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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事啦。”过了片刻,他说,“只是我和我那些哥儿们说这件事时,都被当成笑料。我后来找到这份新工作,一切都还好,只是……我不知道。她说我人太好,那我又能怎么办?我是说……难道要我当个浑蛋吗?我应该揍她,或者去外面偷吃吗?”

我领悟到,他其实不是在对我讲话,而比较像是舞台剧里,有人无来由地大声说话。不过,我知道他问题的答案。

“不,雷蒙。”我说,“那两种事你永远都不必做。”我把自己那杯酒喝完,又倒了一些,“我和一个叫迪克兰的男人同居过两三年。他以前会揍我下背部、甩我巴掌——他害得我总共骨折十二处,大部分晚上他都不回家,一回来就对我说他和什么女人在一起。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不过,我知道他不应该那么做。反正,我现在知道了。”

雷蒙盯着我看:“老天,艾莉诺,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几年前。”我说,“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他有天在植物园看到我,只是走过来,开始跟我聊天。我知道,回顾过去的时候,这种事听起来很荒唐。到了那个周末,他就搬进来了。”

“他那时也是学生吗?”雷蒙说。

“不是,他说看书很浪费时间,很无聊。他也不工作,他说找不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我想,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是不容易啦,对吧?”

雷蒙看着我,脸上表情很怪。

“迪克兰想帮我学习怎么成为更好的人。”我说。雷蒙点燃另一根烟。

“后来怎么分手的?”他说,没看我,往上对着空气呼出一道长长的线,就像一条毫不恐怖的恶龙。

“哦。”我告诉他,“他又弄断了我的手臂,我到医院去,医院的人猜我没讲实话,他要我告诉他们是我自己摔断的,但他们不信。”我又啜了一大口,“总之,有个不错的护士来和我说话,解释说,真正爱你的人不会伤害你,和伤害你的人在一起是不对的。她解释这件事的方式,还蛮有道理的,我自己早该想通这点的。我回到家后就请他搬走,当他不肯的时候,我就照她的建议打电话报警。就这样。噢,我换掉门锁了。”

他一语不发,极度专注地盯着鞋子。他看也没看我,就伸手碰碰我的手臂,非常没把握地轻轻拍着,就像人会对马或狗那样(如果那个人怕马或狗的话)。他轻轻摇着脑袋,摇了好久,可是似乎无法开口回应。无所谓,我也不需要他回答,到现在,那整件事已经是古老的历史了。我独自一人很开心,艾莉诺·奥利芬特,独来独往的幸存者——那就是我。

“我现在要回家了,雷蒙。”我说着便迅速站起来,“我叫出租车。”

“好主意。”他说着便把自己的酒喝完,掏出手机,“可是不能让你一个人在街头乱晃、自己招车,晚上的时候不行,我帮你叫一辆——看,我有应用程序!”他把手机给我看,满脸灿笑。

“你要我看什么啊?”我说,看着屏幕。他不理我,兀自查看信息。“五分钟就到。”他说。

他陪我在玄关等候,车子一到,就陪我走过去,为我打开车门。我爬进后座时,看到他盯着司机,那是个一脸疲惫无聊的中年妇女。

“你要一起走吗?”我说,纳闷儿他为何在路边犹豫着。他看看手表,扒了扒头发,视线在出租车及房子之间徘徊。

“不了。”他说,“我想多留一会儿,看看状况。”

车子驶离时,我转身看着他。他顺着小径往回走时,脚步有点蹒跚。我看到劳拉站在门框里,双手各持一个酒杯,然后将一杯递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