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读书俱乐部每三个星期聚一次。大家一致认为一个月时间太长了。你会失去动力。你不想再去参加聚会,或者不记得自己应该干什么了,或者忘记俱乐部里那种微妙的关系了。两个星期时间又太短,读不完一本书,或者时间保证不了。三个星期刚刚好。他们会限定读书的页码范围。这次他们读的是迪迪恩的书。还算不错,但是有点儿烦人。沙拉怀疑人们之所以喜欢琼·迪迪恩,某种程度上是因为她身材苗条,光彩照人,或者曾经身材苗条,光彩照人。她读的那个版本封面上有作者的照片,看上去很雅致。

今晚由沙拉主持。这个时机不错。清洁工都是星期三来,每隔一周来一次,今天刚刚来过。浴室里不再到处都是金黄色的头发,头发多得就连她都觉得吃惊。还有炉子,也闪闪发亮。就连冰箱里面都干干净净,所有的东西都按照高度依次排好,摆放得井井有条。那个清洁工有点儿强迫症。沙拉带着列好的清单走出家门:葡萄酒(读书俱乐部里总是有葡萄酒)、好吃的零食和甜点(每个人都会带吃的来,不过她的责任心很强,不会让人觉得她没有准备,万一大家都忘了带呢)、鲜花(你得先买好鲜花才能让别人到你家去,这就好像开会之前要涂口红一样)。

她以前读过迪迪恩的书:她上过大学。她当时的梦想是读书、抽烟、做爱、熬夜和某人或者所有人激烈地争论某些问题或所有的问题。罗伦跟她怀着一样的梦想和期待。她们对大学英雄所见略同。她们一起选择的那所大学。

当然,高中生活要求极其严苛。她们读过《苍白的火》,知道马克思、内德·诺姆、沃森和克里克,知道巴黎弗勒吕斯街27号的沙龙。沙拉不需要知道太多,不需要醍醐灌顶,不需要朱迪·芝加哥、辛迪·谢尔曼、玛丽·麦卡锡(唔,没有她,她们在大学里也没有读她的书)或者约翰·凯奇告诉她如何思考。她有自己的思考方式。大多数时候,沙拉渴望的都是同样的东西——优异的成绩和教授的刮目相看,可她又有点儿放纵自己。一点儿探索,一点儿挣脱。她在高中永远都不会摆脱束缚。她的心思不在这上面。不过,她会去上大学,没有人知道她变成了什么样,除了罗伦。她剪短了头发,或许,穿着农民穿的裙子,学着用颤音唱琼尼·蜜雪儿的女高音歌曲,跟女孩做爱。

她们认识很多这样的女孩。这是陈词滥调了。她们有坚持下去的原因。来自那么多所高中的那么多女孩——或者女人,每个人都说自己是女人,不是女孩,有的甚至称自己为“womyn”[1]。有的学生跟她们来自同一个城市,有的来自其他城市或其他地方。大家似乎还沉醉在暑假里,青春岁月,充满活力。每人三万美元学费的校园景色非常美丽:到处都是鲜花,从新鲜的土壤里钻出来。胡克身为守旧派的英雄,并没有期待受到什么欢迎。他习惯了在校园里碰到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愤怒的标语,破坏他演讲和对他置之不理的学生。

他们从来不讨论这些,不过他对这种事的处理方式和对其他所有事一样,都略表困惑。他更喜欢跟研究生相处。

“你瞧,开车要不了多久嘛。”露露不停地说,接着,她叹了口气。因为其实还是有点儿久,来报到的新生和他们的家长像大马哈鱼似的挤在路上。不过露露的意思很清楚:“你要经常回家。”新生不能把车开到学校,不过列车很方便。

这次离别让胡克和露露很难受。他们家本来就是三口之家,就这几个人。当然,克里斯托弗出事后就只剩下他们三个了。沙拉是他们第二个孩子,也是他们第二个机会,是他们自我救赎的机会。

沙拉的室友是个纤弱而易怒的女孩,叫艾莉儿。艾莉儿从小在伯克利长大。当她最后发现沙拉的父亲是什么人的时候吓了一跳。当时有份档案搞得人们议论纷纷,档案里言之凿凿地说到胡克,说到关于美国插手拉丁美洲国家内政的事。沙拉对此不太确定,她没有调查过。不知道什么原因,拉丁美洲整个洲都是让艾莉儿热情洋溢的事业。她为了消遣读马尔克斯的书,口齿清晰地说着她的西班牙语。两个月后,艾莉儿提出申请更换寝室。校方对这种事很不高兴:大学的室友本来就是为了扩展你对这个世界的感受,是为了让你认识不同的人,建立亲密的关系,学着如何跟别人一起共处。艾莉儿听不进去。沙拉希望过平静的生活,她去找罗伦,叫罗伦跟艾莉儿更换了寝室,接下来那四年,艾莉儿完全当沙拉这个人不存在。

第六十号街有一家很大的花店,沙拉准备最后去那里,这样就不会因为买的别的东西把花儿给弄坏了。她的“待完成事项”清单并不长。她想,或许可以走路去。就当去健身房了。就算有时间,她也不想去健身房,没那个心情。去健身房,一边跑步、流汗,一边听音乐或者看电视,然后冲个澡,几个小时就过去了,也没什么特殊的感觉,除了有点儿沾沾自喜,饿得前胸贴后背以外,没多少收获。走路是不错的健身方式。

她很喜欢这样的时刻,像具行尸走肉,身子只管往前走,脑子什么都不用想。包括洗澡、走路去什么地方、沿着那条熟悉的路线从家开车到康涅狄格州。她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反复整理自己的思路。思路总是那么凌乱,像许德拉[2]似的。你每解决一个问题,就会有新的问题冒出来。现在场地的问题已经解决了,当然,场地。她想把这事告诉罗伦,还要考虑怎么安排那几千位客人——显然,她父母打算请几千人来参加她的婚礼。罗伦了解那栋房子,她肯定会有好主意的。她应该给罗伦打电话,先把这事写进清单里。今晚不行,今晚读书俱乐部要聚会。罗伦不是读书俱乐部的人,她跟俱乐部没有半点儿关系。俱乐部除了沙拉共有四人:梅雷迪思、艾丽斯、瓦莱丽和西蒙妮。梅雷迪思很喜欢读书俱乐部,事实上,俱乐部就是她组织的;艾丽斯是梅雷迪思的同事;瓦莱丽是艾丽斯的老朋友,也是梅雷迪思的朋友;西蒙妮是丹同事的老婆,她有一次在派对上跟沙拉说想加入读书俱乐部。这不是罗伦的圈子。明天也不行,明天沙拉得去跟卡罗尔参加工作晚餐——中餐外卖,要去谈拨款的细节问题。星期五也不行,星期五要工作,下午还要去一家宴会包办公司试吃品尝,晚上要跟丹和丹的同事斯蒂芬以及斯蒂芬的妻子艾米共进晚餐。星期六也不行,露露生日快到了,沙拉要去给露露买礼物,不过到现在她都还没想好买什么;买完礼物丹也下班了,要跟丹见面。丹每个星期六下午都要去办公室加班,沙拉会去逛街或者在家看书什么的。星期天也不行,星期天雷打不动是留给他们过二人世界的。他们白天在家消磨时光,晚上回沙拉娘家聚餐。不过还是要尽快打。到时候她可以告诉罗伦,他们打算在家里举行婚礼,露露提到想在接待会上高歌一曲,还老是问新娘的妈妈应该穿什么衣服。只要是关于婚礼的,不管什么事,沙拉第一个想法就是告诉罗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