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6 克莱尔

我们可以在一起吗?

我走到街的尽头,来到主路上,公交车来了。我走过去,可以等公交,可是我永远不会坐公交,我不是喜欢公交的那类人,至少,在看到30岁的不同面貌之前,我不爱坐公交。这是原则问题:我现在大概不能开车了。但是,我还有车。至少,在不久之前,我还有过一辆新车。而且,我不想穿着睡衣上公交。别人会假装不去看我。而且我觉得只有疯子才会那么做,太可怕了。感到自己如此沮丧、迷失,还时不时听到脑海里的声音,真是糟透了。当然,你很快就会开始怀疑,这一切到底是不是真的,不是吗?我会的。我会开始怀疑,我到底是不是真实存在的。所以,不了,谢谢,我不想当透明人。因为,我很肯定,现在脑海中的一切都是正确的。我不是可怜兮兮、在街上游荡的疯女人,而是一个有理智、头脑清晰的女王。我要冲向自由,挽救局面。情况就是这样……不是吗?

我无法停下来思考整件事——如果我犹豫,就会丢掉这一刻——所以,我决定走下去。我坚决地往前走,让每个人都看到,我知道要往哪儿走。我去的地方不远,很容易找到。但我承认,即便穿着厚外套,我也很冷。我多希望,我逃跑的时候穿了内衣。知道在逃跑时,自己的胸部会不受控制地上下跳动,像一对飞鱼一样扑腾,总让人觉得很不自在。可是,我已经出来了。当你被迫越狱时,总是没时间考虑内衣的。我手里抓着妈妈的包,靴子磨着我的脚趾。在路的尽头,我向左转——我不写字的那只手所在的方向——然后,我一直沿着大路走,一直走到火车站。如果我一直沿着大路走,最后会到达火车站的。它就像酒店大厅的某个地方,只要你坐的时间够长,总能碰到认识的人。

不过,我不是要去酒店。

很好,没人看我。我以为,我看起来会像个离家出走的疯子。但我想,我下身穿灰色棉睡衣虽不理想,但在这么寒冷的天气中,也不特别显眼。多亏这件宽大的外套,我就像个突击队员。我咯咯笑了。有一会儿,我忘了自己在做什么,为什么在这儿。然后,我怀疑,别人不看我,也许是因为看不到我。

挺胸抬头,扬起下巴,记得自己是女王。我在外面,我自己逃出来了。我现在又属于自己了,做我命运的女主人。好振奋,好激动。自由的感觉好极了。没人认识我——我可以当任何人——如果不是因为要低调,我会欢呼雀跃。如果我穿衣合适,我很乐意跑步。但是,想到我可能是任何一位正常女人,穿着母亲的靴子,不穿内衣出来散步,我就已经很满足了。

“你好。”我听到一个有点熟悉的声音。我走路的速度加快了点。万一碰上我认识的人,我不能被他叫住——因为他可能会带我回家。

“嘿,克莱尔?我是莱恩,你还记得我吗,咖啡厅的那个?”

我停下来,看了看他。莱恩。我脑子空白了一会儿:什么咖啡厅,什么时候?我退后了几步。

“你记得吗?那天雨下得很大,你浑身淋透了。我说过,你看起来像只非常漂亮的落汤鸡?”

我想起那些奇怪的措辞和那奇妙的时刻。在那个快乐时刻,我像真实的自己一样。莱恩,咖啡厅里的那个男人。我出门了,没穿内衣。

“呃……你好。”我突然意识到,我今天早上没梳头,没洗脸,没刷牙。我把头扭过去,因为,我不想让他看我。“我只是……出来散个步。”

“我一直希望能再碰见你。”他说。他声音很好听,温柔善良,让我怀疑,也许我头发乱蓬蓬,眼睛毫无修饰,也许也不要紧。“我以为你会打电话。”

“抱歉,”我漫不经心地说,“我就是太忙了。”

那是说谎。我没有忙过。埃丝特用手纸为我包扎好,让我躺在客厅的地毯上,在记事本上写东西,为凯特琳担忧。凯特琳。“其实,我要去个地方……”

“你要去哪儿?”他一边问我,一边走到我身边。我双手插在外套口袋里,摸到一盒圆形薄荷糖。格雷戈一直吃薄荷糖。那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打算亲某个人——也许是我以外的某个人?我记得昨天的他。或者,至少,我的心记得他。可是,已经太迟了。他没有看到我。他已经不再关心我,离开了我。我的手指不再抚摸薄荷糖,因为我认为,对我丈夫而言,我什么都不是了——甚至连痛苦的记忆都算不上了。

“你打算去哪儿?”莱恩把问题重复了一遍,让我做出回答。

“我要去……”我不说话了,我感到难过,但不知道为什么。天空晴朗灿烂,空气新鲜纯净,但是,雾气还是来了。我又迷失了。“我只是出来散步。”

“我可以跟你一起吗?”他问我。

“我不知道要去哪儿,”我警告他,“只是漫无目的地游荡!”我声音中带着一丝焦虑。我知道,我出来找凯特琳,但为什么呢?我要在哪儿见她?我要去哪儿接她呢?是学校吗?我有一次接她时迟到了。等我到的时候,她脸色很差,眼里都是泪水。原因是公交车来迟了。我就再也不坐公交车了。如果我迟到,她会害怕的。我不想让她害怕。

“我要找到我女儿。”我说。

“你有女儿?”他问我。我意识到,我上次没提到她。

“是的,她在上大学。”我听到嘴里说出这些话,并一再确认。没错,凯特琳在大学,她不会在某个学校操场等我。她二十岁了,在大学很安全。

“你的年龄看起来不像有个上大学的女儿。”他说。我忍不住咧嘴笑了。

“这是个现代奇迹,不是吗?”我拂开脸上的头发,朝他笑了笑。

“我建议,我们转过身,”他开心地说,“那条路是市中心,只有商店和人流。要是我们走另一条路,能听到鸟叫。”

我们安静地走了几分钟。走路时,我用眼睛偷偷地斜视他。我记得,我在咖啡厅里认识的男人比较年轻。但那时候,我也认为自己比较年轻。据我所知,那场见面可能过去十年或二十年了。只有他羞涩迟疑的说话方式表明,我们最近见过,算是某种程度上的熟人。不过,他一定是喜欢我:如果他不喜欢我,就不会在街上停下来跟我说话。

现在,我看了看他。我看到,他跟我年龄相仿,西装领带,穿着漂亮。他看起来像是我会嫁的那种人。也许他会跟我一起退休,一起在保柏公司(1)养老。我打赌,老年痴呆后在保柏养老会更好些。就像全民医疗服务体系痴呆救助计划一样,但是,保柏的饭菜更好,可能还有空中电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