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身份互换(第2/2页)

这样的事,胡思遥不是没有经历过。她活了近三十年,一直都在不断失去,次数多了,也不觉得有什么了——早有了免疫力。尽管如此,她心里还是感到一阵疼痛,深吸了几口气才平复心情,悄悄地自曾经属于自己的甜蜜小窝退了出来。

温暖的泰迪熊不要了,钥匙不要了,她甚至褪下去年生日时两人买的对戒摆在床头柜上……是的,一切都不要了,她安静地抽身走得干干净净。

楼梯间十五瓦的白炽灯泡发出微弱的光亮,昏暗得几乎看不清地面,空气里依然弥漫着令人窒息的便溺味。

这座城市里最最破旧的老式贫民公房,物管处的电话永远都响到最后一声才有个脾气古怪的老大娘接起,不管你家是停电、水龙头漏水,还是下水道堵塞,她都不急,从住户申请报修到专业人员上门修理只怕得等上大半天。

大门口年迈的老保安看人的眼神呆滞得甚至带着一股怨气。

这里的家家户户都门户紧闭。起初胡思遥会时时打开窗透气,但那些在院子里堆积了好久的各种气味见缝插针地往屋子里钻,逼得胡思遥不得不放弃了。

胡思遥回想起当初这么跟凌彻说:“我们租这里吧,便宜,早点攒够买首付的钱。”当然她的真正目的不是为了省钱,而是为了避事。

凌彻的收入并不太高,在此之前,胡思遥觉得这是凌彻身上唯一的不足之处。凌彻听了她的建议,当时就在她脸上啃了一嘴,直夸她懂事。

刚开始是自己心存欺瞒,活该得到这样的下场。胡思遥心灰意冷,只拎了挎包就跑了出来。她没想到,拎走的,并不是自己的那个。

这个包是她去香港时买的,买了两个——那天,她在机场免税店看包,买的时候正跟凌彻通信息,随手拍了给他看,结果他说,有个同事也喜欢,让她帮忙带一个。带回来后凌彻也没给她钱,她也没问过,因为她觉得他们之间哪里需要分得那么清楚。只是,胡思遥怎么都没想到那个凌彻嘴里的“同事”竟然是刘芳菲。这些过往中的细枝末节,都像是伏笔,早埋在他们的生活里,只是她心里藏了别的事,所以忽略了,以致没能发现凌彻与刘芳菲的私情。

最后,胡思遥只能长叹一声:活该。

七月的C城,热得像被罩在一个大蒸笼里,胡思遥却感觉不到一丝热度,她木然地走到小区门口,不知道该去哪里。

不知道过了多久,安静的小区里响起一阵“突突”的摩托车的轰鸣声,胡思遥有些恍惚,以为是凌彻追了出来,第一反应便是迎了过去……

胡思遥再次醒来时,已是在医院的病床上,整个头部被包得严严实实,沉重得像被罩上了个铁制头盔,陪在身边的是陌生的姚小明。她慢慢恢复了意识,头脸的疼痛感和医生跟姚小明之间的对话,让她渐渐清楚了自己的伤情。得知自己目前的状况时,胡思遥的大脑一片空白,心中的悲愤难以名状。

和刘芳菲一起“工作”的姐妹来看她,跟她绘声绘色地说起夜场经理凌彻和女朋友双双被烧死的事。那女的挑着眉毛:“菲菲,说起来你真是运气好,你跟凌彻不清不楚的,那天要是他女朋友没回来,倒霉的估计就是你了。”原来,所有的人都知道凌彻跟场子里已由“正式员工”变成野莺流萤的刘芳菲有一腿,唯独她不知道而已。

刘芳菲偷了她的男朋友,以她的身份替她死去,而她捡了刘芳菲的身份,残缺不全地活了下来。常言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活着总比死要多一分希望。

胡思遥后来再仔细一想,只怕刘芳菲真的是成了自己的替罪羔羊,那场火,也许真的是针对自己来的。她一直想摆脱那帮人,现在似乎可以彻底摆脱了,因为那场大火,自己变得一无所有,完全彻底地消失了,包括名字与容颜。

原来有些纠葛,到死都不能清算。

她因母亲造下的孽而痛失爱情。胡思遥安慰自己,她比刘芳菲幸运,刘芳菲因泛滥的情欲连性命都丢了。但她转念又一想,感觉自己和刘芳菲都成了牺牲品,似乎整场罪孽重重的事件中,根本就没有一个受益者。

她原本以为是结局,却似乎只是个开始?

躺在医院的那几天,所有人都叫她“刘芳菲”的时候,恍惚间,她觉得重生了般,就做刘芳菲吧……但在得知要摘除一只眼睛,医生揭开纱布后,她偷偷望了一眼镜中的自己——

她觉得自己不是重生了,而是被打进了地狱!

在痛不欲生中,胡思遥一遍遍回忆着不知道该怎样形容的成长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