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的缘故,是缪斯所谓的女性身份(甚至当诗人为一女性时也是如此)。不过,真正的原因还是艺术比生命更长久,这一令人不快的认知导致了欲使前者服从后者的愚蠢愿望。有限总是将永恒误认为无限,并孕育出相应的设计。这当然是永恒自身的错,因为它总是时不时地表现得像无限那样。甚至连一个最厌恶女人、最憎恨世人的诗人也能写出一堆爱情诗,哪怕仅仅作为对行会效忠的象征,或是作为一种练习。这足以引起研究,进行文本注释、精神分析法阐释以及诸如此类的东西。总的图式似乎是这样的:缪斯的女性身份意味着诗人的男性身份。诗人的男性身份又意味着情人的女性身份。其结果:情人就是缪斯,或可被称为缪斯。另一个结果是:一首诗就是作者性爱驱策力的升华,或可以被当做诸如此类的东西来对待。仅此而已。

荷马在写作《奥德赛》时绝对应该是易受诱惑的,歌德在写到《浮士德》第二部时无疑也如此,但这都无足轻重。总的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史诗诗人呢?人怎么能既那般的升华又有浪子之名呢?既然我们看来和这个词是脱不了干系了,那我们不妨文明地假设:艺术活动和性爱活动都是人们创造力的显现,两者均为升华。对于缪斯这位语言的天使、这位“上了年纪的女人”而言,传记作家们和公众最好不要去打扰她,如果他们做不到这一点,那至少也要记住,她比所有的情人或母亲还要年长,她的声音比母语还要恒久。她去授意一位诗人,并不考虑这位诗人生活的地点、方式或年代,如果不是这一位诗人,那么她便去授意下一位诗人,这部分地是因为,生活和写作是两种不同的职业(两个不同的动词也由此而来),去等同它们要比去分离它们更加愚蠢,因为文学的历史比任何出身的个体都更为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