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要离开奥美

众所周知,奥美是一家宇宙级的牛逼外企。

在门外,有着无数的高学历、留过学的青年削尖了脑袋想入职,就跟寻求圣僧开光一样。若入职,便从此平步青云,再不济也多一个吹牛逼(谈高薪)的资历。

歪打误撞的,我一个低学历的本土青年就这么入职了。从像个村姑一样来到上海,到沾沾自喜拿着打着奥美logo的工牌戴在脖子上舍不得摘下来,再到现在等会儿拿它去退了,刚刚好两年时间。

走在奥美阔绰又硕大的办公室里,你每天都可以和巨牛逼的人擦肩而过。无论是广告界呼风唤雨的大咖,还是生活美学的概念创始人,还是不显山露水却已经出了好些书的大作家……

当这些了不起的人们褪下光环,和你一起在洗手间门外排队,一起在茶水间洗个水杯,看着他们的肉身如凡人一般行走于面前,你内心的感情色彩从惊呼“天哪,是他!”到“哦,是他啊”,其实也只需要两个以上的照面。

在加入奥美之前,我其实已经在家宅了两年多了。长期的宅女生涯,已经把一个昔日话痨逼成了轻微结巴,虽然仍保证着收入,但长期的无所事事和毫无方向,使我已经陷入灵感枯竭、情绪低靡的状态。已然推掉诸多工作机会的我,在最后濒临崩溃的时候,收到了奥美的邀约。一切都像命中注定的那样,濒死的人伸手够着了救命的稻草。

我跟自己说:去吧,再不去你都要成自闭中年了。

于是千山万水,咬着牙提着行李一路北上来到了上海。

可能是前半生过得太糟了,后来老天爷对我关爱有加,一切都出乎意料地顺利。

一直打地图炮不喜欢上海的我,很快接纳了这个城市,并给出了高度的好评。安顿下来的第二天,我起了个大早,背着IT男专用的双肩包装着电脑,哼哧哼哧地来到了位于原法租界高耸华丽的办公大楼下。在门外苦等了一个多小时之后,才开始有人鱼贯而入来上班,打满了鸡血不知疲倦的我也终于等到了人事部的同事将我接了进去,按部就班地开始办理入职手续。

领好了电脑,尚沉醉在豪华的办公室环境的我,就被带上楼去准备迎接工作了。

第一个干的活儿是为某连锁快餐企业做的,英国留学回来的高个子姑娘为了手头的项目不放过任何一个空闲的创意人员,当然也包括刚领完电脑还在发蒙的我。

伴随着热情洋溢的欢迎和寒暄之后,她非常有礼节地请我喝了一杯果汁,并同时传达了工作指令,已经太久没有干活的我如饥似渴地飞快地将她想要的内容写了出来。

大致就是一个方言版的店内搞笑录音,背景为点餐时的搞笑对话。写了好几个对话,我只记得一个东北版的——

金链大汉:“哎我说,给我来一个什么堡和什么堡,再来一个什么饭,一个薯条,一杯可乐。”

服务员:“好的先生,在这吃还是打包?”

金链大汉:“你瞅啥?在这吃!一个人!”

服务员:“好的先生,请您稍等。”

那会儿特别流行“你瞅啥”的梗,东北老爷们,能吃,特别彪,客户当时推的几款新品也融进去了。配上音录出来效果挺好的,现在回头看也不犯傻。

工作的热情像火车,一旦开启就横冲直撞了起来。

后来磕磕碰碰地,我用心应付地,写出了无数的内容,因为都是痛苦的回忆,它们全都躺在我的回收站里被永远清除。好的,问题的核心来了,为什么要说痛苦呢?

当然不是因为工作量大。

我是一个思维特别敏捷、特别活跃的人,白羊座拥有全世界最高的办事效率(不一定最好),有什么别人可能要磨一两天的活儿,我塞上耳机一两个小时就搞定了,出来的质量虽然没有精益求精但也绝对能过得去。然而,痛苦却是从这里开始的——

广告创意是一项非常主观的产物。说人话就是,我觉得这样好,你觉得那样好,他可能觉得怎样好,最后客户觉得我们都不好。

一篇稿子交上去,你的小头儿(创意组长什么的)就开始提修改意见了,一个文档来回好几遍将内容调到她想要的样子,再呈给客服。嗯,你以为客服都是吃素的吗,哦不,客服用一句“我与客户直接沟通我最懂客户”就能怼死你。再来回改个几轮吧,交到创意总监手里审阅的时候,距离你的初稿已经面目全非。

而总监的心思更不是吾等凡人能猜透的,很有可能(几乎),你已经很努力修改到前面两位同事达成共识的稿子被他再次劈头盖脸地甩下来,就像冷冷的冰雨在你脸上胡乱地拍,绝望的你可能会很想跪在电脑前问苍天问大地问问宿命,写了半辈子的字,怎么就失败到写不出一条大家都说好的微博?

实不相瞒,在我的前期职业生涯里,创意总监实在看不下去了直接自己动手写的情况,发生过不止一两次。

如果侥幸创意总监点头了,你的创意内容像一道众人染指过确保无毒的御膳被小心翼翼呈到客户的面前,碰巧客户心情不好、姨妈来了、今天堵车等一系列不可逆的不爽原因,以及最大硬伤:客户不玩网络,客户不要你那些稀奇古怪的笑点,人家要的是高大上品牌调性,你却整了一个网友喜闻乐见的哈哈哈出来。尴不尴尬,人能买单吗?

又如果你作为一个基层创意人员,有机会亲临会议现场与客户沟通,可能还会惊喜地发现——客户说的,跟客服传达给创意组长再传达给你的,根本不是一回事儿呢!

就这样,过五关,斩六将。我终于学会了收起自己的笑点,按照前些年做销售培训的经验,将产品与品牌放到核心内容中去。终于,我面对的修改意见越来越少了。虽然后来创意总监说我写得越来越不好了,没办法,生存和情怀,我总得选一样啊。这么干的好处是工作的难度降低了,劣势则是当创意逐渐在客户与客服的压力下,成为完全的执行与产出,乐趣自然也随之而减淡了。

工作做到飞起的时候,我是这样一个状态的:端着电脑蹲在会议室里,手指噼啪敲打键盘,结束了以某知名酒店几位总厨的背景以及招牌菜为背景的描写,下一个文档是为主妇们推荐最好用的厨房及卫生间的顽渍克星,并同时为某化妆品牌最新推出的新品构想传播策略。

这么说吧,能干好一个广告创意,是需要多重人格的,因为你经常需要在小屁孩、都市白领、居家主妇、事业型男士、吃货、多位明星粉丝等不同身份中来回切换。想要感染那个圈层,尽可能多地引发共鸣,从而对品牌产生正面的推广促进销售,创作人员必须先投入其中,发自肺腑地去爱你正在为其吹牛逼的产品或牌子。这个环节相较于上面的各种改改改,其实对我这个五六个微博账号持有者(精神分裂)来说,一点儿也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