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指印

“我最好还是,”鲁克先生说,“从法律的角度向你们讲述这件事情吧!如果有漏掉的地方,再请我的当事人诺柏.霍比先生补充,他会回答你们提出的所有问题。

“诺柏先生在他的伯父约翰.霍比的公司里担任要职,约翰.霍比是一位贵重金属炼制商和交易商。工厂里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测试并精炼从南非运来的黄金矿产。

“五年前,诺柏先生和他的堂兄弟华科双双离开学校,进入霍比先生——他们伯父的公司。霍比先生很看好他们,准备将他们培养成为公司的合伙人。所以正如我之前所说的,从那时起,他们就在公司里担任着十分重要的职务。

“现在我简单地将霍比先生公司里的运作流程向你们说明一下:被运送来的黄金样品先要在码头转交给公司的授权代表——当然,一般情况下就是交给诺柏先生或者是华科先生,他们会到码头接船,然后根据具体情况将运来的黄金分别送往银行存起来或运到工厂进行加工。通常放在工厂里的黄金越少越好,而且在工厂里加工后的成品也要尽快送到银行去。但有时,某些贵重的样品不得不在工厂里整夜加工而不能及时送到银行,因此,工厂特别准备了一个巨大而又坚固的保险柜,用来放置这些价值连城的宝贝。这个保险柜被放在了一个隐密的办公室里,并且由厂长亲自看管。为了确保安全,厂里还增派一个人整夜看守,这个人临时住在那个办公室的隔壁,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出来巡视整栋建筑。

“现在这个保险柜出了一件怪事。虽然这家公司并不经营宝石项目,但是霍比先生有一位南非的客户,对钻石矿颇有兴趣,因此这个客户常常给霍比先生寄一些未加工的钻石包裹,让他寄存在银行或把它们转交给其他钻石代理商。

“大概两个星期以前,这个客户告诉霍比先生,他会将一个特别大的钻石包裹由‘艾蜜娜古堡号’送到他那儿,而且这个包裹里的钻石都是体积硕大无比、价值不菲的。因此,霍比先生派诺柏先生亲自去码头接船。那天他很早就到了码头,希望船能够准时抵达,让他平安地将这个大包裹送到银行。但是事与愿违,‘艾蜜娜古堡号’并未准时到达,诺柏先生必须先将这些钻石送到工厂,让它们在保险柜里过上一夜。”

“那么是谁把钻石放进保险柜的呢?”桑戴克问道。

“霍比先生。诺柏先生从码头一回来就把包裹交给他了。”

“哦,是这样,”桑戴克点点头说,“然后又怎么样了呢?”

“没想到第二天早上打开保险柜的时候,里面的钻石竟然不翼而飞了!”

“放保险柜的那个办公室有被人闯入的迹象吗?”桑戴克急迫地问。

“没有,那间办公室和平常一样,门窗都锁得好好的。那位看守保险柜的负责人也还像平常一样执行勤务,没有听到一点儿怪声。从外表上看,保险柜没有一点被破坏的痕迹——很明显,它是被人用钥匙打开,将里面的钻石取走后又锁上的。”

“这个保险柜的钥匙是谁负责保管的?”桑戴克问。

“通常都是霍比先生自己保管钥匙,如果他有事出去,便会把钥匙交给他的两位侄子中的一位——这两个人轮流掌管钥匙。但是这次,从霍比先生将大钻石放进去、锁上柜子到第二天一早把它打开,这段时间里钥匙一直都和霍比先生在一起。”

“现在有什么足以怀疑谁的证据吗?”桑戴克问。

“是的,有证据。”鲁克先生不自在地看了一眼身边的当事人说,“很不幸,这个家伙在偷走钻石时好像割到或刮到了手指,或者具体说是拇指。我们在保险柜的底部发现两滴血,有一张纸上也沾有血迹,此外,这张纸上还有一个十分清楚的拇指印。”

“是血指印吗?”桑戴克惊讶地问。

“你说得很对,从那张纸上的血印来看,这个家伙的拇指显然是先碰到了一滴血,然后又在那张纸上压了一下,我想这个家伙当时或许正拿着那张纸要干什么,反正指印是留在上面了。”

“然后呢?”

这时律师感到有些不安,便站了起来,说:“长话短说吧,我们已经将那个指印拿去鉴定,结果发现它和诺柏先生的完全相同。”

“哇噢!”桑戴克惊呼道,“情节真是跌宕起伏啊!我想在你们向我提供更多的线索之前,我最好做一个笔录。”

桑戴克说着从抽屉里拿出了一个小小的记事本,并在封面上写道“诺柏.霍比”,然后将这个小本子摊开在膝上,开始记录。

桑戴克写了一会儿,抬起头说:“对于那个拇指印,在辨认方面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这个不会有问题的,”鲁克先生肯定地说,“警方将那张纸带走,交给苏格兰场指纹部门的专家进行鉴定,结果发现上面的那个指印竟然与他们以往搜集的所有罪犯的指印都不相符,它是一个相当罕见的指纹,而且指腹纹路的图案十分清晰,上面还有一道深深的割痕——这是一个独特且明显的特征,奇怪的是这一切都与诺柏先生的指纹相符。说句实话,这个世界上没有第二个人有这样的指印,这是毋庸置疑的。”

“我现在怀疑,”桑戴克疑惑地问,“那张纸会不会是谁故意放进去的?”

“不会的,”鲁克律师肯定地说,“这不可能。因为那张纸是霍比先生的备忘录上的一页,而且纸上还有他用铅笔记录的一些与那包钻石有关的事项,最重要的是这张纸是放在包裹上,被锁进保险柜的。”

“那么霍比先生打开保险柜时,身边还有别人吗?”桑戴克问。

“没有,当时屋子里只有他一个人,”鲁克回答道,“霍比先生打开柜子,便发现钻石不见了,但是这张纸却还在柜子里。于是霍比先生立刻关上保险柜并且把它锁上,立刻报了案。”

“这就奇怪了,难道那个窃贼就没看见那个显而易见的拇指印吗?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不,这并不奇怪,”鲁克先生解释道,“因为那张纸是面朝下放在保险柜底部的,霍比先生只是将它捡起翻过来时,才看到上面有个指印。很明显,那个窃贼在拿起包裹之前,那张纸本来还在包裹上,然后才正面朝下掉下去的,或许是他把包裹递给同伙的时候……”

“你刚才说,”桑戴克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苏格兰场的专家已经辨认出那个指印是诺柏先生的。那么我想知道,这专家怎么有机会进行这个比对呢?”

“啊!”鲁克先生说,“说到这不得不提到另一个有趣的巧合了。由于警方具有简单准确地辨认指纹的方法,因此他们想对公司里的每一个员工都做指纹鉴定,包括霍比先生的两位侄子,但是霍比先生却拒绝接受鉴定。就我个人认为,他拒绝的理由是十分迂腐的——他竟然说他不希望自己的侄子蒙受不白之冤。事实上,警方对他的这两位侄子最感兴趣。想想看,除了霍比先生,能够拥有保险柜钥匙的就是他们俩!所以取指纹这件事使霍比先生面对了极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