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 兰因絮果 25(第2/4页)

"他在俺这儿学徒的期限快要满了,"老板冷冷落落地说,却不知道,这种冷落就是残酷;"所以俺想,他正打算到别处去的办法了。""他在这儿还能待多少日子啊?"伊茨。秀特问;她们四个满怀忧郁的人里面,只有她还敢相信,自己的嗓音不至于岔。

没敢发问那三位,也都静静地等候老板的回答,仿佛这个答案关系到她们的生死一般;莱蒂把嘴张着,把眼一直盯着桌布;玛琳红红的脸上更添了一阵热;苔丝心里怦怦地跳,眼睛往外看着草场。

"俺得看看俺的日记本儿,才知道准日子,"老板照旧用那种令人不耐的冷落态度回答。"不过那个日子,也不能固定不变。他一定还要多待几天,见习见习干草院里下小牛的情况。俺可以说,他总得迟延到年底下,才走得了。"那么,还有四个月左右的工夫,能够和他相处一地,享受这种又叫人心疼。又叫人打心眼儿里觉得快乐的日子,这种"痛苦和欢乐互相纠缠"(引自英国诗人史文朋(1837—1909)的《爱特兰特在凯里顿》第一○七○行。)的日子了。过了那个时候,就是无法形容的昏昏长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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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早晨他们谈论克莱的时候,克莱已经离开他们有十英里了。他正在一条狭窄的篱路上,朝着爱姆寺他父亲的公馆,骑着马走去;老板娘除了叫克莱给他父母带了问候的话以外,还送了他们一些脂血肠。一瓶蜜酒,都装在一个小篮子里,累累赘赘地勉强带在马上。那条白色的篱路,在他面前展开;他一路走来,眼睛不离路;但是心里想的,却是来年的计划,不是路上的光景。他爱苔丝,是一点儿也不错的;但是他该不该娶她呢?他敢不敢娶她呢?他母亲和他哥哥们,该觉得怎么样呢?事后再过两年,他自己该觉得怎么样呢?这得看这番暂时的情感里,还是含有生死不渝那样深情的种子呢?还是只因为她长的好看,而生出肉欲的爱慕,没有永久的性质作基础呢?

走了一会,他父亲住的那个四面环山的小市镇。那个红色石头建造的都铎王朝式(都铎王朝,英国王室的一个朝代,始于四八五年亨利第七,终于一六○三年伊丽莎白女王第一。赫门。里说,"毕阿寺数经大火,但它那早期英式和垂直式的教堂和有雕刻的高阁,却均未罹难。")教堂高阁,以及牧师公馆附近的一丛树木,到底都清清楚楚地在他下面出现了;他就朝着那个他很熟悉的栅栏门,一直往下走去。进门以前,他往教堂那面瞥了一眼,看见法衣室(法衣室,教堂之一部,储藏法衣帷幔等。有时也用作主日学校。)门前,站着一群小女孩儿,小的有十二岁,大的有十六岁,显然是在那儿等什么人;果然待了不大的工夫,来了一个女人,岁数比那些小女学生大一点儿,头上戴着一顶宽边儿帽子,身上穿着一件浆得挺硬。日常所穿的细纱长衫,手里拿着两本书。

克莱和那个女人本来很熟。他说不定她看见了自己没有;他想顶好她没看见自己,因为这样,他就不用过去跟她打招呼了;她固然是一个无瑕可指的女孩子,但是他却非常不愿意和她寒暄,因此他就认为,她没看见自己,而走过去了。原来这位年轻的女人,正是梅绥。翔特小姐,她父亲和克莱的父亲是老朋友,又是老街坊,只她这么一个独生女儿。克莱的父母心里暗暗盼望,将来有一天,克莱能娶这位小姐作媳妇。这位小姐,对于信心万能论(信心万能论,为宗教上一派主张,认为在福音制度下,道德法条对基督徒无拘束力,得救者唯一条件是信心。),对于《圣经》讲解,都尽其能事,现在显然是正要去上查经班的了。但是克莱的心,却正飞向发尔谷里那些情深义重。生活在炎夏。热烈得象炎夏的异教徒那儿去了,想起她们那玫瑰色的双颊,只有点滴的牛粪,算是她们的俏皮膏;特别想起的,是她们里面情感最热烈的那一位。

