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之妻(第3/8页)

记者们虽然以善说假话著称,但此刻人家显然说的是心里话。她甚至想到这个小脸蜡黄的记者对符号也略知一二,知道如何“通过动作捕捉信息”。当交警开着清障车,将她的桑塔纳拖出去的时候,摄影记者不惜跳进水中,以便透过车窗捕捉她的一颦一笑。来到浅水区以后,记者还提醒她晚上别忘了打开电视,因为她将在《晚间新闻》中出现。

她的车早已熄火了。在清障车上的交警的帮助下,她才将桑塔纳重新发动起来。随后,交警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又和她聊了一会儿。由于在她身上花费的时间太多,那个交警还犯了众怒。虽然汉州的交通部门规定,进入市区的车辆不准鸣笛,但此刻它们却不吃这一套,响亮而混乱的笛声甚至盖过了天上的雷鸣。她不是聋子,当然能听出其中的示威意味。当她开着车逃离现场的时候,她将路边的一棵无花果树都撞歪了。脑袋伸在车窗之外的儿子,也被无花果树的枝条划破了眉头。儿子顿时哭了起来,可因为急着逃离,她没有理会他。丈夫曾带她来过北环以北,而且不止一次。她还记得,小区的中部是个铁栅栏围起来的幼儿园,孩子们一天到晚叽里呱啦。幼儿园的铁门就对着朋友家的门洞,很容易辨认。如今,幼儿园已经不知去向了,代之而起的是一家肯德基快餐店。店前的台阶上站着一个白胡子外国老头的塑像。乍看上去,他与汉州大学草坪前的那尊毛泽东塑像有点相似,因为他们都拎着帽子。儿子一见他,就喊了他一声毛爷爷。她告诉儿子那不是毛爷爷,儿子就问不是毛爷爷是谁。这倒把她难住了。如果她说那是肯德基快餐店的象征符号,儿子一定认为她说的不是人话。她灵机一动,说他是做烧鸡的,做的烧鸡名叫肯德鸡。

“我要吃鸡。”儿子说。

“待会儿买给你吃。”杜蓓说。

“我要吃鸡。”

“吃个屁。”

“妈咪才吃屁屁。”

这算哪门子事啊?好不容易叫了我一声妈妈,却是让我吃屁。她恼羞成怒,恨不得扇他一耳光。但她忍住了,将他从后座拽了出来。直到这个时候,她才发现儿子的眉头有一个凝结起来的小血球,硬硬的,摸上去就像个樱桃。她一时想不起来他是在什么地方划伤的。儿子似乎已经忘记了疼痛,他看着快餐店,伸出粉红色的舌尖,舔着自己的嘴唇。唉,儿童的内脏就是他的道德法则,除了满足他的要求,她似乎别无选择。她只好蹚水走到快餐店,为他买了一只炸鸡腿。儿子啃鸡腿的时候,她非常后悔带他来到这里。但为了能在即将到来的会面中获得儿子的配合,她还是弯下腰来,吹了吹他眉头上的伤口。

“乖乖,还想吃什么?只要听话,妈咪什么都给你买。”

杜蓓又给儿子买了一袋薯条。她捧着装满薯条的纸袋站在快餐店门口,向食客们打听朋友所住的那个门洞。后来,她把儿子拉到了一个门洞跟前。她的裙子的下摆已经湿透了,脚趾上的蔻丹只留下了斑斑点点,好像趾甲壳里出现了淤血。她的那辆桑塔纳眼下停在快餐店旁边的一块高地上,她看见有几个毛孩子正在车边追逐,一块泥巴准确地砸向了车窗玻璃。看着那些打闹的孩子,她心中的懊恼更是有增无减。她一只手扯住儿子的衣领,一只手掏出了手机。她想给丈夫打个电话。至于该给丈夫说些什么,在看见自己裙子下摆的时候,她已经飞快地想了一遍。她要对丈夫说:“对不起,亲爱的,因为道路的阻隔,我没能见到你的相好。”但是电话占线,一直占线,似乎永远占线。她再次想起了丈夫歪在床头打电话的情形。

