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之行

第二天早上,萨姆翻过身,看着身边还在沉睡的梅丽德丝,她没有刷牙,头发乱七八糟的,萨姆盯着她看了一两分钟,然后说:“那我现在要不要搬到你这里来住呢?”

“什么?”

“我应该搬来和你一起住吗?还是你想等过一阵子再商量这件事?”

“我现在只想吃早饭。”梅丽德丝说。

“然后陪我去收拾打包吗?”

“我就想吃早饭,吃完散步,你在跟我开玩笑吗?”

“我的这个程序可是一流中的一流,梅丽。”萨姆说。

“一流中的一流?”

“它不会出错的,我设计的,你也知道,它是最好的。”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觉得,从第一次接吻到同居,最好还是超过十二小时比较好。”

萨姆认真想了想,“那要不你搬到我那里去住?”

“我觉得谁搬到谁家住不是问题的关键,不过,我反正是不会搬到你那里去住的。”

“为什么?”

“你那间公寓是录音棚改造的,卧室就是舞台,厨房里只有一个炉子。我养了两条狗,根本没地方给它们住呀。”

“再说,你还有那么多模型飞机,也没有地方放,那我搬到你这里来吧。”

“你还是先去伦敦吧,回来我们再谈。”

萨姆准备去伦敦参加一年一度的国际网络技术会议,这一次会议的主题是“伦敦,爱之城:心与技术的交流”,这个标题很傻,还让人费解,伦敦这个城市有很多代表性的东西(让人立刻联想到的有英式下午茶、大英博物馆、炸薯条等),但偏偏爱情不包括在其中。这次的会议是早就安排好的,当时,萨姆并不知道自己会在这个时候开始恋爱。他想带梅丽德丝一起去,他对杰米说:“营销部也应该派个人去,我去是解释这个程序的原理,营销部的人去可以推销宣传。”但他的要求被拒绝了,杰米的回答是:“我觉得,你还是一个人去比较好,才不会分散精力。”

杰米这话只说对了一半。萨姆的伦敦之行非常忙碌,他有无数的会议要开,无数的投资者要见,无数的座谈会要参加,还要出席各种鸡尾酒会和早餐会。由于预算限制,他们公司借来的仪器设备还经常出现技术故障,需要萨姆去修理,周围的竞争对手都在虎视眈眈,萨姆必须保证一切不出差错。但他没有想到,居然会出现那么多技术故障,更没想到,那么多的故障都需要他来处理。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技术,方圆三公里内的每个人都是电脑高手,为什么最后的责任都会落到他身上,但他没有时间多想。他有太多的工作要做,还有那么多的博物馆、教堂要参观,那么多的商场要逛,那么多的啤酒要喝,那么多的表演要看。除此之外,他还想在雨中的伦敦街头漫步,想在宁静的泰晤士河边发呆,想在漂亮的咖啡馆里边喝茶边思念梅丽德丝。和她分开的这两周,他每天心里都空落落的,身体也一样空虚。他觉得,自己好像是丢了一个肺,但他很喜欢这种感觉。

到伦敦的第一天晚上,萨姆在回酒店的途中停下来,在一家中餐馆买了宵夜,他拿到一块幸运饼干[6],饼干里的字条上写着:人分两地情更深。他把这句话发短信告诉了梅丽德丝。

“说得不对,”她回短信,“离别只会让人疯狂。”

他轻飘飘地走回酒店,上床睡觉之前,给她打了个电话。

“怎么个疯狂法?”他说。

“我还在工作呢。”她说。

“真的吗?你那里应该已经下午五点多了吧,赶紧回家,到家了给我打电话。”

“下班了我要和娜塔莉出去玩,明天再聊好不好?”

“那你告诉我,离别是怎么让你疯狂的?”萨姆说。

“明天再说。”她不由分说挂上电话,萨姆也只好去睡觉了。早晨五点半,他电脑上视频聊天软件的铃声突然响了。响了好一会儿,他才醒过来,他梦到自己在水下跑障碍赛,被困住了,最后,他敲响了一个铃铛,才拿到奖牌。

“嗯……谁啊?”他迷迷糊糊地问。

“喂。”她的声音甜蜜又温柔,一听就知道喝多了。

“嗯。”他说。

“你在吗?”

“嗯。”

“从我这里看,你怎么好像是住在山洞里一样。”

“才不是山洞呢。”

“我什么都看不到。”

“因为我没开灯。”

“为什么不开灯?”

“现在是晚上。”

“不可能,我们这里是晚上,你们那里应该是早上才对。”

“可能是吧,”萨姆开始慢慢清醒过来,“但是,太阳好像还没出来呢。”

“伦敦现在是夏天,”梅丽德丝反驳,“应该天天有太阳。”

“你都没听明白我的话,”萨姆说,“房间里很暗,是因为我把窗帘拉上了,所以我这里还是晚上。”

“你不是应该有时差,睡不着吗?”

“我从来不会睡不着。”

“和我聊天,你应该兴奋得睡不着才对呀。”

“没什么能让我凌晨五点半睡不着的。”

“你想知道我想你想得有多疯狂吗?”

“想知道啊!有多疯狂?”

“你把灯打开,让我看看你。”

他翻过身,把灯打开,灯光刺眼,他只得眯起眼,看着和他相隔半个世界的梅丽德丝。

“我和几周没见的闺密去了我们几个月没去的酒吧,我看着自己最喜欢的棒球队以十一比一的分数大胜洋基队,但这一整晚我一点儿也不开心,心里好像是缺了一大块。”

“你就是想我了,这不算疯狂,很正常。”

“晚安,萨姆。”

“你说得倒容易,再过半个小时,我就要起床了。”

“你的演讲是在明天吗?”

“是今天。”

“你的重要演讲?”

“是的。”

“要面对成百上千名绝顶聪明的听众的演讲?”

“说不定有成千上万名听众呢。”

“关系到公司未来——我们公司的未来的演讲?”

“是的,很重要的演讲。”

“你紧张吗?”

“很紧张,越来越紧张。”

“哎哟,萨姆,”梅丽德丝说,“你真的应该好好睡一觉。”

* * *

没过多久,萨姆就起床了,他把窗帘拉开,但房间也没有亮堂多少。一个小时后,他在酒店大堂和杰米碰了头。杰米原本就是伦敦人,一年前,在BB的力邀之下,才到西雅图工作,负责管理萨姆所在的部门。杰米说,这是因为BB看中了他出色的领导才能和技术水平。但萨姆却觉得,BB看上的其实只是杰米的英伦口音,他在向客户解释BB那些天马行空的观点时,满口的英国腔听上去让人觉得他很聪明、圆滑。杰米在搞计算机之前,是专门出演莎士比亚戏剧的话剧演员,所以,哪怕平时聊天,他说话时也是抑扬顿挫、字正腔圆的,BB觉得这样很能体现出一种庄重感。这次来到伦敦,杰米既是萨姆的上司,也是他的向导,而且,他还不遗余力地维护着英国女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