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埃勒里崭露头角

大吃一惊吗?地方检察官桑普森声称并不。他说,在那整个激动人心的夜晚,他一开始就觉得诺克斯形迹可疑。另一方面,很有意思的是,他又迫切渴望得到说明。为什么呢?怎么会呢?他甚至显得焦虑不安。证据——证据在哪儿?他脑子里已在忙于思考提起公诉的事宜,并且认定了这是个棘手的大难题,所以忧心忡忡。

探长没说什么。他心情顿感轻松,但一直从侧面偷眼打量自己儿子的局促拘谨的模样。当时一经宣布,诺克斯立刻吓得瘫软了半截,可是简直像奇迹似的又恢复了常态,琼·布莱特对这一切无法置信,惊得气都喘不出来……埃勒里主宰着舞台,却并不过分得意。在奎因探长叫总部派人来,把詹姆斯·诺克斯悄悄带走的时候,埃勒里一味摇头,不肯详加解释。不,他当晚什么也不谈;明天上午谈吧……对,也许是明天上午。

于是,到了十一月六日,星期六的早上,这出曲折离奇的戏剧中的演员们济济一堂。埃勒里坚持认为,不单单要对办案人员讲解清楚,而且要让受到卡基斯一案株连而焦头烂额的人也都来听——当然,还少不了那些哗众取宠的报界人士。星期六早上,各报全都以头条大字,报导了这位大亨的被捕;有传闻说,某个接近总统的显要人物,曾以个人名义致函纽约市市长,探听此事——这个传闻可能属实,因为市长整个上午电话忙个不停,又致电局长打听情况,可惜局长知道得比他更少;又打电话给奎因探长,探长疲惫不堪地直摇头,对官方的一切询问只是回答说:“等着吧。”从诺克斯家散热器管子中搜出的那幅画,交给佩珀负责扣押在检察官办公室以候审讯时用;已经通知苏格兰场,在即将来临的一场法庭上的唇枪舌战中,需要这幅画作为证据,一俟相应级别的陪审团对诺克斯审判结束之后,原画自当妥予奉还。

要容纳埃勒里所执意邀请的这一大批专爱吹毛求疵的听众,奎因探长的办公室实在太小了。因此,集会地点就安排在警察总部的一个专门用来开会的议事厅,出席者包括:一群出类拔萃的记者、奎因父子、桑普森、佩珀、克罗宁、斯隆太太、琼·布莱特、艾伦·切尼、弗里兰夫妇、纳奇欧·苏伊查、伍德拉夫——还有以最不引人注目的方式入座的警察局局长、副探长,连同一位老是用手指摸摸衣领的坐立不安的绅士,此人被认出来是市长最密切的政界朋友。看来是由埃勒里主持会议——这是最不合传统的做法,使桑普森大为恼火,市长代表很不以为然,警察局局长也显得大不乐意。

可是埃勒里满不在乎。这议事厅有个讲台,他往这讲台上一站——就如同老师打算给整个教室内干瞪着眼睛的娃娃们上课似的;他身后竟还放块黑板呢!

他站得笔直,气宇轩昂,夹鼻眼镜也擦得干净光洁。坐在后排的克罗宁副检察官对桑普森咬耳朵:“亨利,老兄呀,走着瞧呗。诺克斯可不是好惹的啊,他们在这案子上不知要胡闹到什么地步,我简直是想都不敢想!”桑普森没说什么,也没什么可说的。

埃勒里平静地开始讲解,流利畅达地把过去分析案情时的一切事实和推理都罗列出来,以便使那些到目前为止对本案内情奥秘还一无所知的人有所了解。直到他把收到两封恐吓信前后所发生的种种情况叙述完毕,才稍稍停顿一下,舔了舔发干的嘴唇;他又深深吸了口气,然后就抓住这新推论的要点大加发挥。

“唯一能够投寄这两封恐吓信的人,”他说,“就是知道詹姆斯·诺克斯窝藏赃画的人,这一点我刚才已经指出过。詹姆斯·诺克斯藏有赃画这一事实,幸而从不为人所知。那么,除了勘查的人——也就是我们这几个——之外,谁还知道这一事实呢?两个人知道,只有两个人:一个,是格里姆肖的同党,上面已经分析过了,此人就是杀害格里姆肖和斯隆的凶手。此人之所以知道诺克斯藏有此画,是因为他跟格里姆肖合伙,而且格里姆肖亲口承认过,这个同党,也唯有这个同党,知道全部始末根由;另一个人呢,当然就是诺克斯本人了,这个事实我们这些人中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过。

“很好。再说,两封恐吓信是各用半张期票打字而成,这个事实充分证明了写信人就是谋杀格里姆肖和斯隆的凶手——也就是格里姆肖的同党——因为唯有凶手才可能从格里姆肖的尸体上取得那张期票。请诸位牢记这一点,这是逻辑结构的重要环节。

“进一步讲吧。在检验了打字机打出来的恐吓信之后,我们发现了什么呢?唔,第一封恐吓信是用一架恩德伍德牌打字机打出来的,巧得很,凶手报告我们斯隆与格里姆肖是兄弟的那封匿名信,用的正是这同一架打字机。第二封恐吓信是用雷鸣顿牌打字机打出来的。这第二封的打字,明显地露出了马脚。打字者在打$30,000这一组字眼时,曾经有过失误;从失误中显然可以看出,‘3’这一字键的上排的符号并非普通的标准键盘上的符号。我来描绘给你们看看信上那组$30,000是什么样子,这将有助于讲清楚我现在形成的观点。”

他转过身子,用粉笔迅速地在黑板上写出下列图像:

“诸位现在请看吧,”埃勒里转回头来说,“打字者的失误在于:在打出了美金($)这一符号之后没有完全放掉字型变换按钮,结果,当他接下去揿按第二个字键时——也就是打出‘3’这个字时——就在纸上出现了半截的破字。打字者自然就揿按逆位按钮,重打‘3’字,但这无关紧要;要紧的是那‘3’字键的半截破字还存在纸上。那么,犯了这个常见的打字失误之后——所谓的失误就是:在企图打出字键的下排那个字时,却没有完全放掉字型变换按钮,或称大写字体按钮——又怎样了呢?无非就是这样:准备打出字键的下排字样的地方仍然空着;在空格的上端印出了下排字样的上部。诸位不妨看看,我随手在黑板上画出的草图。这样讲,大家听得懂吗?”

众人大点其头。

“妙得很。咱们不妨想一想,在所有打字机的标准键盘上,‘3’这个字的键棒是怎样的,”埃勒里继续说,“不言而喻,我指的是美国打字机。是怎样的呢?‘3’是在字键的下排,该字键的上排是代表‘号码’的符号。我来画给你们看吧。”他再次转身朝向黑板,用粉笔写出了下面这个符号:#。简单吗,唔?”他转过身来说,“但我要请你们注意,第二封恐吓信上的失误,表明它并不是从标准键盘上打出的,至少‘3’这个字的键棒并不标准。因为,在后退一格打出‘3’字的部位上方的断头符号,原该是这个‘#’符号的下半截,然而——正如你们在黑板上所看到的——远不是那回事!相反,却是个很特别的符号——左面一个弧圈,向右拖出一根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