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他的左耳

人的本能是追逐从他身边飞走的东西,却逃避追逐他的东西。

——(法国)伏尔泰

1

很显然,阮风是先用力将尸体残骸扔进池塘,害怕铁盆会漂浮在水面上,所以慢慢地将铁盆反扣过来沉入池塘。这样,才能形成尸体距离岸边较远,而铁盆距离岸边较近的沉物状态。

站在岸边的萧望又一次开始羡慕弟弟超人的体格,弟弟不仅能在全年最寒冷的时刻轻松下水,而且能在寒冷的水里活动自如。

如果不是活动自如,很难寻找得到这几坨黑乎乎的尸体残骸,毕竟,它们的颜色和塘底的淤泥高度相似。

萧望不知道萧朗在水下是怎么做到这一切的,但是实际结果是,萧朗用一大块塑料膜,包裹着尸体残骸,爬上岸来,他的裤衩上还别着一把榔头。

守夜者组织成员胜利班师回城。

不论是警方的评价,还是导师们的赞许,基本都认可了一点。这一帮年轻的孩子,经过数个月的集中训练,加之实战,现在已经成长为一支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的队伍了。

这一起看起来稀松平常的失踪案件,在守夜者的追查之下水落石出。警方接手了守夜者组织掌握的全部证据,并且申请了拘留证,正式对阮风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案件的下一步侦办工作也交由警方进行。

萧望代表成员们,把案件的侦办经过以及证据链掌握的情况,向导师们进行汇报。

守夜者成员们认为,这一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从案件动机上来看,赵金花的不羁行为,让阮风饱受村里人的讥讽,现在赵金花又提出离婚,阮风很容易滋生“得不到就毁掉”的心理情绪。从案件的现场勘查情况来看,作案人选择了恰当的时机进入现场,并且有潜伏的动作,趁其不备作案而不敢直接作案,说明作案人相对于被害人存在心理劣势,这和警方对阮、赵的家庭关系调查吻合。现场锁芯无损,而链条被截断,说明作案人拥有被害人家中钥匙,根据调查和后期的搜查,阮风确实拥有钥匙。

在作案时间上,阮风的身影在恰当的时间,出现在现场附近,虽然不能通过身影确定身份,但是可以根据后来拉着的大箱子进行认定同一。所以,作案时间上也是完全吻合的。

在逃离路径上,虽然出租车司机无法辨认阮风的样貌,但是实际证明,阮风在案发现场附近的超市出现,并且购买了盆、榔头和汽油。而在焚烧尸体后抛弃的池塘里,均找到了这些物证。后来经过DNA检验,尸体残骸以及盆、榔头上黏附的人体组织,和阮风及其孩子的亲子鉴定认定同一,证明死者确实是赵金花。

“这案子我认为已经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了。”萧望说,“即便阮风拒不交代,我们依然拥有足够的证据起诉他。”

傅元曼看着讲台上身材瘦长的外孙,眼神里充满了慈爱,他微笑着说:“很庆幸,你们能从当年老董的案件中得到一些启发,这个难能可贵。你们觉得,这两起案件有什么共同点和不同点吗?”

“从案件的总体情况来看,还是非常类似的。”萧望说,“之前姥爷说过,老董可以通过作案手法判断那是一起杀亲案件。而这一起案件,没有财物的丢失、没有性侵的迹象,而死者的社会矛盾关系集中在情色上,所以最后的结果也验证了这是一起杀亲案件。两起案件从种类和动机上看,类似。”

“而且都是焚尸。”萧朗在台下,插嘴道。

“既然是杀亲案件,犯罪分子都害怕尸体被发现,所以都必须进行毁尸灭迹的行为。从事实上看,两起案件都有用助燃物焚尸的过程,所以,两起案件都存在尸体被损坏的困难问题。”萧望说,“不同的是,老董的案子,凶手因为有很隐蔽的场所,所以拥有较好的焚尸条件,所以尸体焚毁程度比我们这一起案件要严重。虽然我们这起案件的凶手有隐藏尸体残骸的过程,但是只要不是让尸体从这个世界上消失,那么留下的,必然是证据。还有一个不同点,随着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别说咱们这起案件还有残骸,即便是和老董的案子一样,全部烧成骨灰了,我们也可以寻找到那些没有过火的骨质残片进行DNA检验,确证死者的身份。”

“技术发展,指导破案,这个是重点。”傅元曼微笑着说,“那么,你们对老董的案子是否能够结案,有什么疑惑吗?”

“您的故事不是没有讲完吗?”萧朗问。

“是,姥爷的意思是,我们这个案子,可以确定死者,所以可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但是,在三十多年前,还没有DNA技术的时候,不能确定死者,又怎么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呢?”萧望说,“即便是ABO血型的鉴定,也是只能排除,不能认定。”

“我说的就是萧望的这句——证据链。”傅元曼满意地点点头,说,“很多人认为,那个年代,是不需要证据链的,只要有口供,就可以定罪。我不否认,那个年代有冤案的发生,但是我们守夜者组织办过的案件,都是扎实的、确凿的。现在我来和你们说一说,那个案子的破获。”

如果说在这个年代追捕一个人全靠高科技手段的话,在1983年,追捕一个人却全要靠警方的调查。在那个没有监控、乘车也无须登记身份证明的年代,在茫茫人海中追捕犯罪分子毫无捷径可走。

问题是,一起并没有立案的案件,只依靠守夜者组织的微薄力量,是无法铺开了进行调查的。因为缺乏关键证据,更不可能发布通缉令。

孤立无援的老董,必须要自己想出一个捷径。

这一天,已经是1983年4月11日了,距离媒体曝光骨灰事件已经接近一周。老董知道,犯罪分子在作案、焚尸后,肯定第一时间对骨灰进行了藏匿。根据之前对杜舍班主任的调查,杜舍在4月2日星期六就没有来班级上课了。杜舍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逃课等行为,在他身上是不可能发生的。所以可以由此推断,叶凤媛是在4月1日左右作案的,但无法知道叶凤媛焚尸的两天一夜,杜舍有没有坚持上课。不过有一点可以确认,在叶凤媛作案后的数天内,她和杜舍依旧潜伏在南安市。只是老董化妆侦查的结果显示,他们母子没有继续住在家里。

可是,什么原因导致她突然回家呢?她还会不会回来呢?她回来究竟是做什么呢?这一切都不得而知,除非,能从她的家里再次发现一些线索。

拿定了主意,老董申请了特别搜查令,在11日晚间再次潜入叶凤媛的家里。那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老董口叼着手电筒,再次用技术开锁的方法打开了叶凤媛家的院子大门。和上次进屋的状态不同,焚尸的房间似乎被打扫过,燃尽的草木灰和周围的疑似骨灰的物质都被清理干净了,只有屋顶墙壁的烟熏痕迹无法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