后来,她听到有人在叫她的名字。朋友就站在门洞的台阶上,腰间裹着围裙,像饭店的厨师。拉着他的围裙躲在一边的那个小女孩,应该是他的女儿。女孩的脑袋从父亲的腋下钻出来,看看杜蓓再仰头看看父亲,同时还用脚撩着台阶下的雨水。朋友蹲下来,对女儿说:“快,带弟弟玩去。”女孩吐了一下舌头,重新缩到了父亲的腋下。杜蓓甚至感受到了女孩的敌意。她后悔没给女孩带礼物。想到这里,她很快从头上取下一只发夹。“来,阿姨送给你一样东西。”她把女孩拉到身边,“好看吧,这是阿姨从国外带回来的。”她没有说谎,那真是从意大利带回来的,是她在罗马天主教堂前的一个小摊上买来的,上面还镂刻着圣母的头像。取掉了发夹,她的头发像瀑布一样披散了下来。好,挺好,朝气蓬勃,这正是现在她所需要的效果。

“快谢谢阿姨。”朋友对女儿说。

女孩抿着嘴,一扭头,跑了。儿子也跑了,他蹚着水,亦步亦趋地跟着女孩,跑向了不远处的一大片水洼。看着两个孩子跑远了,朋友才回过来对她说,他在楼上看见她了,起初还以为看错了人,没想到真的是她。他说:“大小姐冒雨前来,是否有要事相告?”

“瞧你说的,没事就不能来吗?”她说。

朋友笑着,但笑得有些尴尬。虽然雨点不时落到他们身上,但他似乎没有请她上楼的意思。她突然想起了一件小事。结婚以后,有一次丈夫偶然提起,只有一个朋友对他们的婚姻持有异议。她揪着他的耳朵逼问他那人是谁,说走了嘴的哲学家只好把眼下正陪她上楼的这位朋友供了出来。她说,她对此并不在意,因为他是引弟的朋友,自然要为引弟鸣不平。丈夫说:“不,他可不是这个意思。他的意思是说,既然你和引弟的婚姻是个地狱,那么你为何要从一个地狱走进另一个地狱呢?还不如做情人算了,就像萨特和波伏瓦。”他娘的,这话怎么那么别扭?她虽然也是波伏瓦的崇拜者,可她知道那只是个特例。她喜欢这样一句话:如果说婚姻是个坟墓,那么没有婚姻,我们将死无葬身之地。喜欢它,没有别的原因,只是因为它俏皮可爱。当时,她想把这句话说给丈夫,但转眼间丈夫就鼾声雷动了。

“杜小姐可是越来越漂亮了。”朋友说。

“谢谢。”她歪着头说道。在丈夫的同代人面前,她喜欢摆出一副少女的姿态。她知道这样最能赢得他们的好感。“你不想请我上楼吗,我都快淋透了。”她说。她说的没错,他们说话的时候,发梢上的水正顺着脖颈流进她的乳沟。那水带着寒意,使她的整个胸部都感受到了它的刺激。她甚至感到乳头都变硬了,硬得就像……就像什么呢?哦,想起来了,就像儿子眉头上的那粒樱桃。

在杜蓓的记忆中,朋友家里整洁得就像星级宾馆的套间,而且总带着淡淡的药水味。朋友的妻子和丈夫的前妻引弟一样,当年都是赤脚医生。对她来说,“赤脚医生”是一个陌生的概念。她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时,莫名其妙地想到了游方僧人——既乞求别人的施舍,又为别人治疗。经过丈夫的解释,她才算明白她的理解谬之千里。后来在意大利,有一次她和当地的姑娘正光脚散步,并用脚趾逗弄草坪上的鸽子,突然又想到了赤脚医生这个词,心中不免泛起淡淡的醋意。她为自己没能拥有丈夫的过去,而感到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