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的简约之道(第4/6页)

但我并不认为多萝西·塞耶斯小姐是想到了这些,才提笔写下那篇百无一用的文章的。

我觉得真正啃噬着她的内心的是,她渐渐意识到,自己写的这种侦探小说套路乏味,连自圆其说都很成问题。小说只能充当二流文学,是因为它写的不是能让自己跻身一流文学的东西。如果她开始描写真实的人物(其实她有这个能力——她小说里的一些小角色可以为证),很快,这些人物就只能做些虚假的事情,用以满足情节所需的虚构模式。然而,一旦这些人物的所作所为不再真实,也就不复成为有血有肉的人物,而是变成了木偶、纸板做的情侣或纸塑的恶棍和侦探——两者都温文尔雅得令人难以置信。唯有那些不知真实世界为何物的作家,才会心满意足地摆弄这些道具。多萝西·塞耶斯的小说显示出,这种平庸陈腐的写法已经成了她的困扰:小说里最薄弱的环节恰恰是侦探小说的关键之笔,而写得最好的部分,即使全盘删去,也并不妨碍“逻辑与推理问题”。但是她既不愿、也不能让笔下的人物长出头脑,演绎属于自己的重重谜案。尽管这样比她自己绞尽脑汁要简单、直接得多。

《漫长的周末》[23]是一部佳作,几乎涵盖了一战后十年间英国生活及风俗的各个方面。作者罗伯特·格雷夫斯[24]及艾伦·霍奇[25]在书中也提到了侦探小说。他们两位就像黄金时代的装饰品一样,是老牌的“英国制造”。书中写到的侦探小说作家几乎可以和世界上其他类型的作家齐名。他们各种形式的作品都能卖出上百万册,被译成十几种文字。正是这些作家为侦探小说固定了样式、定下了规矩,并且创立了闻名遐迩的“侦探小说俱乐部”,成为英国推理小说作家竞相朝圣的地方。从柯南·道尔开始,几乎每一位重要的侦探小说作家都被此书收录在册。但是格雷夫斯和霍奇认为,在这段时期中,只有一位一流作家的作品可以称为真正的侦探小说。那就是美国作家达希尔·哈米特[26]。不管格雷夫斯和霍奇是不是传统,他们并不是守旧絮叨的二流作家鉴赏家。他们看得到世界是如何发展的,但与他们同时代的侦探小说作家却没有这个眼力。并且他们意识到,那些富有眼界和能力、可以写出真实的小说的作家是不会去写那些虚假的作品的。

哈米特的原创精神如何,即便事关重要,也尚不便定论。作为侦探小说家群体中的一员,唯独他获得了批评界的肯定,但他却不是唯一一位写出或试图写出现实的推理小说的作家。所有的文学运动莫不如此,总是挑选出某个人作为整个运动的代表,此人通常也成为了该运动的顶峰人物。哈米特的表现实属一流,但是他作品中的一切元素在海明威早期的长短篇小说中都可以瞥见踪影。而且据我所知,海明威或许也从哈米特的作品中借鉴了一二,甚或从德莱塞[27]、林·拉德纳[28]、卡尔·桑德堡[29]、舍伍德·安德森[30]及他自己身上也学到了一些东西。很长一段时期以来,有关小说语言和素材的改革都在进行,试图更加贴近真实。起源或许是诗歌——几乎所有改革都是从诗歌开始的。如果你愿意,甚至可以清晰地回溯到沃尔特·惠特曼[31]。哈米特将其应用到侦探小说中去,然而这种形式混杂了英式的高贵和美式的假装高贵,不堪重负,很难推进。对于哈米特写作的时候是否抱着斟酌再三的艺术目的,我表示怀疑。他只不过是靠写自己掌握的一手情报,讨口饭吃罢了。他也杜撰了一些东西——作家都得这么做,但是他的作品还是以事实为基调的,是从现实中进行杜撰。英国侦探小说家唯一了解的事实就是瑟比顿[32]和博格诺里吉斯[33]两地的说话口音。如果让他们写一写公爵大人和威尼斯花瓶,他们就没有什么切身体会了,就像那些有钱的好莱坞名角儿并不熟悉贝尔艾尔[34]自家别墅墙上的法国现代派画作,也不知道自己当矮几用的齐本德尔[35]半古条凳有什么来历。哈米特把谋杀案现场从威尼斯花瓶所在地搬到了小巷里。“小巷”一说固然不是定式,但作家的作品开始尽可能远离艾米莉·波斯特[36]笔下名媛应该如何啃鸡翅膀之类的东西,不失为一个好主意。他的小说从一开始(几乎到最后)就是为那些积极进取的人写的。他们对事物的阴暗面无所畏惧,身处其中也安之若素。暴力就在他们的街道上演,因此他们不会被暴力打垮。

