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八

庭长看过一些文件,向民事执行吏和书记官提了几个问题,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命令传被告到庭。栏杆后边的门立即打开,进来两个头戴军帽、手握出鞘军刀的宪兵,跟着进来的先是一个头发火红、满脸雀斑的男被告,然后是两个女被告。那个男子穿着囚衣,囚衣又长又肥,与他的身材很不相称。他走进法庭,两手的拇指翘起来紧贴着裤缝,不让长得过分的衣袖滑落下来。他既不看法官,也不看旁听者,而是死死盯着他正在绕行的那把长凳。他绕过长凳,规规矩矩地坐在凳子的一边,留出位子给别人坐。他两眼紧盯着庭长,面颊的肌肉抖动着,就像在轻声说着什么。紧随其后进来的是一个年纪不轻的妇女,她也穿着囚衣,头上裹着囚犯用的三角头巾,脸色灰白,没有眉毛和睫毛,一双眼睛通红通红的。这个女人看上去十分镇定。她走到自己位子旁边,囚衣被什么东西钩住了,她不慌不忙地尽力把衣服摘下,然后坐下。

第三个被告就是玛斯洛娃。

她一走进法庭,在场的所有男人的目光全都集中到她身上,久久地、目不转睛地盯着她白皙的脸,亮闪闪的黑眼睛和囚衣下高高隆起的胸部。就连那个宪兵,当玛斯洛娃从他身旁经过时,也直勾勾地盯着她,直到她走过去,坐下来。在她坐下之后,他仿佛意识到心中有愧,赶忙转过脸来,振作起精神,两眼正视着正前方的窗子。

庭长等着被告坐好,玛斯洛娃刚坐下,他便转身面对书记官。

例行的程序开始了:清点陪审员人数,讨论陪审员缺席原因,确定对他们罚金的数额,对请假的陪审员作出决定,并从候补陪审员中指定人选来替补缺席的陪审员。然后庭长折好一些纸片,放入玻璃缸中,接着稍稍挽起制服的绣花袖口,露出汗毛浓密的手臂,变魔术似的逐一取出纸片,展开来念着纸片上的字。此后庭长放下袖口,请司祭带领陪审员宣誓。

司祭是个小老头,面部浮肿,脸色白里透黄,穿着棕色法衣,胸口别着金质十字架,法衣侧面还别着一枚小小的勋章。他慢慢地挪动着法衣罩着的浮肿的双脚,走向摆在圣像下方的读经台。

陪审员们都站起身来,拥挤着走向读经台。

“请过来,”司祭说,他用一只浮肿的手摸着胸前的十字架,等待所有陪审员走来。

这位司祭已经任职四十六年,他打算再过三年,也像不久以前教堂的大司祭那样庆祝自己任职五十周年。自从区法院设立之日,他便开始在法庭供职,他感到自豪的是,他已带领数万人宣过誓,而且在晚年还能继续为教会、祖国、家庭效力。他日后给家属留下的财产,除了一所房子,还有不下三万的有息证券。他在法庭里带领人们凭着福音书宣誓,而福音书里恰恰禁止起誓,因此他在法庭上干的事是不正当的,这一点他从来就没有想到。他非但不感到受累,而且非常热爱这项干惯了的、常常可以结识许多上层人物的工作。现在他不无得意地认识了那位著名的律师,对他佩服得五体投地,这位律师仅仅打赢了帽子上插着大花的老太婆的一桩官司,就捞取了一万卢布。

等到所有陪审员沿着台阶登上高台,司祭偏着头顶光秃、白发苍苍的脑袋,钻进油腻腻的圣带的项圈,理了理稀疏的头发,转身面对那些陪审员。

“请举起右手,手指这样并拢,”他那苍老的声音慢吞吞地说道,同时举起每个手指都有小圆窝的浮肿的手,并将手指并拢成捏东西状。“现在请跟我念,”他说,然后开始领读誓词。“凭万能的上帝,凭他神圣的福音书和赋予生命的十字架,我承诺并宣誓,在审理本案时……”他说着,说一句停顿一下。“手别放下,这样举好,”他朝放下手的一个年轻人说道。“在审理本案时……”

留络腮胡子的仪表堂堂的先生、上校、商人和另外几个人,遵照司祭的要求,举起手指并拢的右手,他们似乎特别满意,姿势特别准确,手举得高高的,另外一些人似乎有些勉强,姿势也不准确。有些人跟读誓词的声音特别响亮,似乎带着一种寻衅的意味,仿佛是说:“我就要这样说,我就要这样说。”另一些人则低声嗫嚅着,跟不上司祭,一会儿好像害怕了,匆匆赶上去,却又超前了。有些人气势汹汹地紧紧攥着拳头,那模样像是怕丢了手中的宝贝,而另一些人手指一会儿松开,一会儿又捏拢。大家都觉得挺不自在,唯有司祭小老头儿毫不怀疑地坚信,自己在进行一项有益而重要的事业。宣誓之后,庭长让陪审员们选举一名首席陪审员。陪审员们纷纷起立,争先恐后地前往议事室。一进议事室,几乎所有的人立即都掏出烟抽上了。有人提议选那位仪表堂堂的先生当首席陪审员,大家当即都同意,于是扔掉烟蒂,踩灭烟头,他们又回到法庭里。当选的首席陪审员向庭长报告谁已当选,大家又都挤挤插插的,这个跨过那个的腿,那个越过这个的脚,回到那两排高背椅子上坐定。

一切都进行得准时、迅速、庄严,这种准确、有序和庄严显然给参与者带来满足,使他们更加坚信自己从事的是严肃而重大的社会工作。涅赫柳多夫此刻也有这种感觉。

陪审员们一落座,庭长便向他们宣布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说这番话的时候,庭长不停地变换着姿势,一会儿伸出左手支着桌子,一会儿伸出右手支着桌子,一会儿又仰靠在椅背上,一会儿斜靠在椅子的扶手上,一会儿将一叠纸弄弄整齐,一会儿摸摸裁纸刀,一会儿又摸摸那支铅笔。

按他的说法,他们的权利是:可以通过庭长向被告发问,可以拥有铅笔纸张,可以查看物证。他们的义务是公正审判,不得做假。他们的责任是:一旦泄露会议秘密,经查明向无关人员私通消息,他们必须接受惩罚。

大家都恭恭敬敬地专心听着。那个商人不停地向四周喷吐酒气,强压着才没大声打嗝,每听完一句话,都点点头表示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