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荣誉』之耻

人若娶妻,与她同房之后厌恶她、信口说她、将丑名加在她身上,说:“我娶了这女子,与她同房,见她没有贞洁的凭据。”女子的父母就要把那(夫妻同床的)布铺在本城的长老面前。但若女子果真没有贞洁的凭据,就要将女子带到她父母家的门口,本城的人要用石头将她打死。

——《申命记》22章第13~21节

在人们以上帝之名所做的一切事当中,女孩因为在新婚之夜没有见红而被杀害,是最为残酷的一种。然而,处女膜(脆弱、不容易看见、毫无意义)依然是世界上许多宗教及社会所崇拜的象征物,是象征荣誉的幻影。不管黄金售价多高,处女膜远比黄金贵重,常常比一条人命更有价值。

处女崇拜在古典文化中特别普遍。不只《圣经》表示女方要是没在新婚之夜见红,就应该用石头将她砸死,就连古代雅典的伟大立法者梭伦(Solon)也如此规定:除了在结婚前失贞的妇女,雅典人都不能被贩卖为奴隶。中国宋代理学家程颐也曾说过:“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现在,这种残酷的观念在世界大多数地区已经消失,但是依然存在于中东。而强调妇女贞操,正是当今妇女遭受暴力的主因。有时候它以强暴的形式呈现,因为惩罚敌对家庭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侵犯其女儿,就像穆赫塔尔的案例;有时候它是以荣誉谋杀的形式呈现——家族成员会杀死自己的女儿,只因她行为不检点,或是爱上一名男子(通常没有证据显示他们已经发生性关系,荣誉谋杀受害者的验尸报告经常显示处女膜未遭破坏)。荣誉谋杀的矛盾在于,道德规范最为严格的社会,却准许最没道德的行为:谋杀。

美丽的杜娃·阿斯瓦是住在伊拉克北部的库德族女孩,17岁时她爱上一个伊斯兰教逊尼派的阿拉伯男孩。一天晚上两人一起在外过夜,没有人知道他们是否上了床,但是女方家人认定生米已经煮成熟饭。第二天早上回家时,杜娃看到家人早已愤怒不已,于是跑去部落长老的家中寻求庇护,但是宗教领袖和她的家人都坚持她必须以死谢罪。于是八名大汉闯入长老的家,把她拖到街上。人群将她团团围住。

虽然荣誉谋杀在伊拉克库德地区是非法的,但是杜娃遭受攻击时,在场的安全部队却没有干预。至少1000名男人参与了攻击,许多男人用手机拍摄短片记录了这一场景,你在网络上可以找到五六种版本来了解接下来发生的事:

杜娃被摔到地上,身上的黑裙被扯了下来,浓密的长发从肩头垂落。她试着站起身,但是那些男人把她当足球一般踢来踢去。慌乱的她挡开攻击,掩护自己站起身来,试图在人群中找到同情的面孔。接着男人们找来一堆石头和水泥块,往她身上砸。慢慢地,她开始流血,有些石头击中了她的头部。30分钟后,杜娃死去。

她断气后再也感受不到羞辱时,一些男人又把她的腿部和臀部盖上。这似乎是一种伪善的正义表现:仿佛下流淫秽的是少女的赤裸肉身,而非她血流满地的尸体。

据联合国人口基金会(United Nations Population Fund)估计,全世界每年有5000起荣誉谋杀事件,几乎都发生在穆斯林世界(光是2003年,巴基斯坦政府就揭发了1261起荣誉谋杀案例)。但是这个数值似乎太低了,因为有太多的谋杀伪装成了意外或自杀。我们估计全世界每年的荣誉谋杀事件至少有6000起,可能还远不止此数。

无论如何,这样的数字无法呈现问题的全部,因为其中并不包含那些或许可以被称为“荣誉强暴”的事件——亦即以羞辱受害者或贬损其家族为目的的强暴。在近期发生的种族大屠杀事件中,强暴成为系统地威吓某些族群的手段。集体强暴跟大屠杀一样有效,但是不会留下尸体而引发人权起诉问题。此外,强暴行为往往会破坏受害者所属团体的内部组织,因为领袖无法保护妇女时就会失去权威。简言之,正因为女性性征是如此神圣,强暴成为保守社会的战争工具。这种以贞操来评判女性的道德规范,表面上看是保护女性,事实上却创造了让妇女惨遭有系统奸污的环境。

在苏丹西部的达尔富尔(Darfur)地区,人们后来发现,苏丹政府资助的贾贾威德民兵组织(Janjaweed militias)搜寻并轮奸了三个非洲部落的妇女,然后割下她们的耳朵或是把她们弄残废,好让她们永远带着强暴受害者的标记。为了避人耳目,苏丹政府还会惩罚投诉报案或寻求医疗救治的妇女。哈娃是一名学生,她在卡尔马营区(Kalma camp)外被贾贾威德民兵轮奸和毒打。朋友把她抬去救援组织“世界医师联盟”(Doctors of the World)所经营的诊所接受治疗。两名法国护士立刻着手为她治疗,但是几卡车的警察闯入诊所,把英勇抵抗的法国护士推到一旁,逮捕了哈娃。他们把她拖出诊所带到监狱,在那里,她的一只手臂和一条腿被链条绑在了行军床上。

她究竟所犯何罪呢?私通。寻求治疗,就等于承认婚前性行为,而她又没能提供四名穆斯林成年男性目击者,去证明这是个强暴事件。苏丹也阻止救援团体把“接触后预防性投药”试剂带到达尔富尔地区,该试剂能够大幅降低强暴受害者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

在最近爆发的冲突里,投诉报案的集体强奸案例多得惊人。塞拉利昂有半数妇女在该国动乱时期曾遭受性暴力或性暴力威胁。一份联合国报告宣称,利比里亚内战时,其境内某些地区三岁以上的女性当中,有九成遭受过性虐待。就连在没有发生种族大屠杀或是全面战争的巴基斯坦,荣誉强暴事件也比比皆是。原因有二:一是因为处女情结;二是因为当局对于贫困及未受教育群体所受的不公平对待总是忽视不理。舍尔夏·赛义德(Shershah Syed)是来自喀拉蚩的一名杰出的妇科医生,他说自己经常治疗遭受强暴的贫民窟少女。遭到强暴后,除非女孩自杀、全家迁离,否则行凶者(通常是有钱有势的人)会恐吓女孩全家,把他们当作目击者杀人灭口。而警方采取的措施,比漠不关心还要糟。

“我治疗强暴受害者时,都会告诉女孩不要去找警察,”赛义德医生说,“因为要是去报警,警察就会强奸她。”

强暴行为发生的大本营是刚果东部。民兵们认为与持枪歹徒交火很危险,因此他们攻击平民。他们发现恐吓人民最划算的方式,就是以残忍的手法强暴女性。刚果民兵经常用棍棒、刀子和刺刀强奸妇女,或是往女性的阴道开枪。在一个案例里,士兵们在强奸了一名三岁女娃后,枪毙了她。外科医生看到她时,已经没有什么组织细胞能够修复创口。小女孩的父亲伤心欲绝,后来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