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人的分类 6(第2/4页)

他要带回去喂佐助。这是他多年来的习惯。

家玉不忍心提醒他鹦鹉已经不在了,在一旁偷偷地抹眼泪。

回到家中,大风呜呜地抽打着窗户,把桌子上的试卷和习题纸吹得满地都是。

佐助没有回来。

家玉给若若洗完脚,又逼着他喝了一杯热牛奶。然后,将脸凑到他脖子上,蹭了蹭,亲昵地对他说:“今晚跟妈妈睡大床,怎么样?”

儿子木呆呆地摇了摇头。

家玉只得仍让他回自己的小屋睡。他的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窗外漆黑的夜空。家玉知道,他还在惦记着那只鹦鹉。

“那妈妈在小床上陪你,好不好?”

“还是让爸爸陪我吧。”儿子道。

家玉像是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吃惊地睁大了眼睛。躲躲闪闪的目光,瞟了端午一下,故作嗔怒地“嘁”了一声,替他掖好被子,赶紧就出去了。不过,端午还是从她惊异的眼神中看到了更多的内容,不禁有些疑心。

难道是家玉故意放走了那只鹦鹉?

稍后,从儿子的日记本上,这一疑虑很快就得到了证实。

端午趴在儿子的床前,跟他说着一些自己也未必能明白的疯话。诸如“爸爸是最喜欢老儿子的”之类。儿子很快就睡熟了。大概是刚刚吃完药的缘故。他的额头上汗津津的,凉凉的。端午松了一口气,忽然觉得,这个世界仍像过去一般美好。妻子在隔壁无声地看电视。他在儿子床边坐了一会儿。闲着也无聊,就去帮儿子收拾书桌。

桌子上堆满了教材和参考书,还有黄冈中学和启东中学的模拟试题。在一大摞《龙门习题全解》的书籍下面,压着一个棕红色的布面硬抄。那是多年前,端午用来抄诗的笔记本,放在书架上久已不用。本子已经很旧了,纸张也有些薄脆,儿子不知怎么将它翻了出来。本子的开头几页,是他早年在上海读书时抄录的金斯伯格的两首诗。一首是《美国》,另一首则是《向日葵的圣歌》。在这两首诗的后面,是儿子零星写下的十多则日记。他不知道儿子还有写日记的习惯。

每则日记,都与鹦鹉有关。而且,都是以“老屁妈今天又发作了”一类的句子开头的。其中,最近的一篇日记是这么写的:

老屁妈今天又发狂了。她说,如果这学期期末考试进不了前五十名,她就要把你煮了吃了。她说,她说到做到。煮了吃,当然是不会的。她就这么说说。这话她已经说过很多遍了,不会真的这么做。可是佐助,其实你并不安全!妈妈如果真的要对你下手,多半会把铁链子弄断,把你从窗口扔出去。万一哪一天,我放学回家,见不到你,她就装模作样地说,是你自己飞走的。这种危险在增加。佐助,亲爱的朋友!我晚上要做作业,没有太多的时间跟你玩。你一定要乖乖地听话。千万别乱叫。尤其是后半夜。人的耐心是有限度的。如果我真能考进年级前五十,老屁妈就会带我们去三亚过春节。算是奖励。就是不知道能不能带你上飞机。大结巴说可以带,蒋肥肥说不可以带。如果不能带,我宁愿不去。不管怎么样,朋友,请给我力量吧。万一我考不进前五十,我就自杀!

佐助,加油!

若若半夜里醒过来一次,他要喝水。端午摸了摸他的额头。还好。他去厨房里给他榨了一点橙汁,兑上温开水,给若若端过去。又逼他吃了两粒牛黄银翘。若若忽然睁开眼睛,问他道:

“你说佐助现在会在哪里?”他终于开口说话了。这至少表明,他已经试着接受失去鹦鹉的事实。

端午想了想,回答道:“它不会跑远的。我们家外面就是伯先公园。我觉得它现在应该在伯先公园的树林子里。等你病好了,我们就去公园转转,说不定能在哪棵树上望见它。”

“外面这么冷,说不定早就冻死了。鹦鹉是热带动物,在我们这里,它在野外根本无法存活。”

“这倒也说不定。鹦鹉是一种很聪明的鸟。聪明到能模仿人说话,是不是?它很聪明,别担心。随便找个山洞啊,树上的喜鹊窝啊,一躲,就没事了。等到天气稍稍暖和一点,它就会往南飞。一直飞回到它的莲禺老家。”

“莲禺很远吗?”

“很远。少说也有两千多公里吧。不过对于鸟类来说,这点距离根本算不得什么!你不是看过《迁徙的鸟》吗?”

儿子痴痴地看了他一会儿,翻了一个身,钻到被子里接着睡。在被窝外面只露出了一小撮柔软的发尖。屋外的风声,奔腾澎湃,如赴敌之兵,衔枚疾走。端午在他的床边坐了一会儿,确定他睡熟了之后,这才关了台灯,蹑手蹑脚地替他掩上了房门。

第二天是星期五。家玉因要办理一件司机故意碾压行人致死的案件,一早就去了律师事务所。端午向单位请了假,留在家中陪儿子。若若上午倒是没烧,可到了中午前后,额头又开始热了起来。下午,家玉从单位给他发来一封短信,询问若若的病情。她还叮嘱端午,给儿子的班主任姜老师打个电话。

没等到端午把电话打过去,姜老师的电话先来了。

端午跟她说了说若若感冒的事。他还提到了那只飞走的鹦鹉,提到了大夫的担忧。在电话的那一端,姜老师“咯咯咯”地笑个不停。她也有话要和家长沟通。她说:

“上一周,不,上上一周吧,学校里开运动会。谭良若自己没什么项目,可还是到田径场来找同学玩,看热闹。我和几个老师拿着秩序册东奔西跑,忙得恨不得身上长出翅膀来。他倒好,手里托着一只好大的鹦鹉,往跑道中央那么一站,嗬!好不神气!要是他手里再有一只雪茄,那就活脱脱的一个希区柯克!裁判员举着枪,又担心四百米跑的运动员撞着他,迟迟不敢发令,我只得跑过去把他拽走了。

“你这孩子呀,怎么看都不像是十三岁的少年。往好里说吧,天真烂漫,没心没肺;要是往坏里说,整个就一个昏昏噩噩,不知好歹。和他同龄的孩子,比如马玉超,多懂事!已经能把一台晚会组织得井井有条了;廖小帆呢,在刚刚结束的全市英语演讲比赛中得了第一名;马向东,不换气就能把整篇的《尚书》背下来。唉,不说了。你儿子倒好!一直生活在童话世界中,赖在婴儿期,就是不肯长大。我左思右想,总也找不出原因。嗬!好嘛!原来是这只鹦鹉在作怪。

“我当天晚上就给你们家打了电话。让他母亲赶紧把这只鹦鹉给我处理了。他母亲还推三阻四的,说什么这鸟跟了他七八年了,有点不好弄。有什么不好弄的?我跟她说,你把链子一绞,把它往窗外一扔,不就完事了吗?你儿子很有潜力,期中考试考得还不错。到了这个期末,你们家长再加把劲,进入前一百,甚至是前五十,都有可能。做家长的,对孩子一定要心狠一点,再狠一点。你也知道,这个社会将来的竞争会有多么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