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线索

我的好朋友考林·默洛克是个沉默寡言的人,他的这种性格有时甚至让人感到有些无礼。不过,他最近却一直很兴奋,这主要是林纳德一案让他沾沾自喜。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这个地区前不久发生一起案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当然,这其中一半是由于案件当事人林纳德是个公众人物,而另一半则是由默洛克引发的。简要地说,就是默洛克这位退伍上校,或者说退休的殖民地警察,以一个非侦探的身份,成功地抓住了破获林纳德一案的关键,尽管他与同案子有关连的两个男人从未谋面。

默洛克这种高超的侦破手段,几乎受到所有职业犯罪调查人员的钦佩,然而还有更让人称奇的,据说他是根据一条看不见的线索侦破的这个案子,正像默洛克自己所调侃的那样:如果能被看见,那它就根本不是什么线索了。

我知道这件事后,曾自以为很聪明地问过默洛克:“好朋友,请告诉我,是不是就像柯南·道尔的狗那样,其重要性就在于不发出叫声?”

“噢,不,一点儿也不像!”默洛克得意地笑着说。

阿里克斯·林纳德曾是一名出色的战斗机飞行员,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不列颠战役中,他担任空军飞行大队的中队长,驾驶战机在历次空战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人们曾景仰地称他为“大不列颠的雄鹰”。

“二战”结束后,林纳德移民到了美国,他的事业也从空中转移到了地上。他在那里有一个很大的种植园,不仅种地,还养殖牲畜,规模很大,过着富足的生活。但后来,林纳德却对美国的战后新政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逐步成为一个激进的反种族歧视者,因此,他在得到众多黑人兄弟敬仰的同时,也遭到了许多白人的冷眼和嫉恨,就是这样一个有影响的公众人物,竟然有人企图谋杀他。

我们再来说说默洛克。除了上面说的性格沉默寡言外,他还是个短小精悍、不苟言笑的人,比如,他上衣的衣领总是浆过的,皮鞋也是手工制作的,并且擦得油光锃亮。不过,这些东西穿在他身上,似乎显得不太协调,因此,每当我看见他时,就会想起加州的藤椅、缅甸的雪茄以及被热带丛林环绕的网球场,虽然我并不知道他内心的想法,但我觉得他刻意在自己周围营造一种回归淳朴的氛围,就像一直追寻默塞特·毛姆笔下描写的生活那样。默洛克可能会否认我的看法,但他的确就是这样一个人:有时沉默得可以一整天不说一个字,有时又不厌其烦地唠唠叨叨;有时精神百倍、劲头十足,有时又固执得像一个老古董。

我很喜欢默洛克身上的率直与朴实,也愿意听他讲那些离奇古怪的故事。因为他是一个私人安全顾问,说白了就是一个保镖,凡是从事这种职业的人,都会经历很多惊险刺激的事,默洛克当然也是如此,有时他会对我说:“小伙子,你知道吗,我就像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足球运动员?”这显然是他对自己的谦虚评价。

有一天,我去默洛克那里闲坐,在聊天中,他分明透着欣喜和自豪地说:“虽然我已经没有足够的体力去冲锋陷阵了,但是我有经验,我能准确地读懂比赛,善于组织、调动起报警肌肉,然后迅速、准确地出击。”

“报警肌肉?”我感到有些不解。

“当我或我的雇主有危险时,我的肩膀就疼得厉害,我叫它报警肌肉。”默洛克解释说。

“在林纳德一案中,你的报警肌肉起作用了吗?”因为我听人们议论最多的就是他和那条看不见的线索,出于好奇,我借着这个话题,试着让他对我说出那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当然。”

“那你给我讲讲吧。”我央求着。

“小伙子,那件案子还没有开庭审理,所以我不能用真名。”默洛克开场直白,并且还警告我说,“如果你在报纸上引用我的话而事先披露案件的内幕,我是不会承认的,但事实上那全是真的,我敢保证……”说着,他坐在一张椅子上,缓缓地讲述着:

那时,我刚刚搬进位于圣保罗大教堂附近的办公室里,那儿的风景十分优美,绿树成荫,在伦敦上空飞翔的鸽子有一半是从那里放飞的,还有宣告新一天开始的钟声也是在那儿敲响的。

在我没搬进去之前,那个办公室属于一个流行音乐唱片公司,后来这个公司倒闭了,我就以很低廉的价格买到了那块地方。从室内装修看,体现着最拙劣、最疯狂的迷幻派风格,里面有很多扇门,每一扇门都被涂上了与其他门不同的颜色,显得极不协调。不仅如此,墙壁、文件柜和办公桌也是毫不搭配的各种颜色,有黄色、紫色、绿色和橘红色等,让人看了眼花缭乱。说实在的,我很难忍受那些不伦不类的东西,只有房租符合我的心愿。我暗暗打算,等过段时间,一定要重新装修一下。

那一星期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城外办事,昨天刚回来。

我坐在办公室里,想听听秘书小姐的录音,看看有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于是我打开录音,里面传来秘书琳达小姐柔美的声音:先生,我已经处理完了所有的日常事务,不过有一件事需要告诉你,有一个叫阿里克斯·林纳德的人曾打电话找你,他说自己曾是空军中队长,这个人说话的口气很大,绝对有一种“你一定听说过我”的语气,我没有理会他的这种自以为是,因为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

听到这里,我不禁苦笑了一下,琳达小姐这话让我感到自己的确是老了。我知道,阿里克斯·林纳德曾是个非常出色的战斗机飞行员,在不列颠战役中,他英勇神武,但那毕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即便是琳达的父母,当时也不过是十几岁的孩子。

“我从来没有听说过他。”因为走神了,我不得不再次按下播放键,录音里面又传出琳达小姐的声音:他希望你尽快和他联系,他的住址是五月花广场的梅博里大厦,虽然他一年才来伦敦一次,但那里有他一套永久性的住房。看样子他一定很有钱,可是不知为什么,他电话里的声音很急切,好像坐立不安的样子。他还说他在飞机上睡了不少觉,但他没法坚持二十四小时以上,也就是说等你回来后,只剩下八个小时了……

录音上的话还没有说完,琳达小姐就风风火火地闯进了我的办公室,我只好按下了暂停键,吃惊地看着她。

“先生,很抱歉,昨天晚上我本来要洗掉那盘磁带的,可是男朋友找我有事,结果我就把这事给忘了。”她不好意思地说。

“这不录得挺好吗?为什么要洗掉呢?”我不解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