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皮鞋·鳝丝·花点衬衫

  第一次到上海,是1984年,大概是5月。上海文艺出版社举办“《小说界》第一届文学奖”颁奖活动,我的第一部中篇小说《康家小院》荣幸获奖,便得到走进这座大都市的机缘,心里踊跃着兴奋着。整整二十年过去,尽管后来又几次到上海,想来竟然还是第一次留下的琐细的记忆最为经久,最耐咀嚼,面对后来上海魔术般的变化,常常有一种感动,更多一缕感慨。

  第一次到上海,在我有两件人生的第一次生活命题被突破。

  我买的第一双皮鞋就是那次在上海的城隍庙购买的。说到皮鞋,我有过两次经历,都不大美好,曾经暗生过今生再不穿皮鞋的想法。大约是西安解放前夕,城里纷传解放军要攻城,自然免不了有关战争的恐慌。我的一位表姐领着两个孩子躲到乡下我家,姐夫安排好他们母子就匆匆赶回城里去了。据说姐夫有一个皮货铺子,自然放心不下。表姐给我们兄姊三人各带来一双皮鞋。父亲和母亲让我试穿一下。我在屋子里走了几步就脱下来,夹脚夹得生疼,皮子又很硬,磨蹭脚后跟,走路都跷不开脚了。大约就试穿了这一次,便永远收藏在母亲那个装衣服的大板柜的底层。直到20世纪70年代初,我已经在家乡的公社(乡)里工作,仍然穿着农民夫人手工做的布鞋。

  我家乡的这个公社(乡)辖区,一半是灞河南岸的川道,另一半即是地理上的白鹿原的北坡。干部下乡或责任分管,年龄大的干部多被分到川道里的村子,我当时属年轻干部,十有八九都奔跑在原坡上某个坪某个沟某个湾的村子里,费劲吃苦倒不在乎,关键是骑不成自行车,全凭腿脚功夫,自然就费脚上的布鞋了。一双扎得密密实实的布鞋底子,不过一月就磨透了,后来就咬牙花四毛钱钉一页用废弃轮胎做的后掌,鞋面破了妻子可以再补。在这种穿鞋比穿衣还麻烦的悄境下,妻弟把工厂发的一双劳保皮鞋送给我了。那是一双翻毛皮鞋。我冬夏春秋四季都穿在脚上,上坡下川,翻沟踔滩,都穿着它。既不用擦油,也不必打光,乡村人那时候完全顾不得对别人的衣饰审美,男女老少的最大兴奋点都敏感在粮食上,尤其是春天的救济粮发放份额的多少。这双翻毛皮鞋穿了好几年,鞋后掌换过一回或两回,鞋面开裂修补过不知多少回,仍舍不得丢掉,几年里不知省下多少做布鞋的鞋面布和锥鞋底的麻绳儿和鞋底布,做鞋花费的工夫且不论了。到我和家庭经济可以不再斤斤计较一双布鞋的原料价值的时候,我却下决心再不穿皮鞋尤其是翻毛皮鞋了。体验刻骨铭心,双脚的脚掌和十个脚趾,多次被磨出血泡,血泡干了变成厚茧,最糟糕的还有鸡眼。

  这回到上海买皮鞋,原是动身之前就与妻子议定了的重大家事。首先当然是家庭经济改善了,有了额外的稿酬收入,也有额内工资的提升;再是亲戚朋友的善言好心,说我总算熬出来,成为有点名气的作家了,走南闯北去开会,再穿着家做的灯芯绒布鞋就有失面子了。我因为对两次穿皮鞋的切肤记忆体会深切,倒想着面子确实也得顺及,不过还是不用皮鞋而选择其他式样的鞋,穿着舒服,不能光彩了面子而让双脚暗里受折磨。这样,我就多年也未动过买皮鞋的念头。“买双皮鞋。”临行前妻子说,“好皮鞋不磨脚。上海货好。”于是就决定买皮鞋了。“上海货好。”上海什么货都好,包括皮鞋。这是北方人的总体印象,连我的农民妻子都形成并且固定着这个印象。那天是一位青年作家领我逛城隍庙的。在他的热情而又内行的指导下,我买了一双当时比较价高的皮鞋,宽大而显得气派,圆形的鞋头,明光锃亮的皮子细腻柔软,断定不会让脚趾受罪,就买下来了。买下这双皮鞋的那一刻,心里就有一种感觉,我进入穿皮鞋的阶层了,类似进了城的陈奂生的感受。①

