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康普生家族:1699—1945(第4/5页)

班吉明。刚出生时用的是舅舅(他母亲唯一的弟弟)的名字,叫做莫里:这个长相俊俏的舅舅很浮夸浅薄,爱好吹牛,是个无业光棍。他向每一个认识的人借钱,甚至连迪尔希这个黑人女佣的钱也借。他一边把借来的钱塞进兜里,一边抽出手来解释说:在他心目中,她早就成为姐姐家的一分子,而且无论在世界上任何一个人眼里,她根本就是一位天生的贵妇。最终,当这男孩的妈妈也无可奈何地承认他的确与常人不同,她哭哭啼啼地坚持要把小孩的名字改掉,小孩的哥哥昆汀给他取了个新名字叫做班吉明(班吉明是我们最小的那个已经被卖去埃及的孩子)。他深爱着三样东西:那一片为了给凯蒂斯办婚礼和给昆汀交哈佛的学费而被卖掉的牧草地,他的姐姐凯蒂斯、炉火。他并没有失去这三件东西,因为他已经不记得姐姐了,只是偶尔若有所思;至于炉火,他昏昏沉沉的时候依然能见到炉子的火苗在跳动;而牧草地在被卖掉之后反而变得更好玩了,现在他和T.P.一起永远在追着人们的活动(不管人家是在打高尔夫球或是干吗),他们在篱笆后面奔跑着,T.P.带他去野草地和荆棘丛中去,然后他手里就会突然冒出来几个圆圆的白色东西,把它们朝着木地板和熏制室的墙壁或是水泥做的人行横道上丢过去,它们会抵抗甚至克服万有引力定律和所有一切永恒定律,班吉当然根本就不懂这些。一九一三年,他被施行了去势手术。一九三三年,他被送进了杰克逊的州立精神病院。即便是到了那里,他也没有失去什么,因为正如他已经忘记姐姐了,也忘记了那片牧草地,他只是偶尔怅然若失。而炉火就依然是他昏昏沉沉时见到的那抹亮光了。

昆汀。最后一个了。凯蒂的女儿。出生前九个月就已经没有父亲了,生下来没有姓氏,从卵子分裂决定性别的那一秒开始,她就注定将终身不婚。十七岁那年,在主耶稣基督复活一千八百九十五(10)周年纪念日的前一天,中午时候舅舅把她房间的门锁上之后,她从窗户里爬了出来,抓住雨水管道,荡过去扒住了舅舅那间上锁的卧室窗户,击碎了紧闭的窗户玻璃,然后爬进去了,用舅舅的拨火棍撬开了上锁的书桌抽屉,拿走了那笔钱。(真实数目并不是2840.50元,而是将近七千元,这让杰生怒火冲天、暴跳如雷,在那晚之后的五年当中,只要他一想到那件事,他都觉得自己极有可能会毫无预警地突然暴毙身亡,像是挨了枪子或是被雷劈了似的;因为他被抢的不是三千元,而是将近七千元的一笔巨款,而他却不可能告诉任何人说他被抢的不是三千而是七千,于是他非但听不到外人——就是那些跟他一样衰气的,不但姐姐是个婊子,连外甥女也是个荡妇的男人——为他辩解一句——当然他也不需要别人的同情——并且他都不能上警察局报案;因为他失去了理论上不属于他的四千元,结果连属于他的三千元也追不回来了;这四千元是过去十六年来她母亲寄给女儿的赡养费中的一部分,是他外甥女的合法财产,而且从法律角度来说,这笔钱是不存在的;作为他外甥女的监护人和委托管理人,他每年度都要向区域大臣提交年度报告,这些报告里记载了那些钱的用途;所以他那笔被抢走的钱里不但有他私吞的不义之财,也有真的是他省吃俭用存下来的钱,而抢劫犯竟然就是那个受害者;他被抢走了冒着坐牢的风险弄来的四千元,还有他勤恳节俭、克制和牺牲自己近二十年来一分一毫地攒下来的三千元,更吐血的是打劫者不但是那个受害者,还是个黄毛丫头,她没有计划过,这也不是预谋犯案,她撬开抽屉时甚至都根本不知道也不在乎里面有多少钱,可她就是这么轻而易举地掳走了他全部老本;事到如今,他甚至都不能去警察那里报案寻求协助;他从来都对警察很毕恭毕敬,不惹他们,也不麻烦他们,按时纳税,让警察们不但活得像寄生虫,而且还有着虐待狂式的无作为工作方式;更有甚者,他也不敢壮着胆子自己单独去追捕那个女孩,怕万一活捉了她,她会一五一十地说出事情的来龙去脉,所以他唯一的解脱办法就是做徒劳无功的梦,在事后两年、三年甚至四年时间里,他原本早该忘掉这件事情,但他却经常午夜时分在床上大汗淋漓地翻来覆去;他梦见自己终于抓住了她,在黑暗之中扑倒她,而她还没花光所有钱,不给她任何开口说话的机会就立刻杀掉她。)小昆汀带着钱在黑暗中从雨水管上爬下来,与一个犯了重婚罪被判过刑的摊贩私奔了。从此以后,她彻底消失不见了,无论她走了什么路子,她再也不可能坐着一辆镀铬的梅赛德斯回来了;无论她拍什么照片,上面都不可能站着参谋部的上将了。

而以上这一切就是康普生家族的故事。还有几位不属于康普生家族的人。他们是黑人:

T.P.。他在孟菲斯城里的比尔街上游荡着,身穿芝加哥与纽约的血汗工厂的老板们特意为他这一类人缝制的鲜艳明亮的俗里俗气的气势凌人的衣服。

方罗妮。她嫁给了一个在普尔曼式卧车的服务员,搬去了圣路易斯,后来又搬回孟菲斯,并把母亲也接过来了,因为迪尔希无论如何也不肯搬得更远去了。

拉斯特。一个十四岁的年轻人。他不但有本事把一个年纪大他两倍,个头大他三倍的大傻子照顾得妥帖,还能保证他的安全,甚至偶尔还逗他开心。

迪尔希

他们就这么一直艰辛隐忍地生活着。

————————————————————

(1)北美洲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原来居住在现在的密西西比州北部,1832年迁徙到现在俄克拉荷马州的印第安人居留地。

(2)安德鲁·杰克逊(1767~1845年),美国第七任总统。

(3)巴纳斯特·塔尔顿(1754~1833年),英国将领,曾参与反对美国独立革命的战争。

(4)丹尼尔·布恩(1734~1820年),美国边疆的开拓者。小时候住在卡罗来纳,1764年到肯塔基探险,与1775年建立了一个殖民点。

(5)杰生是希腊神话中寻找金羊毛的英雄。莱克格斯是古希腊一位有名望的法律制定者。

(6)印第安人部落,原居美国密西西比州西南部的印第安人的一个部落,现已灭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