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身边 讨厌的人(2)(第2/2页)

  高二的时候,神经病的同桌跟外班的女生谈起恋爱来。我现在已经想不起高中生谈恋爱是怎么个谈法,反正据说这两人爱得死去活来,情书遗书什么的写了一大堆,虽然只有一墙之隔,却用邮局投递,浪漫得紧。神经病看在眼里,十分恼怒,也不知道恼怒个什么劲。总之,一有工夫,她就偷看男生书桌里的情书。她这位同桌,性情十分粗豪,依我看跟我妻子倒是合得来,可惜没有近水楼台,怪不得别人。例如,他喜欢把所有东西摆成令人头皮发麻的一大片,任谁看了都觉得是垃圾堆,但其实样样有用,伸手即得。有一次,神经病不知道犯了什么神经病,放学以后把他的书桌收拾了一个干干净净,连桌子底下的鼻屎都擦了。桌子里的各种纸张信件不用说当然是扔了。第二天一早,同桌勃然大怒,发了一通脾气,然后气冲冲地扎进三角柜里的垃圾桶,把东西都捡了回来,一一摆放在原来的位置上,形成一个可歌可泣的垃圾场后,长舒一口气,闭目入定了。前些日子我参加同学聚会,回了趟自己的高中,进教室一看,那种放垃圾桶的三角柜已经没有了,想必现在的孩子们难以想象这个场景。神经病对这件事非常生气,就像她生的每一场气一样,她不知道气从何来,只是干生气。神经病在楼道里撞见了同桌的女朋友,便叫住她,大声喝道:“喂!你那个玫瑰的‘瑰’写错了!”说罢扬长而去,留那个女孩在楼道里气得发抖,因为她很快就明白神经病看了自己的情书。假使一个犯罪分子抓住一个高中女生,让她在自己的身体和情书之间选择一个给他看,女生多半是死也不会选择情书的。

  我妻子最后一次见神经病是几年前的高中同学聚会。酒过三巡,残席撤下,班长拿出一份同学录递给大家,顺次登记联系方式。同学录这个东西估计跟三角柜一样早就不流行了。这是一种纯手工制品,用活页纸穿上五彩缎带装订而成,每一页都有同学的基本信息和联系方式,以及一段简短的附言。其意义跟网络上的个性签名差不多,可以帮助想不起来你是谁的观看者恢复记忆。这种手制同学录,据我所知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末流行的玩意儿,且本来存在意义就不大,也不知道怎么鬼使神差出现在二十一世纪的聚会上。结果,“神经病”同学(据称其为不请自来的不速之客,因为没有人通知她)从怀里掏出一支金笔,在附言上写道:  优秀乃是一种习惯。

  我妻子表示,看了这行字,胸中顿时翻江倒海,以极大之定力克制才没有吐出来。这件事的影响非常深远,导致她很长一段时间的营养不良,并且还留下一个后遗症:一旦看见“××是一种××”这种句式就想呕吐;若是中间还有个“乃”字便无论如何也忍不住要吐出来。她这个人与我不同,爱憎分明,喜欢就是喜欢,讨厌就是讨厌,讨厌的人多,喜欢的人少。这一点最好的证明是,当我得知这个神经病已经去世了的时候,我觉得浑身不舒服,而我妻子则泰然自若。这事就发生在我去参加同学聚会、回中学参观游玩的那天晚上。因为在同学会上谈到一位已经去世的男生,大家感慨良多,也很怀念那孩子。那孩子死得早,高中毕业没多久就去世了,所以他的年龄停留在十九岁,在现在和以后的我们看来,将永远是个孩子了。回家以后我对我妻子讲了这件事,妻子听罢,并没多说话,大概是构思去了。再开言时,便有了上面这篇回忆录。不公平的是,她把一切都讲完了,才告诉我神经病已经死了。说是病死的,十分突然,什么也没留下,加班的时候干着干着就死了。在我看来,如果早知道她已经去世了,就不该讲那些不好的事情,还加以讽刺挖苦。因为我知道我讲一件事时,如果里面有反面角色,那么不百般讽刺挖苦,我就讲不下去。但是我妻子的看法则相反。她是这么想的:你如果喜欢一个人,不会因为他死了就不喜欢他了。同样,你讨厌一个人,也不会因为他死了就不讨厌他了。我总觉得这里面有什么逻辑问题,但是一想到要跟她这种人谈逻辑,我就脊梁沟发凉,两腿发软,舌根发硬,一口心头血就要吐出来了。所以,由她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