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老舍(第3/3页)

这个朋友认为老舍写北京从来都是置身事外的,观察家式的,多实感而少真情,是我们说的那种“隔着玻璃看画”。只有一篇他是扔了架子从第一笔就动了情的,就是这个未完成的《正红旗下》。这是他们家的事儿,他自己的事儿,一写就是从心里往外淌。

如果假以时日,让老舍把这个东西写出来,那不得了,“现代文学史也不会这么寒碜了”。

朋友说:中国作家胡编的身外之事太多了,好像一写自己就小气,越会写跟自己八竿子打不着的事儿越叫有本事,赛着奔赴四面八方,活活给中国人创造出一种生动的纸上生活,以致使我们有时竟误会我们每天的生活不是真实的生活,不是我们该过的生活,还有一个更真实的生活在远处等着我们。很多糊涂人因此自我蔑视,把脱离现实当做一件很牛的事儿,想象不存在的生活这个传统那么悠久,中国人因而天生都有另一重人格。

朋友说:中国作家吃亏就在于人人不老实,一方面可做绕指柔一方面又都是暴脾气,软,软到人尽可夫,硬,硬起来便一头撞死,都不把写作当回事。其实这不是中国作家的传统精神,汉朝有个叫司马迁的,被皇上骟了,没急着死,写了一本《史记》。

朋友问:你们把自己当谁了?既然是作家,职业道德是什么?就是要你们去写。一个原始部落,也是有分工的,有的猿人去打猎,有的猿人去打水,你们就坐在火堆旁唱,把我们的胡言乱语,乱吼乱叫整理成句子,唱唱我们从哪儿来,到哪儿去,每天都干什么,哪片林子野兽多,哪个山洞有泉眼,唱给小猴子们听,等他们长大了出去打猎省点劲儿——哪个要你们去彪炳千秋——纯粹是不要脸,唱着唱着就把自己当主角了!

朋友的话引起我的深思:我们是不是太在乎一个作家的人格完整了?老是提倡真善美,说惯了大话,把自个儿将在这儿了,逼得很多人东西没写完只好去做烈士。这个人格对作家真那么重要吗?简直无可选择,要么留取丹心照汗青,要么活着也是行尸走肉?当然很多老作家的经历确实印证了这一点,丢了人格之后文章的格也不复再有。

余华的《活着》讲到了对生命的尊重,无论如何也要活下去。《芙蓉镇》里也有类似的话:不能像人一样活,就像畜生一样活。张宇的《活鬼》把这个话更进了一步,不但要像畜生一样活,还要活出滋味来,活得比人还带劲。其实老舍自己也有这样的话,《四世同堂》中有一句台词:日本人厉害吧?架不住咱能忍!死,只能成全一个伟大的作家。咱们的伟大作家也太多了。

忍,没准能忍出一部伟大的作品。

我愿意将来有一天,我们谈论很多伟大的作品,谈到这些个作家,都说“真不是个东西”,而不是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