炫耀,每一步都小心翼翼的,好像裤裆里夹了个手榴弹,生怕折了他至爱的名鞋:“看见这双鞋没有?知道这是什么吗?菲拉格慕,看看这荔枝纹!著名的菲拉格慕!”

我女朋友惊叹,叹得我心中块垒丛生,愤愤不平地问:“菲拉格慕又怎么样?”

表哥大咧咧地坐下,拿纸巾擦了擦鞋上肉眼无法看见的灰尘,“这么说吧,全世界的皮鞋里,最舒适、最名贵、最奢侈的就是这菲拉格慕!你知道《纽约时报》怎么评价?没穿过菲拉格慕,就不算真正活过!”

快过年了,我代表全世界无产阶级问候《纽约时报》他妈过年好。我悲愤地想,表哥穿上了菲拉格慕,算是真正活过了,可我呢?我怎么迈过那迢迢万里的一步?

那个保安问我:“经理,你上次找我什么事?”

我反问他:“如果有个机会能让你一次赚上一百万,你干不干?”

他公然藐视我:“不是做梦吧?一百万,嘿嘿,要是真有这样的好事,”他横眉立目地表态,“你让我杀谁我就杀谁!”

我的胃剧烈地疼了一下,感觉有个锋利无比的东西正势不可挡地杀来,每一秒都可能把这世界和我自己斩为齑粉。

在那间豪华的办公室里,我和他面对面坐了将近四个小时,一直没说什么话。他看起来好像是睡着了,仰面向天,身体一动不动,除了眼睛偶尔眨动一下,几乎看不出来他是个活物。我坐不住了,说大哥我走了,你休息吧。他还是没有任何反应。快走到门口了,他忽然又活了回来,慢悠悠地说:“看上什么东西你就拿一样吧,这地方……以后不会有人来了。”

他坐在那里,就像坐在坟墓里,表情呆呆的,一会儿笑,一会儿愁,一会儿又显得十分惊恐。我不知道他看见了什么,但如果换了我是他,即使真的看见了鬼,我也会开怀大笑的。

看看这豪华的坟墓吧,精致的手编地毯,毛茸茸软绵绵的,踩在上面说不出的舒服,可惜我用不着;还有这张黑黑的大班台,敲上去铿铿作响,不知道是什么木头,得值个好几万吧,没四五个人抬不起来;橱柜里有一堆石头和几个杯盘碗盏;书架上摆满了书,旁边是一匹青瓷的马、几个黑罐子,还有几尊亮闪闪的铜鼎,这玩意儿我大概懂一点:越亮就越不值钱;笔筒里插着不少笔,肯定都不如我那支;那块镇纸摸上去滑滑的,应该是玉的吧,我拿起来,想想又放下:万一是石头的可就亏大了。转悠了半天,最后终于下定了决心,过去抱起了那台电脑。IBM的原装机,市场售价两万多,我可买不起。

“你爱钱,但你选的是最不值钱的。”他慢吞吞地走过来,指指点点地说,“这些奇石最便宜的都要十八万;这几个盘碗都是纯金的;这匹马品相不好,不过怎么也值十几台电脑;那六个鼎是范思哲收藏过的,他不识货,费了不少钱,我只花了六千美元;还有这四件黑陶,都有五千年以上的历史,是洛口遗址最下层的出土物。”接着拿起了那块镇纸,直举到我的眼前,“这块玉的中心是一滴水,看到了吗?一亿年的水。这就是传说中的南洋泪玉,更难得的是它这么大,这么完整,而且几乎没有瑕庛。他们都说做镇纸太浪费了,应该雕成菩萨雕成佛,我说,神佛菩萨只配镇人,不配镇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