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9页)

项雨在水里抱着了不该他抱的人,而且双手摸到了不该他摸的物件。高粱花当时正在奶孩子,两只乳房饱满丰挺,乳头硬撅撅像枚粗铁钉。从此以后,那铁钉就揳进了项雨的身体里,而婶子乳房柔软又坚挺的质感,粘在他手上再没揭掉过。项雨这株玉米的顶穗,被高粱花这道热辣辣的阳光噼啪晒绽,并马上撒射出稠密的花粉雨,在壮硕的叶片丛里寻找着承接它的五彩缨须。

项雨开始想婶子,想得浑身火烧火燎,可又没有一点儿办法,就像猫逮住了一只吹胀的猪尿泡,喜欢也是瞎喜欢,干着急找不到下嘴的部位。有时项雨想,只要再让他摸一摸婶子的胸脯,摸过了马上就死他也心甘情愿。但她是他婶子,而不是别的什么人,——就是别的什么人他能说摸就摸吗?有一回给玉米漤化肥——密密匝匝的谁也看不见谁的玉米地很容易就让他心猿意马想入非非——他呼呼哧哧把给他分的十几垅玉米的活儿干完,立即跑去帮婶子。高粱花对项雨的巴结既不拒绝也不完全接纳,态度暧昧不明。她不想被项雨缠住。她嫌他模样不周正,憨不拉几的。但她想让他帮忙干活儿,比如这给玉米漤化肥,脸朝地腚朝天一趴就是一晌,双手被化肥腌蚀得白森森红癣癣火烧火燎地疼,指甲根儿,扒土扒得竖满肉刺,哪个女人想起来不怯劲!但项雨干这活却“胜似闲庭信步”,他东一杵西一戳,骨节粗大的手本身就是两把铁铲。在已经能埋没人头的玉米地深处,项雨想让自己的手重复曾经在水中进行的动作。但他突然袭击的手遭到了狙击,最终也没能完成全部动作的三分之一。他的婶子不轻不重地朝他坎坷不平的脸颊贴了两个耳巴子,先是埋怨:“你看你这孩子,做啥哩?”接着是厉声的威胁——“松开!你再不松手我可要喊人啦!”玉米田里集中了生产队里能拿工分的全部人马,高粱花要是一喊,那还不“秫秸捆做草人”——丢人丢大发了!项雨就是再欲火中烧,也只得软软地松了手,然后哗哗啦啦悻悻地消失在翠色的青纱帐深处。

当猫群在村子里随时随地胡交乱配时,项雨心花怒放到哪种程度可想而知。他饭也忘了吃,觉也忘了睡,只怪两只眼睛不够使。他直直地盯着一对忘我配对的猫一盯就是老半天,嘴角还嘟嘟噜噜淌出黏黏的涎水。项雨爹是个肉性子,很少见到他发脾气,但那天扫见儿子脖子伸得老长眼里闪闪放光的那副馋相,他这堆湿柴火也给呼啦点着了。他气不打一处来,跳上去朝项雨撅得老高的屁股狠狠跺了一脚。他指着捂着屁股跑走的儿子骂:“没出息!丢死八辈子人!——瞎养你这么大!”

项雨的记性要多差有多差,平时脑子糊涂成一锅粥,你要是问他一斤葱一毛五分钱,八斤葱摊多少钱,那他拿个小木棍,在地上划来划去老半天最后还是会对你说:一块五!但这阵儿项雨像是换了脑子,记性出奇的好,可以说是过目不忘。猫怎么样上背、怎么样一下子就探出尖尖的细细的红红的长长的家伙头儿、身子一耸一耸时喊声会有什么变化……这一切他都吃得很透,有时他能如数家珍般滴滴溜溜地向楼蜂数落半天,能看得出来,要是信马由缰让他讲下去,他磕磕巴巴会永远没完没了一直往下说(项雨一激动就有点结巴,而且话语声音高低不平,某一个字会平步青云,吓人一大跳;而某一句话则又一落千丈,支棱着耳朵也难听清,颇像一台线路出了毛病的收音机)。不过对楼蜂来说,断断续续听项雨讲这些事儿也不是不合心意。于是每天夜里,他们俩趔开忐忑不安的男人们有半里地那么远,躺在苇席上一嘀咕就能嘀咕到鸡叫唤。

