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恶时辰(第2/3页)

宋河站起身来,笔挺有力地向于副局长敬了一个礼。

案件侦破就此展开。

在确立了两案并一的大方向之后,宋河和范小梵在辖区警方的配合下,分别就黄海潮和冯百富的社会关系进行了大规模排查。三天以后,在新一轮的侦破会议上,于副局长听取了宋河和范小梵的第一次案情汇报,扼要兹录如下——

黄海潮案:

黄晴。死者黄海潮独生女儿,现年20岁,目前从事宠物美容工作。

受抑郁症困扰多年,曾于本市三院治疗数次未果,后定期在本市善美疗养所住院,病情有所好转。据黄晴主治医生陈某称,黄晴因为当年目睹黄海潮的杀猫之举,始终无法放下心结,对报纸及电视上有关虐猫的新闻极为敏感,病情每每加重。经调查,黄晴最近一次前往善美疗养所,是在案发前三天,即2000年12月22日。但黄晴此次前去,并非治疗,而是欢送一位同病相怜的病友出院。该患者名叫孙秀冉,现年21岁,本市松江区人。

孙于三年前进入善美疗养所住院治疗,原因为男友李某移情别恋,无法承受打击终致抑郁。住院期间,孙在黄的多次鼓励下渐渐走出阴影,并与之成为知心好友。经对孙的旁敲侧击,发现黄对父亲黄海潮之死一直抱有歉疚,黄曾向孙多次提及不该诅咒其父。又,对黄进行了心理测试,无疑点。

二、李逸梅。死者黄海潮生前之家政保姆,现年41岁,目前从事家禽屠宰工作。本市浮山县天海镇王家村人,半年前离异。经对李的前夫赵某问询,双方离异的原因为李多年不愿归家随其务农,双方聚少离多,终致感情破裂。李则称前夫酗酒成性,动辄打骂,她无法忍受才被迫提出离婚。李的屠宰场同事证实了这一点。

李为人甚念旧情,对于警方问询黄海潮案极为配合,所述之证言与卷宗记录无偏差,即当晚10点钟左右哄黄晴入睡,并经黄海潮同意后才进房入睡,及至第二天早8时上楼唤黄海潮吃早饭,才发现黄被害于二楼客厅,随即报警。李还称,死者黄海潮为人大方,每月除去固定工资,还多给奖金。因此在黄被害之后,李多年来一直与其女黄晴保持联络。据黄主治医生陈某证实,李频繁出入善美疗养所,两者确有如母女。李还告知,死者黄海潮之妻因外遇被李发现,协议离婚后,转而投入黄之生意对手张某怀抱。黄震怒,曾多次有言,要将张置于死地。又,对李进行了心理测试,无疑点。

三、钟黎黎。死者黄海潮之前妻,现年38岁,目前从事珠宝设计工作。与黄离婚三年后嫁给张某,即李逸梅所述黄之生意对手,育有一子。钟与亲生女儿黄晴素无往来,对警方之问询态度冷漠。黄海潮案发时,钟确系不在本市,证实与张某在海南度假,同卷宗记载完全一致。又,对钟进行了心理测试,无疑点。

冯百富案:

一、宋秉旺。男,现年43岁,本市近郊大山村人,因拆迁款事宜迟迟无法获得解决与冯百富结怨,多次扬言要杀冯以泄恨。案发当天,宋曾尾随至冯的住所,在冯下车之际对其泼洒汽油,但未及点火即被冯的保镖吴某制止,继而扭送辖区派出所。宋因过激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目前尚未释放。无作案时间,可以排除嫌疑。

二、吴天。男,现年34岁,死者冯百富之私人保镖,本市松江区人,退役军人,半年前应聘至冯处。据吴称,冯此前并无保镖,但因大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多次受到村民宋秉旺威胁,为保障人身安全,故而聘用了吴。冯平日里极少应酬,有着良好的作息习惯,工作时间以外从不谈公事。案发当天,生意合作伙伴张某曾来到冯住处,就拆迁款事宜找冯进行商议,冯拒绝与之磋谈。张某悻悻离开。冯于晚6时左右接到一个电话,而后一反常态离家外出,且并未让吴跟随。吴随即回到松江区家中。经调查,吴无作案时间。又,冯外出时没有开车,留在家中的手机显示,来电号码是公用电话亭打来的。

三、张剑锋。男,现年44岁,死者冯百富之生意合作伙伴,死者黄海潮前妻钟黎黎之现任丈夫。据张称,案发当天他确系与冯碰过面,所述之内容与保镖吴天证言一致。张还称他与冯保持了多年良好的合作关系,双方于是年三月共同接手了大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但由于资金问题,两人渐生嫌隙。案发当天,张之所以找到冯,是因为得知冯欲单方面撤资放弃项目。张在离开冯住处之后,驱车归家。经查,张此后再未外出,其妻钟黎黎证实了这一点。又,对张进行心理测试,无疑点。但不排除其有买凶杀人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对比两起案件,宋河做出了大胆的推断:死者黄海潮与死者冯百富皆与张剑锋相识,这是目前为止两起案件唯一的共通嫌疑人。张剑锋与黄海潮有“夺妻之恨”,黄曾多次有言要将张置于死地,张会不会害怕黄报复,故而先下手为强,买凶杀人?冯百富与张剑锋为大山村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合作伙伴,由于冯欲撤资而弃张于不顾,张又会不会因此怀恨在心,于是仿造11年前的犯罪手法,再次买凶作案?

宋河的推断让办案刑警们眼前一亮。范小梵甚至激动地站起身来,表示要立即对张剑锋进行提审。

于副局长示意众人少安毋躁。他点起一支烟,有条不紊地对宋河的推断进行了反驳:“张剑锋不是傻瓜,假设他11年前真的买凶杀了黄海潮,那么11年后他买凶杀冯百富,就绝不会用同样的作案手段,因为这样无疑会让我们增加对他的怀疑。凡是杀人者,永远都在面对同样一个问题,如何淡出警方视线,最终逍遥法外。试问张剑锋如果智商正常,又怎么会如此掩耳盗铃、引火烧身?这并不符合逻辑。”

宋河辩解道:“于局,您还记得1999年那起特大连环锤杀案吧?犯人李小柱对三名受害人实施作案的手段可是一模一样。因此我有理由认定,黄案与冯案具备连环杀人案特征,所以张剑锋绝对有重大嫌疑。”

于副局长说:“先不要过早地下结论。根据案发现场我们掌握的情况,显然凶手对死者的犯罪是经过精心策划的。凶手为何要如此大费周章?在于昭示而不是掩饰。凶手是在通过死者表达着一种心理,或者说一种情绪。从这一点来看,结束死者的生命对于凶手而言并不意味着彻底终结,而是阶段性过渡。但反观你提出的推断,张剑锋对两名死者的犯罪动机,是根本无法支撑既定事实的。换句话说,如果真凶确系张剑锋,他只需要结束死者的生命,无须再画蛇添足搞出一个人体时钟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