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四天(第4/5页)

这事后来像潮水般在校园里传开了,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全都听说了小麦卡菲在厕所里对大卫做了什么事。最后,招致非议的竟是大卫当时的反应。大卫不久便发现,即使是那些在他刚返回学校时对他还算友善的同学,现在也开始对他避之犹恐不及。

不是所有人都会趁在走廊与他擦身而过时低声喊上一句“同性恋”,或者是故意把舌头在两腮之间动来动去。事实上,大部分同学对大卫只是视而不见。但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沉默的态度比什么都糟糕。他感觉像是被流放到孤岛的罪犯——孤立无援,求助无门。

如果两人碰巧同时走出家门,吉米·马可斯有时会静静地走在他身边,一言不发地陪他走到学校,因为他要是不这么做反而会显得奇怪。此外,两人如果在学校的走廊上碰到了,或是刚好一起排队准备进教室,吉米会轻轻地对他说声“嗨”。有几次,两人目光偶然交会时,大卫在吉米脸上看到某种混杂着尴尬和怜悯的情绪,仿佛确实有话要跟他说,却怎么也说不出口——吉米本来话就不多,最多就是在他心里又有什么诸如跳下地铁轨道或是偷车之类的疯狂点子在蠢蠢欲动时,他才会多说两句。但无论如何,大卫都觉得两人的友谊(老实说,大卫并不怎么确定他俩曾经是朋友;他感到有些羞愧,却又不得不承认,自己多半不过是个勉强跟在吉米后头的跟屁虫)从大卫爬上那辆车而吉米却定定地站在街边那一刻起,已经永远成为过去了。

最终,吉米在路易·杜威也没能再待多久,上学路上那段沉默的时光也一并消失了。吉米在学校有个形影不离的哥们儿,威尔·萨维奇。此人个头不高,却是学校里人人——包括老师——闻风丧胆的人物;他的脑容量约莫和猩猩不相上下,已经连续留级两次,脾气却火暴得很,动不动就发狂。校园里流传着一则笑话(不过没人敢在威尔面前提起),他们说别人的父母忙着帮子女存大学学费,而威尔的父母光忙着帮他存保释金了。在大卫上那辆车之前,吉米在学校里就已经老是和威尔混在一起了。吉米有时会默许大卫跟在他俩后头,去学校餐厅搜刮零食或是攀爬校舍屋顶,但自从上车事件发生后,大卫就连这项特权都被取消了。大卫有时会恨吉米对他这么无情,有时却又不禁注意到,之前偶尔笼罩在吉米身上的那团乌云现在却无时无刻不在跟着他,像是某种厄运之环。吉米看起来老了好几岁,眼底总有挥之不去的忧伤。

吉米后来果真偷了车。距离他们上回计划在西恩家那条街偷车过去了差不多一年。这件事让他被路易·杜威开除了,从此得搭校车穿过半座城市,到卡佛学校去体会一个来自东白金汉的白人小孩置身于一所几乎全是黑人学生的学校里是什么滋味。当然,他还有威尔为伴。大卫不久后就听说这两人成了卡佛学校里人见人怕的瘟神,两个疯到不知恐惧为何物的白种小鬼。

他们偷的是一辆敞篷跑车。大卫听说车主是某个老师的朋友,不过谣言没说清楚到底是哪个老师。吉米与威尔趁着放学后全校老师和他们的亲友在教员交谊厅参加年终晚会的当儿,从学校停车场把车偷走了。吉米开车载着威尔,在白金汉区绕了好大一圈,一路嚣张地乱按喇叭,对路边的女孩儿用力挥手,还拼命踩油门加速前进,直到招来过路警车的注意,最后终于在罗马盆地附近直直撞上了停放在柴尔斯平价购物广场后头的一辆垃圾车。威尔下车的时候扭伤了脚踝,而原本只要再翻过一面铁网墙就能逃往一片无人空地的吉米却回过头来,企图把威尔救走——大卫总爱把这段情节想象成战争电影里的一幕:在一片枪林弹雨中(大卫当然不太相信警察会为了这种小事开枪,但这么想象确实比较酷),英勇的士兵回头援救受伤的伙伴。警察当场逮捕了这两个偷车小贼,吉米和威尔因此在少年看守所里待了一夜。因为离学年结束也只剩几天了,于是学校让两人回来把六年级读完,只是通知他们的父母尽快帮儿子办理转学。

那之后大卫就很少看到吉米了,一年最多遇到一两次。除了上学,大卫的母亲根本不让他出门。她坚信那两个坏人还在外头,开着那辆弥漫着苹果味的棕色大车,虎视眈眈地等待着,像热追踪导弹一般瞄准大卫不放。

大卫知道事情并非如此。他们毕竟只是两匹猥琐的饿狼,只会在最黑的夜里寻找最近最软弱的猎物。但他们最近确实更频繁地出现在他脑海里,大肥狼和油头狼的模样,以及他们在那四天里对他做的事。这些影像很少侵扰大卫的梦境,而是常常会趁着他待在他母亲这幢死寂的公寓中,试着以看漫画、看电视,或是开窗凝望外头的瑞斯特街打发漫长的沉默时,悄悄窜进他的意识里。它们一朝他袭来,他便闭上眼睛,试着将这些影像驱逐出去,试着忘掉大肥狼的名字叫亨利,油头狼的名字叫乔治。

亨利和乔治——某个声音总会伴随着那些排山倒海而来的影像在他脑海里尖叫着这两个名字。亨利和乔治、亨利和乔治、亨利和乔治;你这小王八蛋!

然后大卫会告诉他脑海里那个声音,他不是小王八蛋。他是那个狼口逃生的男孩。有时,为了赶走那些影像,大卫会在脑海中重复播放自己逃生的经过,巨细靡遗从头至尾一遍又一遍地播放——他注意到地窖门上靠近铰轴处有一道裂缝;他听到大肥狼与油头狼出门买醉时汽车引擎启动的声音;他用一把缺了角的螺丝起子死命地去钻那道裂缝,裂缝愈来愈大,直到锈痕斑斑的铰轴终于整个儿被他撬开,门板随之裂开一个刀形的大洞。这个智斗恶狼的男孩就从那个大洞钻出地窖,头也不回地往树林里跑去,靠着傍晚残余的日光,终于找到一英里外的一家埃索加油站。当那个不等天黑便早早亮起的蓝白相间的圆形招牌映入大卫眼帘时,他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白色的霓虹灯光直直地刺入他眼底,触动了某些东西。就是这感觉让大卫两腿一软,跪坐在林间沙地与老旧的柏油地面交界的地方。加油站的主人朗恩·皮亚洛发现的就是这样一动不动的大卫——双膝着地,双眼紧盯着那块霓虹招牌。朗恩·皮亚洛是个精瘦有力的男人,有一双似乎可以徒手将铅制水管一折两段的大掌;大卫后来常常会不由自主地想象,如果狼口逃生的男孩是电影里的一个角色,那么事情又会怎么发展呢。当然了,他和朗恩会因此发展出一段情谊,朗恩将教会他一切本该由父亲教给儿子的事情,然后他俩会骑着马,背着两管来复枪,展开无尽的冒险之旅。他俩将分享一段永难忘怀的回忆,朗恩与男孩。他们将会成为一对传奇英雄,猎杀过无数在荒野中徘徊的恶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