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次谈话(第2/4页)

“西餐嘛,排场不小,可一人一份菜,不实惠。中国人吃饭讲究七碟八碗。”

“我喜欢吃海鲜。”

“怪不得你这么细皮嫩肉,全是吃几千块钱一条的鱼滋养出来的。”

“以后带你去加拿大,去吃那里的大螃蟹,哇!比中国的大闸蟹还要好。”

“真是崇洋媚外,螃蟹也是外国的好。”

一路闲聊,一路走来,我被他极放松极本色的情态感染,也变得开朗起来,以致乐而忘忧。还未出街,两人都觉口渴,看见路边有一凉茶店,店内清静无人,也很干净,于是不约而同进店入座。没要任何点心,只各要一杯苦寒败火的凉茶,慢慢啜谈。潘小伟依然坚持己见,说他并不喜欢香港和美国,总是那么拥挤嘈杂,到处是人,到处是高楼大厦,到处是世俗的争斗和欺诈。他说加拿大就是这一点好——空旷,有许多美丽的没有被人践踏过的山水,人也安分善良,黄种人和黑人不被歧视。所以很多人现在都想移居加拿大,尽管那里的税收很高。

他反复着强调他并不崇拜美国,也不留恋香港。以后也绝不会和大哥姐夫他们搅在一起做世界的。他的最大的幻想就是带上自己心爱的人,去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他说这世界四十亿人,他只需要得到一个人的爱,就足够了。

他问我喜欢哪里,我说当然是北京。他问为什么,我说那当然了,北京很美丽,现代的节奏和古老的情调并存。北京很现实,但也不缺浪漫,至少,她是一个很有思想的城市。这种很入世很讲究坐以论道的感觉,让人特喜爱也特留恋。

他对我的思乡之情有点不舒服,撇着嘴故作醋意,然后历数北京的短处——太脏,到处是尘土,公园里的人多得煞了风景,全世界也难找到那么臭气冲天的公共厕所,简陋的小面包车铺天盖地,像蝗虫成灾……总之他不喜欢北京。

北京不是没有缺点,可对我来说可能是因为熟悉了,连她的那些缺点我也觉得那么亲切。我反唇相讥说小伟我知道你喜欢什么,你喜欢的东西也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这东西本身是不存在的。

他问,我喜欢什么?

我说,你还记得你说过你很崇拜诗人顾城吗?你也想像他那样找一个类似于“激流岛”的世外桃源隐居起来,带上一个女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体验野人穴居的那份田园式的浪漫。

他说也许现在还不可能吧。他说他只是崇拜顾城的才华和蔑视钱财权势的生存态度,可说实在的还没想过自己也真的脱离开现代生活。

我问:“你崇拜顾城的精神和才华,那他的结局,你也崇拜吗?”

“什么?”

“你也会厌世,也会自杀吗?”

“不知道。如果世间已别无所恋,去死也是一个正常的选择。死对绝望和厌世的人是一种最激动人心的归宿,我想大概自杀的人就是有意识地决定把自己的肉体投向自然、永恒和天地日月了吧。”

“你这是从哪里学来的理论?”

“在美国上学时,同学老师之间经常讨论这些问题的。人固有一死,所以不值得大惊小怪,不值得神秘。”

“那么,我还想问你,你也会像顾城那样,死的时候要先杀了自己的妻子做垫背吗?”

他愣了一会儿,这是一个没有预料到的问题。他笑笑,想用笑来回避,“没有那么疯狂吧。”

“我觉得人到那时就已经是疯子了,一个疯子什么都干得出来。”

他又笑,笑着把脸凑近我,充满亲昵地说:

“如果我杀了你,那就是舍不得离开你呀,我舍不得你,所以要带你走,永远和我在一起。难道你不怕我在阴间太孤独吗?”

我没回答。他那样子半真半假,所以不必回答。

可他似乎意识到这个原以为是闲址的话题其实对他十分重要,所以不肯住口,反过来一再追问,尽管表面上依然半真半假。

“那你告诉我,如果我决定自杀,我要你跟我去,你会不会去呢?”

我沉默半天,不知为什么我竟感到这就像是一场真实的考试,像两个人之间的一个盟约。我最后说:

“随你决定吧,随你。”

我分不清自己的心情是敷衍呢还是认真的。

他想在我脸上亲一下,我躲开了,他说:

“好,那我一定要你!”

他大口喝干了杯里的凉茶,看到街对面有一个卖鲜花的小店便站起来问我喜欢什么花。我说要花干什么,咱们快走吧。他坚持问我喜欢什么,说你怎么一点情调也不懂,总扫我的兴。我看着他热烈的样子,那张没有一点装饰的脸,心里有点感动。我说喜欢玫瑰,不过如果没有就算了,我领情就是了。

他跑过街去买花,跑步的样子极活泼极兴奋,因此,显得很青春。那店里果然有玫瑰,他买了一束转身往回走。几个穿短袖衬衫的人拦住他像是问路,他和他们说了几句突然翻脸动起手来。那几个人拧住他要推着他走,我大吃一惊,不知出了什么事,连忙站起来要跑出去帮他。这时凉茶店里走进来两个人,迎面看我,我全身轰地一下热血上头,我一看这两个人就明白了一切。一个薛宇,一个是李向华。

薛宇、李向华也穿着一样的短袖衬衫。

李向华用说不清冷淡还是热情的声音叫了我一声:

“吕月月。”

薛宇没有说话,他瞪大眼睛看我的脸,又看我身上这套时髦的新装。

我惊愕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我明白他们是我召来的。可我差不多已经忘了昨夜的电话,我没想到他们会突然出现在眼前!

李向华和我像办公事一样地握了手,又用同样例行公事的口气问:“你没事吧?”

我机械地说我没事。

不知什么时候凉茶店外已停了一辆后开门的面包车,我眼睁睁地看见外面的便衣把潘小伟狠狠地推上去了。李向华对我摆一下头,说:“走吧。”

我好不容易才挪动麻木的双腿,懵懵懂懂跟他们出了凉茶店,上了面包车。在车门砰然关上的刹那,我看到了散落一地的红透的玫瑰花。

面包车的座位设在左右两边,我和李向华、薛宇对面坐着。潘小伟在里边被两个便衣压制着坐在中间的地上,手腕子上已戴了亮晶晶的铐子。也许是第一次戴手铐,所以他很不自然地支棱着两条胳膊。他惊异地看着我,看我和这些从天而降的便衣们像自家人像同志一样高高在上地坐在一起。李向华说:“我们还算快吧。我和小薛刘保华一直在广州呢。处里一接到你的电话,马上就通知我们了,从广州赶到这儿,也就两个小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