他这次回爱姆寺,原是出于一时的冲动,事先并没写信通知他父母,本来打算在快吃早饭的时候,趁着他父母还没出门作教区上的工作,赶到家里。他到家的时候,已经稍微晚了一点儿。他家里的人,都已经坐着吃起早饭来了。一见他进来,坐在饭桌旁边那些人,都跳起来欢迎他。这几个人里面,一个是他父亲,一个是他母亲,一个是他大哥斐利道长,他是邻郡一个市镇上的副牧师,正请了两个礼拜以内的假,回到家里;一个是他二哥克伯道长,他是一位古典学者,母校的研究员和主任,因为暑假,从剑桥回来消夏。他母亲头上戴着软胎小帽,鼻子上架着银丝眼镜。他父亲还是和往常一样,貌如其人,诚恳。热心。敬畏上帝,有点苍老消瘦,年纪大约六十五岁,灰白的脸上,因为思深虑坚,满是皱纹。抬头看去,墙上挂着安玑那个大姐姐的像片,她是他们兄弟姐妹中间年纪顶大的,比安玑大十六岁,嫁给一个传教的牧师,到非洲去了。

象老克莱先生这样的牧师,近二十年以来,在现代的人里面,差不多都绝迹了。他是维克利甫。胡斯。路德。加尔文(维克利甫(1320?—1384),英国宗教改革家。胡斯(1373—1415),波希米的宗教改革家。路德(1483—1546),德国宗教改革家,为宗教改革的领袖。加尔文(1509—1564),法国神学家兼宗教改革家,为宗教改革领袖之一。)以来。一脉相传的真正嫡派;福音教徒中的福音教徒;从事于劝人信教,化恶人为善人;思想。生活,都象耶稣的门徒一样地单纯朴素;他在还象素丝未染的少年时期,就对于人生较为深奥的问题,一下拿定了一准的主意了,从那时以后,再也不许对之更加推论引申。就是和他同时同道的人,都觉得他太极端;但是同时和他完全不是一派的人,看到他那样彻底,看到他以那样大的魄力,只顾应用原理,不管原理有没有问题,也都叫他感动了,就是本来不愿意敬爱他的,也不由得要敬爱他。他爱的是大数的保罗,喜欢的是圣约翰,恨的是圣詹姆士,不过不敢恨得太厉害就是了,对于提摩太。提多和腓利门有些喜欢,也有些憎恶。(保罗,宣传基督教最主要的圣徒,见《使徒行传》第九章。第十三章等处。他传教的时候,受过许多苦难,据说他后来到底在纪元后六十七年左右,在罗马殉道。圣约翰,耶稣门徒之一,宣传耶稣之道,见《使徒行传》第三章至第八章。圣詹姆士,《圣经》人物,耶稣的兄弟,作《詹姆士书》。那封书里所说的,犹太教多于基督教,他的口气是同情犹太教的。这儿老克莱先生痛恨詹姆士,或者就是由于这个原故。提摩太,《圣经》人物,和保罗共同传教。见《新约。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等处。提多,《圣经》人物,也是圣保罗的属下,委以各地传道之事。见《新约。提多书》等处。腓利门,《圣经》人物,为圣保罗之友,见《新约。腓利门书》等处。)据他的理解力看来,《新约全书》与其说是记载基督的史乘,不如说是颂扬保罗的史诗;(《新约全书》共二十七卷,其中言耶稣事迹者四卷,与保罗有关者则有《使徒行传》以下各书,共有十四卷之多。)与其说它要说服人,不如说它要麻醉人。他视为信经的那种命定主义,都差不多成了一种恶癖,在它的消极方面,简直就等于一切放弃的哲学,和叔本华与雷奥巴狄(叔本华(1788—1860),德国哲学家,雷奥巴狄(1798—1837),意大利诗人及学者,都是悲观主义者。)的哲学是一家眷属。他看不起教会的法典和规律(法典和规律,原文the Canons and Rubrics,教堂的法典和规律。法典为规定教义。训条,经教皇或君主之许可而由议会实行者;规律则规定礼拜怎样举行等。英国有所谓《法典书》,一六○九年公布,规定主教管理之宗教事务。),却非常信仰条例,在这种情况里,自己以为自己始终一贯,这话也许有点对。有一方面却完全不错,那就是,他很诚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