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 时间会嘲笑我们当初的天真

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是不一样的复制版,表面看似特别,其实都一样。喜欢和爱都是互相依存,代表的是现在过去还有未来,无关其他,如果两个人的感觉非要用什么词来形容,倒不如就用永恒和短暂,这样更好,尽管它们意思相反,却更显得时间这东西的确冷漠无常。

时间会嘲笑我们当初的天真,记忆中的脸庞格外稚嫩,愿每次再见都如若初见,能够拾起细碎稚嫩的美好。

1

电影《喜剧之王》里面有一个桥段,是身为演员的周星驰教坐台小姐张柏芝如何让来玩的客人有初恋的感觉。

我看了十遍,还是看不懂。

尹天仇爱飘飘什么,飘飘爱尹天仇什么,尹天仇刚开始又为什么不和飘飘在一起,后来为什么又选择和飘飘在一起,4个问题像是绕口令,一直在我心中问来问去。

因为看不懂,所以我和乔欣讨论。

乔欣说:“爱情这东西应该纯粹,和经历、过去毫无关联。唯一要战胜的就是时间,牵着他的手,他就是你的,做过什么,经历过什么,有过什么,又或者是被命运编排过什么,都无所谓,至少这一刻,身边和你牵手的这个人是你的。”

我不住点头,被深深折服,觉得虽然这回答好像和提问没关系,但是真有道理。我刚要夸她几句,语文老师边发卷子,边说:“乔欣,36分,你的阅读题一道都没有做对,你是不懂中国话,还是理解能力有缺陷?”

语文老师是个40岁的中年女人,毒舌,而且对漂亮女生,尤其毒舌。

女人果然就爱为难女人。乔欣是我高中同学,大水泛滥的眼睛,白里透粉的脸蛋,总是一副无辜的表情,像是胭脂不花钱,娇滴滴,羞答答,一句肚子疼就可以摧毁一切男老师的底线,让她随便去厕所,或者不上体育课。

所有的体育课,都是在烈日下,我们身体僵硬地操练着不知道第多少套中学生广播体操,“1234,1234”,让我的肤色黑了10个加号,延续至今。

我目光带泪,斜眼发现不远处有个女生坐在树荫下,捂着肚子朝我龇牙笑,这太过分,没有酒窝,门牙略大,你还好意思笑。

不过仔细看,门牙大得还算恰到好处,多了点可爱的气质。

看到这儿我总有个猥琐的问题:“小兔子,你爱吃胡萝卜吗?”

队伍解散,她揽住我的胳膊说:“小哥哥,我要吃雪糕。”

我说:“你刚才不是还肚子疼吗?来大姨妈的时候是不能吃雪糕的。”

她说:“我要吃雪糕!”

我说:“好,买雪糕。”

哎,还真不是我愿意买,主要是她重复说要吃雪糕的时候,我发现她揽住我胳膊的手,指甲貌似正要嵌进我的肉里,为了保住肉体,我只能服从。不然拿烟头烫我的事,她也不是没干过。

都说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第一眼见到乔欣的时候,满脑子的形容词都是纯洁、无害、可爱之类的,可直到接触一段时间后,才知道事实并不是那样。

什么胭脂红,什么肚子疼,什么小兔子吃胡萝卜,都是骗人的。

如果可以,比起给她买雪糕,我更多的是想给她打一针度冷丁,让世界多点安静。

2

在学校不学习的话,是非常闲的。

老师让我们多做点有意义的事,于是我提议逃课、出去吃饭、喝酒、去KTV一条龙,这样才有意义。

这提议好,全体通过,骗过门卫,我们顺利到了饭店。

那时候我的酒量还没开发,几下就被这群不知道礼义廉耻的东北小汉灌到了桌子下面,连看一眼菜上齐是什么样的机会都不给我。

因为好多菜没吃到,所以我趴在桌子下面哭。

边哭边睡边躲着,真心害怕他们叫我继续喝。

刚开始好好的,后来也不知道是哭声还是呼噜声被他们发现,没完没了地敲桌子摔盆让我起来继续喝。我自然不出去,躲在下面哀号:“呜呜呜呜呜呜,别让老子喝了,再喝的话肯定是要吐的。”

他们丧心病狂喊着:“喝!喝!喝!喝!”

我继续哀号:“呜呜呜呜呜,再喝的话我肯定是要……”话还没说完,吐了。

我趁服务员进来收拾的间隙,赶紧躲进洗手间。

我在洗手间里照照镜子,摆弄摆弄刘海儿,洗了手,洗了脸,折腾了好一会儿,只想拖延时间,拖延到他们都喝得像我一样再喝不下去,那就没人再灌我了。

这期间有个食客模样的哥们儿,喝醉来尿尿,尿完的时候,盯着我,晃晃悠悠张嘴问我:“哟,现在这个年月就连咱爷们儿也要补妆了?”

奇耻大辱,我宁愿死在酒桌,也不想背上骂名,就算是酒鬼误认也不行。我一步三摇地走回包房,随便挑了个位置,刚好挨着乔欣。想打招呼,可屁股一滑,又到了桌子下面。

畜生们发现了我,他们丧心病狂地又喊:“喝!喝!喝!喝!”

我倒地不起,装死,气氛异常紧张。

坐在身旁椅子上的乔欣瞥了我一眼,嘟囔一声:“废物。”接着,她端起酒杯给自己倒满整杯酒,一手提我衣领,一手举杯站起来说:“来,这杯酒还是我替这废物喝了吧。”

就在那一瞬间,我真切地看到了她背后闪出金光,刺眼,迷人,绚烂得晕晕乎乎,真伟大,像自由女神。

我想说句谢谢,可是金光太耀眼,我刚站起来一点,又倒下了。

好吧,我承认是因为酒喝太多才倒下的,这么吹捧她,除了掩饰我的酒量差以外,我也没什么其他目的,毕竟我也知道贫贱不能移的道理。不过,谁让她吃完饭说请我们去KTV唱歌呢,呵呵。

3

尽管我不会唱歌,没音乐细胞,但那时候我很喜欢去KTV,因为除了我,身边的那些都是歌神。高风一进包厢,就能连唱十首张信哲的歌,十首李玖哲的歌,十首唐禹哲的歌,越唱越非主流,不跑调,就是无论唱谁的歌,怎么听都挺像郑源。

高风自己唱,剩下的都醉倒一旁,各自趴着,最后乔欣过去,把歌切了。

听见《外滩十八号》,我如释重负地说:“终于换人唱了。”

这首本该两个人合唱的歌,乔欣一个人唱了两次,第三次的时候嗓子都哑了。

喝醉的张义鑫从地上爬起来,捡起麦克风和她一起唱。

唱到副歌,乔欣声嘶力竭,哭了,把麦克风扔到地上,说:“请唱完,拜托。”

张义鑫喝了一口桌上的啤酒继续唱:“还是那个地点那条街……”

4

I'm烦English课,because听不懂,you k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