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3/4页)

我正在天堂的露台上想着那张照片,想着妈妈,却看见琳茜在半夜里悄悄起床,蹑手蹑脚地穿过了走廊。我像电影里探头探脑的小偷一样看着她,知道她想去我的房间,也知道她毫不费力就能打开我的房门,但她打算到我房里做什么呢?我的房间已成了家里的禁地,妈妈碰也不碰。出事当天我匆忙出门,来不及铺床,到现在我的床还是当时的样子。我的花斑河马宝宝依然躺在被子和枕头中间,那天早晨换上黄色的喇叭裤之前本来想穿的一套衣服,现在也还原样摆在床上。

琳茜走过房里柔软的小地毯,摸了摸床上被我一怒之下揉成一团的海军裙和红蓝相间的针织背心。琳茜有一件同样款式、同样质地的橙绿相间的背心。她拿起我的背心,把它摊平在床上,细细地抚平褶皱。背心实在不好看,却显得如此珍贵。她轻抚我的背心,我理解她此刻的心情。

琳茜的手指轻轻划过我床头柜上的金色托盘,盘里放了各式各样的徽章,都是参加选举或是学校活动得来的。我最喜欢的是一个粉红色徽章,上面写着“嬉皮傻子谈情说爱”,那是在学校停车场捡来的,妈妈说我可以留下来,但我必须保证不戴着它上学。我在托盘里摆了很多徽章,还把一些徽章别在爸爸母校印第安纳大学的巨幅旗帜上。我以为琳茜想拿一两枚徽章,但她没有,甚至连碰都没碰。她只是用手指轻轻地抚过托盘上的每样东西。过了一会儿,她看到托盘下有个东西露出白色的一角,便小心翼翼地把它拉了出来。

托盘下压的是那张照片。

她深深吸了一口气,张口结舌地坐到地上,手上仍握着照片。她好像被困在帐篷中,全身上下被绳索团团捆住,几乎喘不过气来。直到拍照的那天早晨,我才看到妈妈陌生的一面,琳茜和当时的我一样,也从未见过妈妈的这一面。她看过这卷底片中的其他照片,照片中的妈妈一脸倦容,但依然面带微笑;照片中妈妈和“假日”站在门前的茱萸树下,阳光透过树梢洒落在她的睡袍上,洒下点点光影。但我私藏了这张偷拍的照片,妈妈有她神祕的、我们都不知道的一面,只有我看到过这一面,我不愿与其他人分享。

我第一次跨过阴阳界纯属意外,那天是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巴克利在睡觉,妈妈带琳茜去看牙医。那一周家里每个人都达成共识要努力照常过日子,爸爸给自己指派了一项任务,他要把楼上的客房整理干净,他向来把这里当书房用。

祖父曾教爸爸在空玻璃瓶里建造帆船,妈妈、妹妹和弟弟都觉得这没什么,我却非常感兴趣,爸爸的书房里到处都是装了帆船的玻璃瓶。

爸爸在查兹·福特保险公司上班,终日与数字为伍,工作勤勉、尽职尽责。晚上下班之后,他喜欢阅读南北战争之类的书籍,或是做瓶中船放松身心。每当准备扬帆时,他总是大声叫我过去帮忙。此时帆船已紧紧地粘在玻璃瓶底部,我跑进书房,爸爸叫我把门带上。通常我一关上门,妈妈就摇铃叫大家吃饭,妈妈对那些她没有参与的事情,似乎特别有第六感,但如果妈妈的第六感失灵,没有叫我们下去吃饭,我的任务就是帮爸爸扶好玻璃瓶。

“扶直,”爸爸说,“你是我的大副。”

瓶口留了一条棉线,爸爸轻轻一拉,哇!帆布缓缓升上桅杆,普通的帆船就成了快帆船,我们也大功告成。我每次都想拍手庆祝,但我扶着玻璃瓶,空不出手来鼓掌。接下来,爸爸用蜡烛烧热拉直了的衣架,把衣架伸进玻璃瓶里,迅速地把瓶里遗留的棉线头烧掉。他必须非常小心,稍有不慎,瓶里小小的纸帆就会起火,甚至“呼”的一声,把我手上握的瓶中船烧成大火球。

爸爸后来做了一个木架取代我,琳茜和巴克利不像我一样喜欢帆船,爸爸使尽招数想引起他们的兴趣,试了几次之后,他放弃了,自己一个人关进书房。对我们家其他人而言,每只玻璃瓶里的帆船看起来都一样。

那天爸爸一边整理房间,一边和我说话。

“苏茜,我的宝贝,我的小小水手女孩,”他说,“你总是喜欢这些比较小的帆船。”

瓶中船原本都在书架上,我看着爸爸把它们从上面取下来,在书桌上排成一列,然后拿起妈妈的一件撕成布条的旧衬衫开始擦拭书架。书桌下摆了一排又一排的空瓶,我们收集这些空瓶,准备做更多的帆船。壁橱里还有很多成品,有些是爸爸和祖父一起做的,有些是爸爸独立完成的,有些则是我们父女俩合作的结晶。有些帆船保存得很好,只有船帆稍微泛黄,有些帆船随着时光流逝船身已经歪斜,有的甚至已经倒塌。书架上还有一个在我出事前一周,在我手中忽然起火的瓶子。

他最先把这个瓶子摔得稀烂。

我心中一阵刺痛。他转头看看其他瓶中船,每个瓶子都留下了岁月的痕迹,每个瓶子都令他想起曾扶持瓶口的手:他过世父亲的手、他死去女儿的手。我看着爸爸砸烂剩下的玻璃瓶,他一面喃喃地说“苏茜死了”,一面把玻璃瓶砸向墙壁和木头椅子。砸完之后,爸爸站在书房里,四周都是绿色的玻璃碎片。所有的玻璃瓶都被摔在地上,船帆和帆船的碎片散落于破碎的玻璃瓶间,爸爸呆呆地站在一片狼藉之中。此时,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突然在爸爸面前现身:每片尖利的长条玻璃、每个闪闪发光的碎片上,都可以看到我的脸。爸爸低头观望,仔细搜寻房间的每个角落。太不可思议了!但只过了一秒钟,我就不见了。他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开始放声大笑。那笑声发自丹田,有如野狼的哭嚎。他笑得低沉又洪亮,在天堂的我听了禁不住浑身战栗。

他走出书房,穿过两个房间,来到我的卧室。楼上的过道很窄,我的房门和其他房门一样单薄,一拳就可以轻易地击穿。他原本打算把我梳妆台的镜子砸烂,用指甲撕下墙上的壁纸,但他并没有这么做,而是颓然地跌坐在我的床边,低声啜泣着,淡紫色的床单被他捏得皱成一团。

“爸爸?”巴克利问道。我的弟弟站在门口,一只手握着我房间的门把手。

爸爸转头,却遏止不住眼中的泪水。他依旧紧抓着床单,缓缓地瘫倒在地。然后他张开手臂,叫巴克利过来。通常他一叫,巴克利就会跑过来,但这次他叫了两声,弟弟才扑向他怀里。

爸爸把弟弟裹在床单里,床单还残留着我的味道。他还记得我曾求他,允许我把房间漆成紫色,贴紫色的壁纸;他还记得他帮我把过期的《国家地理》移到书柜下层(我当时已立志钻研野生动物摄影术);他还记得我曾是家中唯一的小孩,只是没过多久,琳茜就出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