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何不爱在伦敦生活

你刚刚走下旋梯上岸,心儿就突然莫名其妙地一沉。不是因为恐惧,恰恰相反,似乎是因为生命的冲动消退了,心也就随之黯淡下来,沉了下去。你随人流穿过慈悲的警察和善良的护照官身边,穿过繁琐又有点愚蠢的海关——如果有人偷带进两双冒牌丝袜似乎算不得什么大罪过——然后上了慢吞吞的火车(它慢,但不伤害你),与懒散但不会伤害你的人坐在一起,从好心肠不害人的侍者手中接过一杯无害的茶水。我们坐着车穿过狭小、慵懒但淳朴无害的乡村,直到抵达庞大但毫无生气的维多利亚火车站,随后一个不坏的脚夫过来把我们送上一辆不坏的出租车10,车子穿过拥挤但出奇乏味的伦敦街市来到旅店,这旅店舒适但让人觉得慵懒、乏味得出奇。出国几年回到伦敦,这头半个钟头真叫过得难受,心头只觉得让一种难言的沉闷压抑着,几乎要被它压死。不过,很快这感觉就会过去,你会承认刚才的说法有点夸张。你又合上了伦敦的节拍并告诉自己伦敦一点也不乏味。可是,无论你睡着还是醒着,那可怕的感觉一直都挥之不去:乏味!无聊!这里的日子十分乏味!我没劲!我让它弄得没劲!我精神没劲!我的生命与伦敦的乏味一起乏味。

这就是初来伦敦几周内纠缠你的噩梦。自然,待长了,这感觉会消逝,你会发现伦敦与巴黎、罗马或纽约一样令人激动。可这里的天气我受不了,我在这儿待不长。离开伦敦的那个早上,我睁着酸痛的眼从出租车中好奇地往外看去,眼看着伦敦一阵阵乏味起来,死一样的乏味。只有当我坐上了赶班船的火车,才觉得生命与希望又还阳了,我听到一阵阵的“再见”声!感谢上帝,再见了。

对自己的故土生出这种感受来,真是可怕。我相信,我是个例外,或者说我的情况至少是个被夸大了的例子。可我看得出,大多数我的同胞都是一脸的痛苦和可怜,隐约透着这样的感受:没劲!压根儿就没劲!我的日子太乏味了!

当然了,英国是世界上顶安逸的国家了,安逸、闲适而美好。人们个个儿不错,个个儿好脾气儿。总的来说,英国人是世界上顶好的人,人人都为别人创造了方便,没有什么跟你过不去的。可就是这种方便与善良最终变成了噩梦。似乎空气中都弥漫着这样那样的麻药,它让一切都变得容易美好,祛了一切东西的锐气,无论好坏。你吸进这种安逸与美好之药,你的生命活力也随之下降——倒不是你的肉体生命,而是别的——你个性生命的熊熊火焰。英格兰本来是能自由起来,能个性起来的,可现在没有哪团个性的生命之火燃得猛烈而生动。这里的火只是温乎乎的,手指头伸过去都烧不痛。善良、安全、安逸,很理想。可在这一切安逸之下埋伏着不安之痛,这情形正如吸毒者一样。

早先可不是这样。二十年前的伦敦11在我看来是个十分十分刺激的地方,特别刺激,是一切冒险的巨大喧嚣中心,它不仅是世界的心脏,而且是全世界冒险的心脏。斯特兰德大街,英格兰银行,查灵克罗斯12之夜,海德公园13的清晨!不错,我现在是老了二十岁,可我并未失去冒险精神。我觉得伦敦与冒险无缘了。交通太拥挤!这里的车辆曾驶向某个冒险的场地。可现在,它们只是挤成一团向前涌着,没个方向,只是成群结队无聊地向前拱而已,前头半点冒险也没有。车辆陷入了一种乏味的惯性中,然后再乏味地重新启动。伦敦的交通车辆曾经与男人在生命的大海上冒险的神秘同咆哮,如同一只巨大的贝壳在喃喃自语,讲着一个激动人心但又含糊其辞的故事。这会子她发达了,倒像一门遥远但声音单调的大炮,乏味地轰炸着这个那个,粉碎了大地,毁灭了生命,把一切都炸死。那么,在伦敦做点什么呢?我没个事由儿,就只剩下闲逛,为这里无尽的乏味百思不得其解。我也时而与朋友吃个午饭晚餐什么的,边吃边聊。现在我对伦敦感到最害怕的就是这种聊天了。我在国外的日子中,大多数时间里没什么话可说,偶尔说上几句也就沉默了。而在伦敦,我感到像一只蜘蛛,我的蜘蛛线让某个人给逮住了,被人给拉扯着没完没了地织网,织呀织,毫无目的。他甚至织的压根儿不是自己的网14。

因此,在伦敦的午餐晚餐或茶会上,我不想开口说话,无意说。可我的话被人无休止地拉扯了出来,别人也是没完没了地絮叨着。说不完的话,人人沉醉其间,这是我们这些不会演奏爵士乐或随爵士乐跳舞的人的唯一真正职业。简直是徒劳,这就像俄国人那样为谈话而谈话,没有半点儿行动。干坐着大聊特侃,这也是我眼里伦敦的一面。由此而生出的可怜徒劳感只能加深可悲的乏味感,摆脱它的唯一办法就是一走了之。

(此文写于1928年,发表在《晚报》时编辑将标题改为《乏味的伦敦》,后一直以此标题收入各种选集,中文版亦然。现根据剑桥版劳伦斯散文集恢复劳伦斯最初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