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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办公室的时候,电脑还是不能运转。我小心翼翼地坐下,再打一次电话给信息技术部的雷蒙,可是直接听到了他那条荒谬的语音信息。我决定亲自上楼找他,从他语音信息的招呼判断,他听起来就像那种会不理电话铃响、无所事事闲坐的人。我往后推开椅子的时候,有个男人朝我的办公桌走来。他没比我高多少,穿着绿色运动鞋、不合身的牛仔裤,加上一件棉衫,上头印着躺在狗屋上的卡通小狗。棉衫在新长出的肚腩上绷得紧紧的。他有淡沙色头发,为了遮掩发丝日渐稀薄、发线正在后退的事实,剪得很短,脸上的金色胡楂稀稀落落。他露在外头的皮肤,不管是脸或身体,全是粉红色的。有个字眼浮现心头:猪仔。

“嗯,奥利芬特吗?”他说。

“对,艾莉诺·奥利芬特,我就是。”我说。

他蹒跚走向我的办公桌。“我是雷蒙,信息技术部的。”他说。我伸手要跟他握手,他态度试探地握了握,更加证明现代礼仪可悲地一直在沉沦。我让开位置,让他坐在我桌前。

“有什么问题?”他盯着我的屏幕问。我告诉他。“好的。”他一边说一边大声地打字。他修理电脑时,我呆立一旁也没什么意义。我拿起《每日电讯报》,和他说我会在员工休息室。

今天设计字谜的人是“埃尔加”,他的线索总是优雅又合理。我拿笔轻敲牙齿,思索着下行十二的答案,这时雷蒙轻松地大步迈入房里,打断了我的思绪。他越过我肩膀望来。

“在填字谜啊,嗯?”他说,“从来就看不出有什么意义。给我一个好电脑游戏就够了,像《使命召唤》——”

我不理他空洞的絮絮叨叨。“你修好了吗?”我问他。

“对啊。”他说,听起来很满意,“你的电脑中了讨厌的病毒,我清了你的硬盘,重设了防火墙。理想的情况是,应该每星期就替整个系统杀一次毒。”他一定注意到我在听但没懂的表情,“来吧,我秀给你看。”我们沿着走廊行进。他的丑运动鞋踩得地板吱吱作响。他咳了咳。

“所以……你,呃,在这里工作很久了吗,艾莉诺?”他说。

“对。”我回答,加快步调。

他勉强跟上我的脚步,可是有点喘不上气。

“嗯。”他说着便清清喉咙,“我才来这边几个星期,以前在桑德森,在城里。你知道那家公司吗?”

“不知道。”我说。

我们到了我的办公桌前,我坐下去。他流连不去,靠得太近,身上有股食物的味道,还有一丝淡淡的烟味,不好闻。他告诉我该怎么做,我一边按照他的指示操作,一边默记步骤。等他完成之后,我对科技事物的兴趣,已经达到了当天的极限。

“谢谢你的帮忙,雷蒙。”我毫不掩饰地说。雷蒙行了个礼,撑着自己站起来,很难想象有比他体态更松垮的男人。

“别客气,艾莉诺。以后见!”

我很怀疑我们还会再见,我暗想着打开了试算表,里面列着本月逾期的账款。他以怪异的弹跳步伐大步离开,重心都落在脚尖上。我注意到,很多没魅力的男人似乎都用这种姿势走路。我确定运动鞋只会帮倒忙。

昨天晚上,那个歌手穿着美丽的雕花皮鞋。他身材高挑,装扮跟仪态都很优雅细致。很难相信那个歌手和雷蒙属于同一物种。我不安地在椅子里挪了挪身体。下面那里抽痛着,痒了起来。也许我之前该把内裤穿回去的。

欢送会确实在四点半左右开始,我在鲍伯的演说末尾一面拼命鼓掌,一面说:“说得好,说得好,棒极了!”结果每个人都注意到我。我四点五十九分离开,刚剃完毛的表皮因摩擦而疼痛,我尽可能在可堪忍受的范围内,迅速走到购物中心。我在五点十五分抵达,感谢老天。这项任务如此重要,我满脑子都是“双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的念头,于是直接走进我看到的第一家大百货店,搭电梯到电器部门去。

穿着灰衬衫搭闪亮领带的年轻人,正盯着一排排巨大的电视屏幕。我走上前去,告知他我希望买台电脑。他一脸害怕。

“要台式机、笔记本,还是平板?”他以呆板的语调说。我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我没买过电脑,利亚姆。”我解释,读出他姓名牌上的名字,“我对科技方面的消费很没经验。”

他拉拉衬衫领子,仿佛试着把他的巨大喉结从束缚中解放出来。他有那种瞪羚或黑斑羚的神情,就是那种无聊的淡棕色动物,脸庞两侧有又圆又大的眼睛。那种动物到最后总是会被花豹吃掉。

这种起头还真不顺。

“要用来做什么?”他问,没有眼神接触。

“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我说,很受冒犯。

他一副快哭的样子,我觉得过意不去。他只是涉世不深。我碰碰他的手臂,虽然我讨厌碰触。

“我恐怕有点焦虑,因为我这个周末非上网不可。”我解释,但他的紧张表情依然未散。

“利亚姆,”我慢慢地说,“我只是需要买某种电脑设备,这样就可以舒舒服服地在家里做点以网络为基础的研究,这样就能及时发出电子信息,只是这样,你有没有适合的现货?”

男孩仰头望天,深深思索。“笔记本电脑加上移动网络?”他说。我的老天,他何必问我啊!我点点头,把借记卡递过去。

我回到家的时候,对自己刚刚砸了重金有点晕陶陶的,这才意识到家里没东西可吃。星期五当然是玛格丽特比萨日,可是有史以来第一次,我竟然偏离了惯例。我想起,放擦碗巾的抽屉里有张传单,是前一阵子有人塞进我信箱的。我三两下就找到了,把它整张抚平,传单下方有优惠券,但过期了。我想价格已经调高了,可是推想电话号码没变,他们应该还在卖比萨吧。不过,原本的定价就已经贵得离谱,我还真的放声嘲笑了那些价格。在乐购超市,比萨只要这价钱的四分之一。

我还是决定试试看。对,是很奢华又放纵,可是有何不可?我提醒自己,人生就应该尝试新事物,探索新边界。电话线另一端的男人告诉我,比萨十五分钟内会送来。我梳了头发,脱掉拖鞋,换回工作鞋。我忖度他们会怎么处理黑胡椒,送餐员会随身带着胡椒研磨器吗?他总不会站在门前阶梯上,对着比萨磨胡椒吧?我按下热水壶,免得他想来杯茶。他们在电话上跟我说过费用,我把钱准备好,放进信封里,在正面写上“比萨快送”,懒得写地址了。我纳闷儿这种情况是不是该给小费,真希望有人可以问问。妈妈没办法给我建议,她没办法决定自己要吃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