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雷区(第4/11页)

“计小强死在那里?”高竞也很吃惊。

“是啊,今天还是他的忌日呢,乔纳去悼念他了,她每年都去,我表姐夫是死在酒吧的门口,那个酒吧,就叫群众利益,她还说这名字听上去很酷呢,去喝个酒就像是去开人民代表大会。”莫兰忽然想到,“松哥会不会去那里了?黑帮的人见过松哥吗?

“我不清楚,不过,被你这么一说,我现在就要去看看!群众利益酒吧现在已经封了,但那一帶都是酒吧,我得去看看。”郑冰忽然像弹簧一样跳了起来,好像已经急不可待地要冲出去了。

“等等。”高竞也站了起来,“那里很危险,你留着,还是我去”他的目光直直地射向郑冰,口吻像她的上司,成熟冷静又威严。其实,莫兰心里很不希望他去冒险,但她知道在这种时候,她是肯定拦不住他的,他是警察,有他的职责,而且,她很喜欢看他勇敢无畏的英勇模样,他下意识摸枪的姿势也很帅。

“他是我哥,我当然要去!”郑冰固执地顶了高竞一句。

“别啰唆了,我一个人去。”高竞厌烦地说。

两个人正在那里争执不下,莫兰坐在原地忽然插嘴道:“你们还是两个一起去吧。高竞,有个帮手也没什么不好,那里你并不熟悉。”

她的话让两个人都同时转过头来。高竞的眼光好像在问她,你怎么让她跟我一起去?我不想跟她在一起,莫兰用眼神回答她,我相信你,亲爱的。郑冰似乎在问她,为什么,你为什么要这么大方。莫兰没有理会她。

“好了,你们快去快回。这里我来付账,我希望你们能尽快找到松哥。而且是,活着的松哥。”莫兰最后补充的一句,让两个人同时心里一惊,他们现在已经迫不及待想赶赴F区了。

“别担心。我很快会回来的。”高竞说着,拉了拉她的手,便转身先走了出去。

郑冰看了一眼莫兰匆匆说:“谢谢。”

“不用。”莫兰答道。

“我是指账单。”郑冰丢下一句,便跟着高竞跑了出去。

乔纳万万没想到会在大厦门酒吧碰到郑恒松,当时她正坐在吧台上跟酒保要一杯冰橘子汁,她打算喝完后,就去对马路的河边烧几个纸钱,不想,一转头就看到他。他穿了件黑色亚麻摊领T恤,戴了顶男士前进帽,虽然帽檐压得很低,但她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是她看见过的最爱把自己打扮成花花公子的男人,而且每次晚上看见他,都跟白天的打扮不同。有时候,她觉得他是故意打着工作的幌子,在过双重生活。他似乎很享受这种不同打扮给他带来的不同感觉。

他坐在角落里正跟三个人打牌,夹了根香烟的手在摆弄着扑克牌,她看不出他脸上的表情,但只要看看他那不时翕动的嘴唇,就知道此刻他正谈笑风生。她注意到他的手边放着一瓶矿泉水,她心里稍感安慰,妈的,总算风骚不忘健康,长了点记性,没喝酒,她心道。

她转过头去,给自己点上支烟,继续喝她的橘子汁。心里琢磨着他真的是在打牌吗?难道这几天他都窝在这里吗?他是不是在等人?还是在查事情?

她对大厦门酒吧略知一二,它距离群众利益酒吧大约500米,是一家装饰简单粗犷,颇有些美国西部风情的酒吧,客人大部分是在附近饭店刚吃完晚饭的男男女女,他们大都打扮得耀眼夺目,跟大部分酒吧一样,这里的吧台上也总坐着一两个穿黑色吊带衫,眼神飘来飘去的妖艳女人,每次到那里,乔纳总是坐在吧台角落,默默喝一杯冰橘子水,然后一边看着旁边的美女如何钓鱼,一边想心事。但今天她有些心神不宁,因为她老想着郑恒松。她不得不承认,现在,在酒吧昏暗的灯光下,躲在花花公子躯壳里打牌的他非常有魅力,但是为什么她觉得今天的他身上有股特别强烈的暴戾之气呢?她有几次想走过去跟他打招呼都忍住了,因为她本能地感觉他不是在玩。

她在吧台上抽完了一支烟后,终于决定把郑恒松抛在脑后。他的事终究是他的事,他既然拒绝跟我联络就表示不希望我过问他的事,既然如此,我又何必费这精神呢?她想到这里,把杯子里的橘子水一饮而尽,便起身走出了酒吧。

夜晚的风有点清冷。按照惯例,她下一步要做的是,步行去计小强遇害的群众利益酒吧瞻仰一番。5年前,计小强被冷枪射中就死在这家酒吧门口,现在每年这一天,她都会到这个酒吧门口来站一会儿,她自己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大部分时候,她都是在那里体会老公被杀时的心境。

突然挨了枪子的他一定非常震惊吧,在临死的那刻会不会想到我呢?会不会像某部电影里演的,临死时会把过去一生的情景都在脑子里过一遍呢?他会不会想念我,觉得对不起我呢?结婚的时候,答应要保住小命跟我白头到老的,可现在,却撇下我一个人走了,真是不守信用。每次想到这里,乔纳就觉得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同时又伤心得想要跳河――酒吧不远处就有条河。她每次在酒吧门口站过五分钟后,就会加深对结婚的恐惧。结婚真他妈的不是件好事,就像把两个人用钉子钉住了,一旦一个人被强行拉走,另一个人就必然会流血和感到钻心的痛,她真不想再受这罪了。

马路斜对面就是条河,距离酒吧大约三、四百米距离。她决定到河边去烧点纸钱给计小强,虽然她平时很少想起他,但是每到每年的今天,她还是会非常想念他。

她走到河边,点着一支香烟,随后把纸钱一个个点燃,看着它们一个个变成燃烧的小火球后然后又熄灭,她庆幸今夜没什么风。

“小强,你这家伙也不知道在天上干什么?有没有想我呢?不知道有没有猪脚面吃,每次来给你烧纸钱我都想到,我们以前一起比赛吃猪脚面的事,你的胃口真大。我觉得你最大的优点就是老实,但是这也是最大的缺点。你向来都没什么主意,只知道说,我听你的。其实有时候,我也想我能听听你的,但你总是没主意,问你句话总听不到回音,叫人急得跳脚,是你把我变得越来越霸道的。” 她一边烧值钱,一边在心里嘀嘀咕咕唠叨着,心里忽然觉得好凄凉,

“我本来以为可以跟你一辈子踏实日子,想不到27岁就成了寡妇,你半道走人,也应该迟一点嘛,害我一个人过了那么多年,太不是东西了。算了,你死了,我也懒得骂你了,只想跟你说件事,现在我喜欢了个男人,他跟你一点都不一样,长得比你好,说话比你甜,就是身体比你差了点,不知道命是不是像你一样短。说实话,我觉得我喜欢他超过了当初喜欢你,而且超过了很多倍,嗨,我以为我会一辈子爱你的的呢,其实我已经记不得你长什么样了,时间太久了,看你的照片也想不起你以前跟我躺在一块儿的样子了。所以,小强,我比你还混蛋哪!我已经忘了你了。