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的证据

十一月的洛杉矶阳光灿烂,但这却无法驱散我心中的阴霾。

我正站在法院台阶上时,我的继母诺玛·克鲁格和她的情夫鲁斯·泰森从楼里一前一后走了出来。

在挤满旁听者和记者的法庭,陪审团作出了惊人的判决——“无罪!”这让我感到异常的震惊和愤怒,不顾人们诧异的眼神向法官怒吼,最后被两名法警架了出来,法官说念在我失去父亲过于悲痛而免除对于我扰乱法庭的处罚。但是我知道我父亲是被他们谋杀的。洛杉矶的空气虽然被污染得很厉害,但是,不公正的判决更让人难受。我觉得心里好像有一团火在燃烧,却无处释放。

诺玛穿着一件朴素的蓝色上衣,衣领是白色的,这使她显得很端庄,她故意在台阶上停下脚。一群吵吵嚷嚷的记者和跑来跑去的摄影师围着她,她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用胜利的眼光打量着眼前的城市。这让我心中的怒火燃烧的更为厉害,我真恨不得冲上前去杀了她,但我知道我不能这么做。

我父亲鲁道夫·克鲁格被谋杀时,已经六十五岁了,可诺玛才三十六岁。她身材苗条,全身散发着性感的气息,她甚至有时候会有意无意的在我面前搔首弄姿,可是,在审判期间,她总是轻声细语,像个端庄的淑女,赢得了由男性组成的陪审团的好感。

她有一头闪亮的褐发,五官精致细腻。尤其是她的嘴唇,富于表情,可以作出各种各样的微笑,那是她脸上唯一笑的部位,因为她的蓝眼睛总是冷冰冰的,只要你仔细观察她就会发现这一点。她光洁白皙的下巴高傲的向前伸着,给人一种距离感。

诺玛转过脸,甜蜜的笑容高深莫测。然后她快步走下台阶。

泰森像个宠物一样,驯顺地跟在她身后,他也被同一个陪审团宣布无罪释放。

诺玛走到我身边时,犹豫了一下然后停了下来。虽然她和泰森被捕后,我们就没有说过一句话,但她清楚地知道我痛恨她。我无数次地用沉默、用我的眼神告诉了她这一点,所以她的犹豫并不奇怪。

“祝贺你,诺玛,我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我嘲讽地说道。

她飞快地看了看记者们期待的脸,然后很谨慎的一字一句的回答到:“谢谢,卡尔,”然后露出一个标准式的微笑“还能见到你,这真是太好了。当然,我非常相信我们的司法系统。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审判结果。”她挑衅式地回答道。

“诺玛,我不是为审判结果而祝贺你。你非常聪明——而且到目前为止,非常幸运。”

“到目前为止?”她稍稍转过头,这样记者们就只能看到她的侧面,她悄悄地冲我咧嘴一笑,是那种胜券在握的轻蔑的笑,这与她这几天做出的淑女姿态一点都不相符。“比赛结束时,输的人哭,赢的人笑,”她低声对我说。

那一刻,我真想一拳打在她傲慢伸出的下巴上。

“克鲁格先生,”一位摄影师喊道,“你愿意和你继母合个影吗?”这些该死的记者总是想制造话题。

“当然愿意,”我回答说,“不过我需要一个道具。你有一把锋利的长刀吗?”那个摄影师显然没有料到我会如此直白的表达我的愤怒,愣在一旁不知该如何作答。

在一阵紧张的沉默后,诺玛表演似地说:“亲爱的卡尔,你受刺激太大,有点偏执了。在目前的情况下,我认为这是很自然的,我一点也不责怪你。”她停了一下。“啊,亲爱的,我们还会见面的,对吗?”说这段话时她的头是偏向记者那侧的,很明显她并不是说给我听的,那之后我听到了一连串拍照的声音。

“我想你无法避开我,因为除非你搬出去,否则我们将住在同一栋房子里。”

诺玛猛地闭上嘴,扭过脸。我凝视着她的后脑勺,几乎可以看到她脑子里的机器突然停了下来,显然她还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从此以后那栋大房子里将只剩下我们两个人,当然或许还有她的情妇。

“克鲁格太太,”一个身材像男人一样粗壮的女记者问道,“你准备在不久的将来与鲁斯·泰森结婚吗?”

诺玛的头转向泰森。她打量着他,那眼神像看着一个玩具版,充满轻视的意味。更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鲁斯·泰森几乎和我一样大,比诺玛小三岁。他一头褐发,脸胖胖的,眼睛是棕色的,嘴很大,像只驯顺的小狗,正咧着嘴傻笑。

诺玛转向那个像男人一样的女记者,谨慎地回答说:“在目前情况下,谈婚论嫁可太不合适了,毕竟我的丈夫刚刚去世,所以对不起——无可奉告。”

说完,她得意洋洋地走开了,泰森跟在她后面,那些记者围在她两边。

我一直注视着他们直到他俩分别乘出租车离开,为了排解我的愤怒,我跑到最近的一家酒吧。我喝了四杯马提尼酒,脑袋却越来越清晰,我想找出线索,进行报复,因为我知道现在除了我自己没有谁能够帮我了。

审判持续了六个多星期,等待于我像噩梦一般。泰森的有罪与否,是诺玛自己自由的关键,所以她请麦克斯韦尔·戴维斯为他辩护。这位出色的律师把许多杀人犯送回了社会,在这方面无人能与他相比。他曾经夸口说,一个人就是在刑侦科办公室枪杀了他自己的母亲,他也能让他无罪释放。当然社会上对他褒贬不一,可是这并不影响泰森无罪释放。

这件案子是很清楚的,清楚到任何一个法学院的学生都能把诺玛和她的情夫钉到正义的十字架上。

我父亲是电影界的名人,也许是老一代中最了不起的制片人兼导演,虽然他现在的事业并不顺利,但这并不影响他的知名度。他在自己家的客厅被枪杀,从表面看,像是在偷窃过程中发生的。警方认为,偷窃是我继母和泰森故意设计的,目的是为了掩盖谋杀。

原告坚持认为,诺玛去我们在箭湖的别墅,是为了给自己制造不在场证据。。当她在那里热情招待她的几位不在场证人时,泰森残忍地枪杀了我父亲,抢走他的钱包、钻石戒指和其他值钱的东西,故意推倒桌子,打破电灯,搞乱抽屉,然后逃之夭夭。

警方对这一点一直持怀疑态度,显然,鲁道夫·克鲁格正坐在椅子上阅读。第一颗子弹是近距离从他的脑后射进去的,当他向前倒下时,第二颗子弹射出,打断了他的背脊。

既然这是一次出其不意的谋杀,为什么又要推翻桌子,打破电灯,伪装成一次打斗呢?他明明已经没有反抗能力了,还有一个小偷,除非被逼得走投无路,否则是不会出手杀人的。这太不可能了。

另外小偷一般不携带枪支。再说,即使他带枪的话,他会携带一支笨重的、长管德国手枪吗?从射出的子弹看,小偷用的就是这种手枪。我父亲刚好有一支这样的手枪,这是巧合吗?这手枪不见了,这又是巧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