哈米特把谋杀还给了那些让案子事出有因的人,他们索命不只是为了制造出一具尸体。他把谋杀还给了那些有手段的人,“手段”说的可不是那些手工制作的决斗手枪、毒箭或是热带鱼。他把人物原原本本地记在纸上,让他们按照常理说话和思考。他当然有自己的文体风格,但是读者们并不会觉察,因为大家都觉得他所使用的语言跟这么精巧雅致的东西不沾边。读者觉得自己看了一出血肉丰满、夸张离奇的通俗剧,里面说的那些行话在他们想象中就像是自己说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的确如此,但其实远不止如此。所有的语言都源于“说话”,而且是普通人说的话,但是当其发展为文学介质的时候,只是看起来平白如话而已。哈米特的风格至不济的时候非常程式化,读起来就像《享乐主义者马利乌斯》[37]的某一页。但是在其笔锋最健的时候,甚至可以无所不言。我相信这种风格并不隶属于哈米特或是其他任何人,它的形成应该归功于美国语言(甚至美国语言也不应该独占这份荣誉)。这种风格可以让作者说出不知如何表达却非说不可的事情。他的笔下没有弦外之音,也不存在回响,山外再无山。有人说他没心没肺,但是他对自己的小说最为在意的一部恰恰写的是一个男人如何对自己的朋友肝胆相照。他行文简洁,寥寥数笔,不动声色,但却一次次做到了只有最杰出的作家才能做到的事情。他写出了别人似乎从没写出过的场景。

然而他所做的这一切并没有破坏正规意义上的侦探故事。没有人可以将其破坏。大规模生产需要遵守制作工序。现实主义需要作者天资过人、知识渊博、时时警醒。哈米特也许只不过是在那里或这里进行了少许收放和微调。当然,除了最蠢笨不堪或是最华而不实的作家之外,其他人对自己作品不真实性的认识都比以前有所加深。哈米特证明了一点:侦探小说也可以成为一种重要的写作形式。《马耳他之鹰》[38]可能是一部神来之作,也可能不是,但是孕育了这样一部作品的艺术形式,“理论上说来,”不可能孕育不出其他作品。一旦侦探小说写得好到了这个份上,也只有书呆子才不愿意承认它还可以好上加好。哈米特的功绩不止于此,他还让侦探小说的写作变成了一件有乐子的事情,而不只是殚精竭虑于把一系列无关紧要的线索串联起来。如果没有他,就不会有珀西瓦尔·怀尔德[39]的《验尸讯问》这种地方特色浓厚、充满奇思妙想的悬疑小说,也不会有雷蒙德·波斯特盖特[40]的《十二人的判决》那样出众的讽喻之作,抑或不会有肯尼斯·费林[41]的《心灵匕首》那样饱含充满机趣的言外之音的作品、唐纳德·亨德森[42]《鲍林先生买报记》那样喜悲参半地对凶手进行美化的作品和理查德·赛尔[43]的《拉扎勒斯七号》那样轻松有趣的好莱坞式闹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