  回到西安尔郊的乡村,妻子也很满意,感叹着以后出门再不会为穿什么鞋子发愁犯难了。这双皮鞋,只有我到西安或别的城市开会办事才穿,回到乡下就换上平时习惯穿的布鞋。这样,这双皮鞋似乎是为了给城里的体面人看而穿的,自然也为了我的面子。另外,乡村里黄土飞扬,穿这皮鞋需得天天擦油打磨,太费事了;在整个乡村还都顾不上讲究穿戴的农民中间,穿一双油光闪亮的皮鞋东走西逛,未免太扎眼……这双皮鞋就穿得很省,有七八年寿命,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才换了一双新式样。此时,我居住的乡村的男女青年的脚上,各色皮鞋开始普及。

  我第一次吃鳝鱼,也是那次上海之行时突破的。关中人尤其是乡下人,基本不吃鱼,成为外省人尤其是南方人惊诧乃至讥笑的蠢事。这是事实。这样的事实居然传到胡耀邦耳朵里,他到陕西视察时在一次会议上讲过:“听说陕西人不吃鱼?”其实秦岭南边的陕南人是有吃鱼传统的,确凿不吃鱼的只是关中人和陕北人。我家门前的灞河里有几种野生鱼,有两条长须不长鳞甲的鲇鱼,还有鲫鱼,稻田里的黄鳝不被当地人看作鱼类,而视为蛇的变种。灞河发洪水的时候,我看到过成堆成堆的鱼被冲上河岸,晒死在包谷地里,发臭变腐,没有谁捡拾回去尝鲜。直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实施时,西安拥来了许多东北和上海老工业区的技术人员和熟练工人,这些人因为买不到鱼而生怨气,就自制钓竿到西安周围的河里去钓鱼。我和伙伴们常常围着那些操着陌生口音的钓鱼者看稀罕。当地乡民却讥讽这些吃鱼的外省人:南蛮子是脏熊,连腥气烘烘的鱼都吃!我后来尽管也吃鱼了,却几乎没有想过要吃黄鳝。在稻田里我曾像躲避毒蛇一样躲避黄鳝,那黑黢黢的皮色,不敢想象入口会是一种什么感觉。

  那天在上海郊区参观之后,晚饭就在当地一家餐馆吃。点菜时,《小说界》编辑现任副主编的魏心宏突然兴奋地叫起来:“啊呀,这儿有红烧鳝丝!来一盘来一盘鳝丝。”还歪过头问我,你吃不吃鳝丝,就是鳝鱼丝。我只说我没吃过。当一盘红烧鳝丝端上餐桌时,我看见一堆紫黑色的肉丝,就浮出在稻田里踩着滑溜的黄鳝时的那种恐惧。魏心宏动了筷子,连连赞叹味道真好做得真好。随之就煽动我,忠实你尝一下嘛,可好吃啦,在上海市内也很少能吃到这么好的鳝丝。我就用筷子夹了一撮鳝丝,放入口里,倒也没有多少冒险的惊恐,无非是耿耿于黄鳝丑陋形态的印象罢了。吃了一口,味道挺好,接着又吃了,都在加深着从未品尝过的截然不同于猪、牛、羊、鸡肉的新鲜感觉。盛着鳝丝的盘子几乎是一扫而光,是餐桌上第一盘被吃光掠净的菜。似乎魏心宏的筷子出手最频繁。多年以后,西安稍有规格的餐馆也都有鳝丝、鳝段供食客选择了,我常常偏重点一盘鳝丝。每当此时,朋友往往会侧头看我一眼,那眼神里的诧异和好奇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