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沉醉

我哼起了那些年我们唱过的歌,

回忆起一幅有些模糊的画面:

姜敏走在乐队的前面高举左手,像面旗帜。

顾之言躲到我身后,偷偷地亲了我一口。

1

姜敏敲开我门的时候,我正在收拾新种的花草。小糊涂从我身后钻了出来,摇摇摆摆地往前走,然后熟稔地向姜敏身上跳了过去。

“别闹啦乖乖。”

姜敏坐在沙发上,抱着小糊涂笑着说。姜敏今天化了妆,涂了魅惑的蓝色眼影,庄重又不失情趣。自从大学毕业以后,姜敏变得越发漂亮,精致得让人忍不住赞叹。

“今天有什么活动?”我拍了拍沾着泥土的手,想给她准备些吃的。

“也不是什么重要的活动,公司又有几个重要的客户,晚上得过去陪陪酒。”

“喝酒伤胃,别太认真,做做样子就行了。”

“知道啦,我你还瞎操心什么,你还是赶紧帮我把苹果皮给削了吧。”

姜敏是我的大学同学,高中也是。

高中时我们不在一个班,但是我认识她,很多人都认识她,她是我们整个高中唯一一个敢公然穿短裙的女生。校长拿她没辙,据说她的家人对此都是默许的。不羁的性格,加上漂亮的容貌,高中时期的她一直是所有懵懂少年心中的女神。但是很多年以后,我跟她成了无话不说的朋友,才知道当时并不是她家里人肆意纵容她,而是没有人管她,因为她是个孤儿。

但是她不像,任何时候,她身上都会散发出一种与生俱来的气场,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精神,让人觉得她似乎是一个从来没有经历过挫折的人,当然,她也从来没有给过别人这样的机会。

大学毕业以后,我带着我的狗,住在这座城市的一栋老旧居民楼内。我的狗就是“小糊涂”,我大四的时候偷偷养在宿舍的,我毕业后它便跟我搬了出去。它跟姜敏很熟,因为小糊涂打小就见过她,有段时间我还让姜敏帮忙照顾过它。用姜敏的话说,我要算是小糊涂的爸爸的话,她就是小糊涂的妈妈了。

我知道姜敏会来找我。

我把果盘端到她面前,她没有像往常一样跷着二郎腿看电视,而是捧着一本她平时不会碰的金融杂志。

“喏,猕猴桃没了,红黄紫,缺个绿色。”

姜敏恍惚了一阵,应了一声,把杂志放下。我给她准备好了牙签,她用那双涂着指甲油的手慢慢地挑着水果,“你瞧,我的指甲是绿的,多应景儿。”

“今天留在这吃午饭么?快中午了,要留下来的话,我去买菜。”

“都十一点了,”姜敏指着手表说,“我一点得赶到公司,就吃点水果得了。”

说完还故意吧唧着嘴,捧着我给她变着花样拼出来的果盘,一副视若珍宝的样子。

“你说我怎么就弄不出这么有新意的果盘。”姜敏抬起头,微卷的长发顺着脸颊往后移去,“一直以来都是你最心灵手巧。”

“还不是我闲得慌。”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她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咯咯地笑,小糊涂在一旁盯着姜敏手中的牙签,吐着舌头直晃悠脑袋。

接下来我们二人相对无语,直到姜敏把盘子里的东西一一吞进肚子里,她才起身,准备离开。

“真的不吃午饭了?”

“来不及啦。”她挽起包。

“我送送你。”

“不用,我又不是外人。”

没等我再说什么,她迅速地把脚套进高跟鞋里。她打开门,回过头对我微微一笑,很快便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小糊涂一直在我身后吐着舌头,一动也不动。

她终究还是没能开口。

2

人生会有多少个十字路口?

我不知道,离我家最近的那个酒吧,出门右转,路过一个十字路口,就到了。我在里面做驻唱。而我的正常营生是一家出版社的编辑,工资不高,够用。唱歌只是我的爱好,不是为了补贴家用。一个人,一条狗,花销能有多高。

天气预报说今天有雨。这座城市几乎没有雨季,常年干燥。刚来上学时皮肤曾经生生被太阳晒脱了一层皮,但我居然很快适应了这样的气候。

我到酒吧的时候,乐手们都已经准备好了。通常情况下乐手是固定不变的,歌手会轮班,今天我原本是休息的,但轮值的歌手刚好生病请假,临时又把我叫来顶替。

我唱的歌很无聊,大多都是一个风格,颓废中带着希望,但归根结底还是颓废。好在这个酒吧的包容性很强,来来往往的人时常会送给我一些掌声。

天气沉闷,跟这雨脱不了干系。我唱着歌,客人陆陆续续地从外面往里面走,有不少生面孔,大概是来避雨的。

我坐在椅子上,唱了不到五分钟,突然在那群陌生的面孔中,瞄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酒吧的灯光很亮,但是很杂,我侧过身去,尽量把头往架子鼓边上挪动。

我唱的是范晓萱的《哭了》,唱过很多遍的歌曲,从喜欢到唱腻,其实也没用多久的时间。但这一次不知道怎么了,唱着唱着,眼睛开始发涩,然后眼泪就止不住地流了下来。

我跑去跟老板请了假,说今天状态有问题,也不管老板是否答应,匆匆忙忙冒雨赶回了家。

我像是从战场逃跑的士兵,身上满是被雨水肆意淋湿的痕迹。水滴从发间流下,渗进眼睛里,让我眼睛一阵生疼。

小糊涂丝毫不顾我狼钡的样子,钻到我的怀里,开始舔舐我的眉角以及我的泪。我紧紧地抱着它,像是拥抱着我为数不多的还有温度的记忆,静静地坐着。

是顾之言。

我刚看到的那个,依旧英朗,依旧帅气,依旧骄傲的那个人,是顾之言。

我曾经的爱人。

外面的雨越下越大,拍打在窗上,那是久违的声音。至少在我的家乡,在这个盛夏的季节,这样的雨声再正常不过了。

天黑得比以往早很多,我从沙发里爬起来,去洗了个澡。

镜子里的我,消瘦得已经不成样子了。我以前不是这样的,为了迎合他的爱好,我学会了篮球,跑步,健身,学会了一切能与他相处更多时间的事情。我努力成为一个让他觉得不可或缺的人,我努力地忘掉我自己。

现在我又回到了原点,卑微得如同被冲进下水道的灰尘。

我给被我弄湿的小糊涂擦干了身子,然后喂了它些吃食,我原本打算今晚带他出去走走的,整天闷在屋子里,它却从不吵闹。

晚些时候,姜敏给我打了个电话,约我第二天中午吃饭,我有些困,随口应了下来,便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

3

第二天把我叫醒的是姜敏。她没有打通我的电话,急忙赶到了我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