楼蜂和项雨并排走,没谁会认为他们年龄相仿。项雨黑囫囵吞,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一多半,而楼蜂却细皮子嫩肉的,好像没有见过太阳。楼蜂一笑,一嘴细碎的小白牙烁烁放光,照出脸颊上两漩酒窝,和酒窝上头的一刀横肉;但楼蜂笑得很少,大多时候是拧紧眉头,拧得脑瓜子上不谐调地裂开几道沟壑。要是他个头再长高些,头发别那么又细又黄像一堆乱草根,再剔掉脸上的那刀横肉,那他应该算得上是村里最英俊的后生了。跟项雨比起来,楼蜂简直是精明得头发梢子都是空的。无论什么事儿,他透风就过:他会木匠活儿,会修理水车之类的铁家伙儿;尽管只上过几天夜校,半拉村子的春节门联都出自他的手……但他偏偏和傻呵呵的项雨是最好的朋友,这种友谊一直持续到他们埋进烧红的土堆里被熥熟的最后一刻。

楼蜂的手巧到了这种程度:他能用自制的小尖刀戳开当年的小公鸡的脊背,拿一根两头拴了小铁钩的细竹弓撑开刀口,手指头不知道怎么一拨拉,鲜血淋漓豇豆大小的鸡睾丸就扑棱蹦了出来,这只太监鸡第二年会高高兴兴去充任母鸡的职能,咯咯嗒嗒领一大群鸡雉热热闹闹觅食,比一只母鸡更恪尽职守。逮着了田鼠,楼蜂绝不轻易放跑它,而是细绳拴腿拎回村,身上浇淋煤油后点燃往水坑里一撂——名之曰“点天灯”(水坑四周要围几个人,撵着田鼠不让跑上岸,以免引起火灾)。有一回高粱花家的母猪一窝下了十六只猪娃,知道养不成那么多,高粱花决定扔掉七只。项雨一箩头走七只叽叽哼哼乱拱乱抓惹人喜爱的胎猪娃,楼蜂已经早在村口等着他;楼蜂说要练练准头儿,挥一柄小铁锤,眯缝着眼对着猪娃的小脑袋“嘣”地一敲,“嘣”地又一敲……没用半支烟的工夫,刚才还活蹦乱跳的猪娃们就变成了血污中挣扎的一堆狼藉的尸体,而楼蜂挑那些蹄爪儿一蹬一蹬抽搐得厉害的,咔吱咔吱再补上几家什。

奠定项雨和楼蜂坚固友谊的基础是胆大,两个人从来都不知道害怕是什么。比如在那些个群猫乱号的夜晚,即使是男人们也有点惊把儿,他们都尽量席子挨着席子睡觉,没有人再敢躺过寨海子,不定哪一阵咪呜咪呜的声响大一些,他们马上朝东南方向的南塘张望一番,唯恐那儿又出现什么异象,殃及村子及他们本人。而项雨和楼蜂,没事似的,不但天天拎张席走过海子,甚至还走过了海子外堰的那块芝麻田,睡在了芝麻田南头的路边上,他们自称那儿能过来风,凉快!那儿当然能过来风,因为芝麻田南面是一大片红薯田,没遮没挡的,哪怕是睡在席子上一歪头也能望见南塘。

楼蜂之所以睡在最南头,心里有他自己的小九九。他才不把那些胡蹿乱跳的猫群当一回事儿呢!他觉得猫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也谈不上什么利害冲突,有时能看看稀罕倒还是真的。男人们絮叨来絮叨去要消灭那些猫时,他一点儿兴致也没有;甚至项雨给他讲猫怎么样怎么样配对,他也是一只耳朵听,另一只耳朵冒。反正耳朵闲着也没事儿,项雨愿意说就叫他滴滴嗒嗒说去吧,权当催眠曲。他真正关心的是土窝里的红薯已结得比鸡蛋还大,早播玉米(春天播种的早熟玉米)的棒子也已经水仁,加把火儿都可以往肚里送了。他在盘算怎么去扒红薯、怎么去掰棒子,怎么样才能不让人发现,甚至他也不想让项雨发现。这是个好时机,人心都被猫衔走了,谁也不会再操心庄稼。每天清早他都起床很早,常常是项雨睁开眼,左找右找已经找不见昨晚跟他铺接头的楼蜂的苇席。楼蜂还有个毛病,据他说是喝生水喝的,就是好拉肚子,在庄稼地里一蹲半天起不来。项雨为此事问过他好几回。在麻麻亮的晨光中,楼蜂将窄窄的苇席顶在头上,粗布单子搭在肩膀上,而在那拱形的苇席和布单的掩护下,腋窝夹着的是鲜嫩的红薯和玉米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