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

这会使人产生这样一个印象,即他缺乏野心,没有虚荣心。我觉得这个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的。我记得多年前的一天,我和斯蒂芬一起在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朗诵诗歌。实际上我们是在为《查禁目录》[28]募集捐款,在我看来这份杂志其实就是他的创意,他十分关注这份杂志的命运,自然也关注书刊审查制这一问题自身。

我们要在台上待大约一个半小时;这时我们正坐在休息室里翻着我们的诗稿。若两位诗人一起朗诵,通常都是一位诗人读上四十五分钟,再由另一位诗人也读上四十五分钟。为的就是给听众留下一个令人信服的个人形象,其中心思想就是:“我是主角。”斯蒂芬朝我转过身来,说道:“约瑟夫,我们为什么不这样干呢?每人先各读十五分钟,然后是提问和回答,接着每人再各读十五分钟。这样他们就不会感到无聊了。你看怎么样?”我说,太棒了。就应该这样,这会使我们的朗诵带有某种娱乐色彩。诗歌朗诵首先就该这样,而不应是一趟自我旅行。这是一场演出,一出戏剧,更何况还是一次募捐。

这是在美国佐治亚州的亚特兰大。这里的听众,即便是满怀善意的听众,对他们自己的美国诗歌也知之甚少,更不用说英国诗歌了。他提议的朗诵方式既无助于扩大他的名声,也无助于推销他的书。也就是说,他这样做不是为自己着想,他也没有朗诵任何热门的诗作。我无法想象有哪位他的美国同行(尤其是他那个年纪的美国同行)会有意亏待自己,无论这样做是为了某件事情还是为了听众着想。当时的大厅里大约有八百人,如果不是更多的话。

“我看美国诗人的神经都快要崩溃了,”他常常这样说(他指的是我们这一行著名的自杀者们),“因为这里的赌注很大。在英国,诗人的收入向来没有这么高,想成为举国知名的大人物更是门都没有,虽然我们那个国家要小得多。”然后他会嘻嘻一笑,再补充一句:“其实恰恰因为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